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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里的艾略特

2003-05-2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曾艳兵 我有话说

读《围城》,一般读者恐怕不会注意到书中对西方著名象征主义诗人T·S·艾略特评骘,但若将这段文字找出来,细细品味书中对新派诗人的冷嘲热讽,揣摩钱钟书对艾略特的态度,倒也不失为一件饶有兴趣的事。

钱钟书先生在《围城》的第三节第74页是这样说到艾略特的:苏文纨小姐给方鸿渐等介绍了一位新派诗人曹元朗,这位诗人带来一部诗集请苏小姐指教。方鸿渐将诗集“恭敬地捧过来,打开看见用毛笔写的端端正正宋字体,第一首十四行诗的题目是《拚盘姘拌》,下面小注个‘一’字。”这诗这样写道: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二)

圆满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三)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新有了个老公(四)?

Jug!Jug!(五)污泥里——E fango e il mondo!(六)——

夜莺歌唱(七)……

诗的最后一联是: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 sind!”(三十)

诗后详细注明了字句的出处,其中将艾略特译成“爱利恶德(Eliot)”(这个译名是否表明了钱钟书对艾略特的态度和评价?)。曹诗中“Jug!Jug!污泥里——E fango e il mondo!——夜莺歌唱”一句,便直接引用了艾略特的名诗《荒原》:“在那里那头夜莺她那不容玷辱的声音充塞整个沙漠,她还在叫唤着,世界也还在追逐着,‘唧唧’唱给脏耳朵听”(there the nightingale filled all the desert with inviolable voice/And still she cried,and still the world pursues,‘Jug Jug’to dirty ears)。这里,钱钟书将艾略特《荒原》中的名句信手拈来,用在他所嘲讽的新派诗人的笔下,这是否表明了作者对艾略特的一种揶揄?我们知道,艾略特的《荒原》是以晦涩难懂而著称于世的,这首诗在1922年首次发表时几乎无人能懂,于是,诗人不得已给诗加了50多条注释,但是,当读者希望诗人将某些注释再作解释时,诗人才发现他可能会落入无休止的注释的陷阱之中,于是他拒绝再为该诗作任何注释,并说,“我不晓得‘本意’一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只是要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在话还没有说出来之前,我也不太清楚会说出些什么来。我不会把‘本意’这个词肯定地用在我或其他的诗人的作品上”。这样,艾略特有关诗的注释也几乎同他的诗本身一样有名。曹元朗一首短短的十四行诗竟用了30条注,在这方面大概比艾略特有过之而无不及,难怪方鸿渐说:“真是无字无来历,跟做旧诗的人所谓‘学人之诗’差不多了。”只是在一旁的唐小姐“把那诗看了”,忍不住说:“曹先生,你对我们这种没有学问的读者太残忍了。诗里的外国字,我一个都不认识。”其实,这又是《荒原》的另一特征,《荒原》用典频繁,涉及35位作家,56部作品,使用了英、法、德、西班牙、希腊、拉丁和梵文7种语言,采用了流行语言、书面语、古语、土语、外国语5种形式。在艾略特看来,诗歌就是“个性的脱离”,“个性的消灭”,“过去决定现在,现在也会修正过去”,现代与古代之间原本就是持续平行的,因此艾略特自然会借他人的诗文来说自己的话,借他人的酒杯来浇自己心中的块垒。曹先生与艾略特似乎很有些“英雄所见略同”,他在解释他诗中的这些外国字时说:“我这首诗的风格,不认识外国字的人愈能欣赏。题目是杂伴儿、十八扯的意思,你只要看忽而用这个人的诗句,忽而用那个人的诗句,中文里夹了西文,自然有一种杂凑乌合的印象。唐小姐,你领略到这个拉杂错综的印象,是不是?那就是捉摸到这诗的精华了,不必去求诗的意义。诗的意义是诗的不幸!”最后,曹先生奉劝方鸿渐,“你该念念爱利恶德的诗,你就知道现代西洋诗人的东西,也是句句有来历的,可是我们并不说他们抄袭”。

曹先生这一席话又是对艾略特文艺思想的转述。艾略特认为,由特定的事物、情景或事件的组合造成的特定的感性经验,往往可以唤起某些特定的情绪。这样,作家在作品中表达情感的唯一方法就是寻找、描写这些客观对应物,整个《荒原》就是诗人内心状况的“客观对应物”。这样,诗就成为一种象征,人们要理解作品就不再只是限于了解字词的意义,而必须掌握事物场景的象征意义。艾略特说,诗人应绕开理性主义思想的极度抽象而抓住读者的“大脑皮层、神经系统和消化道”。“诗人不应该吸引读者的心智:一首诗实际意味着什么其实是无关紧要的。意义不过是扔给读者以分散注意力的肉包子;与此同时,诗却以更为具体和更加无意识的方式悄然影响着读者。”因此,艾略特诗中的意义不过是一个骗局,当人们不去努力理解和翻译这一骗局时,或许正以某种无意识的方式理解了艾略特;而当人们自以为把握了艾略特诗歌的意义时,便往往是人们误入圈套而不自知的时候。

钱钟书在小说中对曹诗人的这种蹩脚的摹仿艾略特诗作的嘲讽,是显而易见的,对某些留学生的食洋不化、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愚不可及所进行的挖苦和揶揄也一目了然,用方鸿渐的话来说,就是“简直不知所云。而且他并不是老实安分的不通,他是仗势欺人,有恃无恐的不通,不通得来头大”,但是,作者对艾略特的象征主义诗歌以及新批评理论究竟持怎样一种态度,小说里却表现得不甚明了。不过,艾略特诗歌的局限及弊端经由曹诗人的这种模仿倒鲜明地显露出来了,但是,与此同时,艾略特诗歌的优点与意义也有随之被忽略、被抹杀的危险。

因此,仅仅就《围城》来谈艾略特显然是不够的,如果我们能够从钱钟书的理论著作中找到他对艾略特的评论,无疑会帮助我们正确地理解艾略特,并且,我们也可以由此更进一步理解《围城》的寓意。在《谈艺录》这部几乎与《围城》同时创作的著作中,我们很快发现了钱钟书对艾略特的议论,“今人爱略特(这里没有译作‘爱利恶德’)论英国17世纪玄学诗派,谓能以官感领会义理实即黑格尔说之绪余”。钱钟书对“黑格尔说”评价甚高,“事托理成,理因事著,虚实相生,共殊交发,道理融贯迹象,色相流露义理。取此谛以说诗中理趣,大似天造地设”。以后钱钟书在《谈艺录·补遗》、《管锥编》又多次论及艾略特的“客观对应物”(objective correlative)理论,“‘叙物言情者’非他,西方近世说诗之‘事物当对’者是”,其法即“情思须事物当对”,钱钟书将这一理论与中国诗学中的“举事寄意”、“深文隐旨”、“索物以托情”相比,说明理趣之诗,“理寓物中,物包理内,物秉理成,理因物显”,中外皆然。钱钟书在这里显然对艾略特的理论作了更为客观、细致的比较和阐释,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这样看来,曹元朗学习和借鉴艾略特应当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问题出在他走向了极端。钱钟书在《谈艺录》中论及“学人之诗”时说过,真正优秀的“学人之诗”应当是“掉文而不掉书袋,虽有奇词硬语,初非以僻典隐事骄人”,曹元朗的可笑之处大概就在于他自命不凡地在那里“掉书袋”、并“以僻典隐事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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