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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和乡村民主

2003-04-09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何包钢 我有话说
这是一部代表中国新一代学者运用经验的比较方法来深入研究中国乡村政治的力作。该书打破“私有化”的理论框架,从现实逻辑出发,探讨乡村经济的再集体化过程及其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作者项继权教授选择了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山东省章丘市向高村和甘肃省榆中县方家泉村,详细比较了三村的历史演变、村治结构、村治过程,并讨论了乡村集体化对乡村治理和民主型治理的影响。这里我只集中讨论乡村民主治理问题。

从决策机制来看,三个村都有集体讨论、书记做主的特色。在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试行民主集中制,或“班长民主”:村里的议题越重要,参与讨论的人越少。只有当涉及到技术经济问题时,专家决策和科学咨询才扮演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相对来说,向高村决策机制中,村委会也有一定的决策权,但仍然是书记说了算(第247一269页)。

从村级选举的角度来看,南街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停止。向高村和方家泉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虽然存在,但是由党组织提名和确定候选人(第263页,300-301页)的选举意义不大,缺乏政治竞争。

从政治参与来看,南街村大行会议参与。1994-1995年搞整风时,全村先后召开几次万人大会。这种参与其实是一种“公益性参与”,排斥任何私人理念和利益。向高村和方家泉村虽然鼓励公益性参与,但是承认个人利益的存在,允许出于私人利益的政治参与。方家泉村的不少村民要求公平合理地分配集体成果。此外,方家泉村村民的种种抗拒行为也可看成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第304-309页)。

从村民自治组织来看,南街村的村民委员会制度已基本停止运作,村民代表大会也未能运转。村级集体中的企业组织逐步取代了原有的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在向高村和方家泉村,村委会与党支部开“碰头会”,村委会扮演一定的有限的作用。但是,这两个村基本上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第211-212页)

由上可知,总的说来,三个村的村级民主治理政绩不好。分开来说,南街村最差,而向高村和方家泉村略好些。相比较而言,这三个村的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特别是南街村创造了集体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

项继权总结了当代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两种模式。方家泉村和向高村具有新集体主义的特点,即以个人利益为基础而发展出来的一种以群体为单位的社会合作方式。相反,南街村集体经济存在和运用方式强调一心为公、大公无私、兴公灭私,作者将其称之为“新传统主义”(第334-339页)。在这种“新传统主义”的结构下,个人权利和利益都受到严重压抑。

从南街村来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公司化,按照现代公司运作,追求效率和利润,这种经济性质及其运作不以民主为价值目标。此外,村里已实现了高福利政策,个人依赖集体福利,缺乏真正的独立人格和经济基础,因而无法出现现代公民的政治参与。

相比较而言,向高村和方家泉村搞的是“新集体主义”,其“新”就新在允许个人利益的存在,及基于个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参与。换而言之,这是兼顾集体和个人利益、承认个人利益的正当性的“集体主义”。此外,方家泉村产权结构中,以集体经济为主,个体和私营经济并存。这种利益上的混合、协调和综合大概是向高村和方家泉村民主政绩比南街村好的原因之一。

项继权教授的这项研究发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一方面,它说明离开现实的西方单纯的私有化模式的局限性。离开乡村集体经济无法建立和完善民主化乡村治理制度。另一方面,它说明,许多亚洲国家提倡的“集体主义民主”也颇成问题(参见石之渝教授的Collective Democracy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9)。上述三个村的民主政绩欠好就是一个铁证。相反,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地区,不少村在私营主和新富者的推动下,村民选举竞争非常激烈,参与程度高,而且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在逐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许项继权教授未来可研究非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和村级民主。通过对非集体经济的比较,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出集体经济及其不同类型对乡村民主治理的影响。

项继权教授这项研究成果已达到一定的国际水准。该书详细讨论了既有的文献,提出了自己独创的构想,在三个村里作了深入的实证研究。此书完全可改写为一本英文专著在国际上出版发行,进入世界学术之林,展示出中国新一代政治学者的严谨学风和富有理论意义的经验发现。如果他能进一步研究他所意识到的新的社会现象,即新一轮乡村集体经济改制对乡村民主的影响,这将进一步丰富和挑战当代西方主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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