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平常一样,我在“搜索引擎”中填入了我的名字,点击“搜索”,不过几秒钟,立刻还像平常一样,便有700多条条目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每页有10条,估计有70多页,粗看一遍也得好几个小时。
可今天我注意到,在条目上方的一条很醒目的、地位很特殊的条目,上面写了如下一段话:
“在超星数字图书馆中找到几十本魏雅华所著数字图书”。
我不禁吃了一惊。好在在“超星数字图书馆”几个字上,鼠标会变成一只手,即显示可以“登陆”。我便双击该网站,很快便登陆了超星数字图书馆网站,我细细地查该网站,马上发现,这是一个很特别的网上数字图书馆。
尽管我还弄不清它是“官办”还是“民办”的。可这又有什么关系?
该网站为收费网站,但非常受欢迎。据该网站统计,登陆该网站浏览并下载图书的人数,已经高达几千万人次。这的确是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我在该网站上再次点击“搜索”“作者名”,很快便找到了该图书馆收藏的,我的6本书。
让我吃惊的是,其中甚至还有22年前的,1980年版的,我出版的第一本书科幻小说《我决定与机器人妻子离婚》。此书连我自己都没有了。而我最新出版的3本新书《中国,红灯黄灯绿灯》,《邓小平身后的中国》,《中国股市:政策市》均在其中。
而我更关心的是著作权人的权益。
该图书馆声明:
1.如果著作权人不同意该图书馆收藏其著作,该图书馆则在接到著作权人的告知后,立即撤销该图书的借览。
2.该图书馆向著作权人授权的图书,按阅读量和下载量付酬,每年的12月1日为结算日。
这点让我既喜且疑。他们真能如言而行吗?
我随即向该图书馆发去了电子邮件,向他们询问:
1.该图书馆究竟收藏了我的几本书?
2.请按承诺付酬。
我在电子邮件发出的第2天就收到了该图书馆的回复,先向我道歉,说未经允许便收藏了我的书,接着告诉我如何查找该图书馆藏书的网址和方法,并请我将身份证复印件寄去,以便确认我的身份和付酬。
我按他们告诉的方法查找,我确认了的确是6本书,而并非几十本书。很快,他们在确认我的身份之后,给我寄来了这6本书的点击量及下载量清单,及由此计算出来的报酬。
我粗略地计算了一下该图书馆因下载图书而得到的收入,由于该图书馆目前仅有2000年12月1日到2001年12月1日的统计数字,由此可知,在此一年间,该图书馆图书下载量超过了11亿页,所以可以算出该图书馆2001年由图书下载而得到的收入还是颇为可观的。还有网上广告的收入,这是一个很鼓舞人的数字。
那么对于读者来说,进入该图书馆在经济上划算吗?
读者进入该图书馆,要购买阅读卡,一张阅读卡100元,读书是免费的,下载要收费,我算了一下,下载一本300页的图书要比买一本这样的纸质图书便宜约一半。还是很合算的。
网上有许多图书馆都有我的书,可收到报酬的这是第一笔。尽管钱数不多,可我百感交集,倍感欣慰。从曾混杂了无法无天、无视作者权益的网上图书馆的群体发生的变化中,我终于看到了希望。
他们收藏的仅仅是我的作品的很少一部分,我将再给他们不下20本书的授权,这些书都是畅销书,甚至仅仅在杂志报纸上连载了的,尚未出书的半原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