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后来我计算了一下,自己写得也不算很慢呀。平均每天工作4-5个小时,可以完成一篇千字文。过去手写时,一天能抄4000多字。现在用电脑了,速度也差不多(不包括构思和修改)。在写作过程中,构思、查阅资料、列出提纲,这些都不算。关键是初稿完成后进行修改,这个环节花费的时间就很多很多了。
我有一个毛病,写好的东西发出去最怕被删改。因为自己是个小人物,不能像名家那样随心所欲地想占多大版面就能占多大版面。如果某版有字数规定的话,我最高兴,准会在规定范围以内写。而没注明字数要求的,我就感到难啦,不知编辑的意图。只好尽量写得短些,让编辑一看这么短,大概就不给删砍了。写这类稿子最伤脑筋,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可有可无的字一律删掉,能用一个字表达的就决不写两个字,这时才真正领略到“惜墨如金”的滋味。有时遇到删掉一整段也不致影响全文的,我就毫不犹豫地砍掉。一次我把一篇800多字的稿子按栏目要求改成了600字,所以我在家里常戏言道:“我是个缩稿专家!”因为在我看来,与其让编辑删还不如自己删更符合心意呢。总之,这个过程是很费功夫的。
然而最花时间和精力还是对稿子内容与文字的修改。我努力追求完美,尽量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更要对得起读者和出版者。往往一篇稿子要改上十几二十遍才敢拿出去。
相形之下,那位让我佩服的作家其速度真令人望尘莫及。两个半小时5000字,光打字就够得上一个熟练打字员的水平了。那么还有构思呢,难道不作任何修改吗?难道都是一挥而就的吗?……我脑子里一连串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