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保留“文后注”
王富仁教授写文章有一习惯,文后必注明写作此文的年月日与地点,他的文章以后结集出版,也一仍其旧,决不删去“文后注”,这很重要。因为“文后注”实在是一篇文章完整结构的组成部分,读者能从“文后注”中了解到文章写作的背景与语境。据我所知,不少学者都有此习惯,但所憾者,不少编辑都有喜欢将作者“文后注”一律删去的习惯。这样做的好处,似乎是统一了格式,精简了文字,但殊不知这给读者带来很大不便。最近笔者阅读三联书店2001、2002年先后出版的钱穆著《现代中国学术论衡》与《中国文学论丛》,就深有此感。钱穆此二书均是论文结集,各篇文章写作时间拉得很长,有的相隔二三十年以上。但此二书所收的数十篇文章后边均没有任何说明,既没有文章最初发表的刊物名称,也没有写作时间,这使读者了解钱穆学术思想颇费周折。例如,钱穆在《略论中国科学》(见《现代中国学术论衡》)一文中,专有一节文字对苏美进行比较。由于文后没有任何注明,因而读后颇费猜测。三联版钱著是从台湾引进的版权,台湾版倘若有“文后注”,则应保留原样;倘若没有,为方便内地读者计,则应在书后列一附录,说明各篇文章的写作年月与出处,这对读者阅读钱穆自然带来很大方便。不知三联书店以后在重印钱著时,能否这样做?读者对三联图书多持精品看待,而不是作为消遣读物,更何况是钱穆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