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社会的各门艺术包括书法艺术的发展历史来看,“书法艺术唯汉字独有”论是不能成立的。
众所周知,人类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文字是由绘画发展而来的。这是已经被大量的历史记载和无数的出土文物所证明了的。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原始人用一定的画形来表达意思,交流信息,通常被称为“图形文字”。例如在美洲发现的印第安人首领墓碑就是用一连串的叙事型的图形文字来表情达意的(图1)。这种图形文字不很完善,缺乏条理,在事过情迁之后往往难以读懂,直似“画谜”。因此,它还不是真正的文字,而只是文字的先驱。
只有发展到图形跟语言相结合,也就是每个符号都能表示一定的单词,能有效地记录语言,这才产生严格意义上的“文字”。
一有文字,便有了书法,有了书法艺术。
马克思主义的美学告诉我们,美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又是客观世界的自然美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艺术美可以而且应该比自然美更高,更集中。自从人类创造了文字以来,在文字的应用实践活动中,人们凭着与生俱来的审美意识,自然而然地力求使自己刻刀下或笔下的文字形态更有线条美、更有结构美、更和谐流畅、更变化多姿、更参差错落……总之,更有艺术美。当然,不可能每一件刻写出来的文字都具有艺术美,这中间会有优劣、妍丑、高低之别;然而,其中必有佼佼者,那就是书法,就是书法艺术。各民族、各国的人们都热爱着自己的乡土,也热爱着自己的祖先创制出来的文字。因此,也就源源不断地创造出丰富灿烂的书法艺术来。
限于篇幅,本文不拟全面论述人类的文字发展史和书法史,而只能举一些中国汉字以外的实例来说明问题。
公元前35世纪以前,西亚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创制了最早的具有历史价值的“线条文字”和“楔形文字”。在现存的一块出土的苏美尔人的椭圆形石版(图2)上面,穿插有致地刻着生动的人物图形和笔画匀均统一的早期文字,这可谓“书中有画,画中有书”,是图画与书法结合得很好的早期书法精品之一。
公元前31世纪时,古埃及文字已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高度。它包括3种字体:(一)圣书体(或称碑铭体),(二)僧侣体,(三)人民体。其中的圣书体铭文(图3)也是跟绘画结合在一起的,这样既说明了内容,又使之更具有艺术性。
与古埃及文字几乎同时,在印度河流域出现了一种“印章文字”。从出土的文物看(图4),刻制精美绝伦的犀牛、独角兽等形象都配有文字符号,无疑地也是难得的古代书法艺术。
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碑》(图5)(不知道在近日的伊拉克战争之后其命运如何!)也是一件至今令人叹为观止的书法艺术杰作。这块高2.25米的黑闪石石碑,碑的上部约三分之一是浮雕,描绘了国王汉穆拉比在太阳神和司法神前面接受法典的情景;碑的下半部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了法典的全文,共282条,8000多字。
公元前15世纪开始在地中海一带广泛流传的腓尼基字母,它后来经过希腊和罗马而成为今天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文字的直接祖先。在塞浦路斯出土的一个被称为“巴尔来巴农碗”(图6)的残片上面,就有字迹工整的腓尼基字母铭文。这种器皿上兼有记事和装饰作用的文字,当然也是书法艺术。
从腓尼基字母发展而来的希腊字母,是今天欧洲各民族、各国字母的源头。最早的希腊文碑铭是公元前9—5世纪的遗物(图7)。属于希腊字母系统的公元11世纪的拜占廷“多角字体”端庄秀美,是欧洲书法艺术的范例之一(图8)。
即使是时代较晚的拉丁字母,也是有它悠久的书法艺术传统的。最早的拉丁文铭文见于公元前7世纪。拉丁字母字体中的哥特体、复古体等,都是很讲究书法艺术的(图9)。
在古代印度,除了上述的“印章文字”之外,后来又产生了多种文字,其中最著名的是公元4—5世纪的“天城体”字母。人们用它来书写延续长达2000年的“梵文”(图10)。
值得大书特书的是阿拉伯文字的书法艺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阿拉伯文碑刻,始见于公元6世纪的时期。阿拉伯书法既有变化多端的各式图案化的美术字,又有魅力无穷的各种字体的书法。在阿拉伯世界里,从古兰经、清真寺到商店牌匾、家庭住户以至人们身上的装饰物,到处都有这种书法艺术的踪影(图11)。同中国汉字有篆、隶、楷、草等字体一样,阿拉伯字母也有库菲体(包括“叶状”和“花状”库菲体)、诺斯奇体、斯尔斯体、诺斯塔里克体等字体。另外,巧妙地用阿拉伯字词组成各类动植物、人物、建筑物造型,更是阿拉伯书法艺术所独有的瑰宝。(图12)。
约在公元4—16世纪出现于美洲的玛雅文字是一种独特的图形性的文字,大多数字符像是画在微型镜框里的图画。玛雅文也同埃及圣书字那样,常与图画配合使用(图13)。
在全世界的文字发展史上,各种民族的书法艺术可说是琳琅满目,不胜枚举的。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家里,除了汉字和汉字的书法艺术之外,自古到今还存在着西夏文、女真文、回鹘文、藏文、维吾尔文、蒙文、朝鲜文、满文、彝文以至“女书”等等多种文字,它们各自的书法艺术也是美不胜收的。
“书法艺术唯汉字独有”论者热爱汉字书法艺术“国粹独钟”和善良的“民族情结”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怎么能因此而无视和无端否定其他国家和民族甚至我国众多民族的书法艺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