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以为设立“文科院士”仍有商榷的必要。我以为在学者教授们基本脱贫(即摆脱衣食之忧)以后,就不应该把待遇仅仅局限在经济收入方面。记得潘光旦先生曾经说过:“学校应当使学生和教授的人格有密切的接触。要有这种接触,第一条件便是要使教授获得精神上的宁静,因为不宁静,人格便不能充分表现。”可见对于教授来说,充足的薪水固不可少,但精神上的宁静更为重要。拿这个标准来衡量,如今大学里最缺少的就是精神上的宁静。因此我认为,当务之急不是评选什么“文科院士”,而是应该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只有把大家从课题评选、职称评定、年终评比、论文评奖以及硕士点博士点评审等一系列“评”字号活动中解放出来,我们的教授才能获得精神上的宁静。
近年来,有关学术腐败的丑闻层出不穷,非但教授、博导不能避免,就连院士也被牵连。有识之士指出,这与权力过于集中,而且不受限制和监督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有人担心“文科院士”会成为学术腐败的“唐僧肉”,是有道理的。相反,有人说这一举措“有可能成为学术道德建设的一面旗帜”,却缺乏理论和事实依据。所以,在权力不受制约的问题基本解决之前,“文科院士”制度不妨暂缓实行,因为它毕竟是学者的最高荣誉。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应该保持冷静,决策者应该慎而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