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期间,总有这样的报道:某个具有写作才华的考生遭遇升学尴尬。韩寒的例子不必说了。同样是在德清一中,去年出版长篇小说的毕业生崔利静,由于媒体的连续报道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崔利静被浙师大破格录用。今年,德清一中又出了个郭黎霞,人们又在为其奔走呼号。两年前,国务院曾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其中规定“在科学研究、创造发明以及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就的学生,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现在的关键是,写作是否可以视为“特殊才能”?如果是,自然可以录取;如果不是,则不在录取范围。我认为,出版小说就说是“特殊才能”,理由不够充分。
首先这样的才能还不够“特殊”。不要说在全国,就是在我身边,也不乏出书的孩子。这几年,少年作家遍地开花,你出一本,我来一册,大有“小鬼当家”的趋势。时下一个学生出本书乃至几本,实不足为奇。写成小说没有什么了不起,顶多是熟练文字的使用罢了,如果这也是“特殊才能”,那么俺村里也有。
把写作当“特殊才能”实在是盲点。也许是中国出过仲永、王勃和科举制度的缘故,我们太重视写作了,文章一好就是才华横溢,出个少年作家就满中国咋呼。所以,在我们这里,炒作高考作文、开展作文大赛特别起劲。其实,写作和其他劳动一样,只不过是一种技能而已,即使你写成小说,也不能说明什么,最多算你文字表达比别人好些,距离“特殊才能”远矣。
因为写作好就可以送到大学,那就把大学看成作家专科学校了。大学属于综合学校,不止培养作家。再说,大作家不一定来自大学,李白充其量是个秀才,李存葆是初中生,陈忠实也没有上大学。我们不能因为写过小说就以为有了进高校的资本,如果这样的话,这会助长刮少年作家风,来个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出书闹剧,最终演变成家长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