我在选诗时,就有意不以外国编选者和评论家为权威,而主要以自己的口味为标准。所谓好诗,就是合乎自己口味的;不合口味者,别人谁说好也没用。要知道,我选过了还要译,若是选了自己不喜欢的诗作,译起来可就苦了,出来的效果也不会好,不像原文编选者,只需复印一下而已。只要对我有积极的触动,让我欢喜让我惊奇,让我有所思有所悟,让我会心而笑或忍俊不禁的篇什就是好的,而让我厌烦、茫然、轻蔑,甚至憎恶的东西肯定就是不好的。我还发现,自己的趣味是会变化的,见识是会发展的。从前欣赏的东西,现在未必欣赏了;从前不欣赏的东西,现在却可能喜欢上了。所以,本书选的大部分是我目前所认定的好诗。艾略特认为,真正的好诗是经得起分析的。唐纳德·戴维则认为,真正的好诗是经得起翻译的。翻译之中包括分析和重组;被译成一种外语仍然是好诗的诗多半可以肯定是好诗了。但愿我的译文能证明我的选择。
20世纪的英语诗,以英、美为走在发展的前列者。英国诗的发展可说是温和的渐进式的,虽然在19世纪末伦敦就已出现了具有反叛倾向的“颓废”诗人。1909年到伦敦寻求发展的美国年轻诗人埃兹拉·庞德颇有胆识。他认为除爱尔兰诗人威·巴·叶芝之外,当时所有英语诗人的发展方向都搞错了。他在吸收叶芝自发发展起来的象征主义理论和英国哲学家托·厄·休姆有关意象的理论以及误读中国古典诗的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的意象主义理论。意象主义运动是以英诗语言和形式为突破口进行的一场激烈的革命,是英诗中现代主义的滥觞。其直接后果之一是导致作为“新诗”的自由体诗的泛滥。庞德很快就意识到这一弊端,力图再回到古典传统,却已势所不能了。语言和形式的革命并非一下子就能触及思想观念的深度。接替庞德继续搞意象主义的艾米·罗厄尔和在美国本土受意象主义启发进行形式和文字实验的爱·埃·卡明斯在思想内容上就没有跟上。把感受方式和表达方式重新合起来的任务是由被庞德发现的人才托·斯·艾略特来完成的。接着,叶芝和英国年轻诗人威·休·奥登也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了现代化,他们被称为“最具现代感,而无须是现代主义者”。在美国本土的威廉·卡洛斯·威廉斯虽也曾受庞德影响,但终于独辟蹊径,通过继承本土原有的惠特曼自由诗的传统和精神,完成了现代英语诗的美国化。此后,英、美诗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诗。
然而,英国人渐渐觉得现代主义的辉煌是“由两个美国人和一个爱尔兰人创造的”。二战后,以菲利浦·拉金为代表的“运动”诗人更明确地认定:英国诗的传统被叶芝、庞德和艾略特的“外来”影响所打断。他们努力接续通过华兹华斯和托马斯·哈代等诗人延续下来的18世纪英国本土诗歌传统,结果是使现代英语诗实现了英国化,与美国化的现代英语诗划清了界线。美国五六十年代各种诗歌流派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盛况,社会的多事给诗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题材新刺激,使之更拉大了与英国诗的距离。这一时期的主要诗派如黑山派、垮掉派、自白派等都更加自觉地接续惠特曼和威廉斯的本土传统,使美国化进行得更加彻底。英联邦国家的诗歌一如其他,一直步英国的后尘。加拿大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也较多受到美国的影响。二三十年代阿·詹·马·史密斯等虽已开始引进现代主义,吹皱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风的一潭死水,但他们像美国的同行一样,未能跳出学院化的小世界。直到五六十年代,先受美国黑山派的影响,后受垮掉派的冲击,加拿大诗歌才向外界全面开放了。不光美国,世界各地的文学影响都被接受进来。超现实主义诗风风靡一时,尤以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为突出代表。70年代皮尔·吉奥尔吉奥·迪·奇科首倡多元文化主义,强调不同民族移民及其后裔在这块土地上的经验。从此,加拿大诗歌才算找到了自己的独特标志。
直到60年代,澳大利亚的读者一直熟悉和欢迎的诗还是格律严谨的旧体诗,如亚·德·霍普的作品。然而,使澳大利亚诗歌独树一帜、受到国际瞩目的并不在于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侵入,更重要的却在于多数诗人都对这块奇异的土地和土著民风有着特别的关注,对白种人的殖民历史有着深刻的反省。从罗兰·罗宾森、朱迪丝·赖特到埃里克·罗尔斯,以及土著诗人杰克·戴维斯,他们所记叙的东西甚至具有超乎诗作本身的价值。类似地,新西兰诗歌也只有找到自己的声音,才真正受到国际的注意。詹姆斯·基·巴克斯特和阿利斯泰尔·坎贝尔是在五六十年代才“走向世界”的。从他们的诗中,读者可以辨认出新西兰的风景,但他们对土著文化的关注还不像澳大利亚诗人们那样自觉。以后的新西兰诗歌越来越受美国诗歌的影响,题材也越来越个人化了(这在某种意义上也许是进步),反倒有失去个性的危险。
爱尔兰共和国一向不拿北爱尔兰当外人,虽然后者在行政上现仍属联合王国。由于南北爱尔兰同根同文,彼此有着比与英格兰更多的相似之处,所以北爱尔兰作家更经常地以其民族身份,而非国籍身分出现于世人面前。自从叶芝等人在19、20世纪之交创造了爱尔兰英语文学之后,后来的许多诗人都是沿着这条道路向前走的。然而,真正得天独厚的诗人还是来自原来被叶芝瞧不起、逐渐获得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天主教徒。从帕特里克·卡瓦纳、托马斯·金塞拉直到谢默斯·希内,他们似乎是走着一条相反的道路,不是从外向里窥视,而是从里向外展示。
总的说来,英语诗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完成了技术和观念的现代化革命;二战以后五、六十年代大体完成了各主要地区题材和风格本土化进程。从那以后,不再有重大的变革,而是呈现出一派多元化的格局。新近的诗作难以在技术等方面有所突破,但在细节的挖掘和雕琢方面颇见功夫,愈见精细具体,在题材和语言方面也突破了许多以往的“禁区”。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虽说20世纪英语诗中流派纷呈,令人眼花缭乱,实际上,它们都可归结为两种古老传统的变体:一是现实主义,一是浪漫主义。新西兰诗人比尔·曼海尔给自己的学生们提的两条忠告——一、写你所知道的;二、写你所不知道的——同样道出了全部秘密。前者即现实主义,后者即浪漫主义。若有第三者,即二者的混合。叶芝就曾描述自己成熟的风格,说是达到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性质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