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星美传媒”同中国作家杂志将联合开展“星美传媒杯”影视剧本有奖征文活动,凡于2003年内在《中国作家》杂志发表的中长篇小说及报告文学作品,其影视改编权自作品刊登之日起4个月内优先提供与“星美传媒”有限公司。
“星美传媒”是目前国内传媒领域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拥有星美影视文化传播公司、星美东方电视艺术公司、华夏文化传播公司、飞腾制作有限公司等4大影视节目制作公司,及中国北方地区最大的外景地和后期制作基地。公司近年推出的作品包括电影《极地营救》、电视连续剧《红色康乃馨》等。据悉,在2003年度,“星美传媒”将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吸引和奖励优秀影视文学剧本、开展多种形式的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流、开发具有广阔市场的影视产品和影视衍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