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五花八门的文学奖项中,最著名、也最具权威性的莫过于龚古尔奖了。它也是除诺贝尔文学奖之外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最有声望的几个文学奖之一。自1903年龚古尔文学奖第一次颁发以来,至今它已经走过了百年的历程。和诺贝尔文学奖一样,龚古尔奖的获奖作品的资格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一。回首百年获奖名单,龚古尔奖的桂冠不少次是戴向当之无愧、作为经典而流传的作品的,如普鲁斯特的《在如花的少女们身旁》(1919)、巴比塞的《火线》(1916)、马尔罗的《人类的命运》(1933)、杜拉斯的《情人》(1984)等,但评委们也经常有看走眼的时候,致使一些本来应该实至名归的作品落榜,致使许多获奖作品难副盛名。例如1932年的龚古尔奖颁给了居伊·玛兹里纳的《狼》而没有给塞利纳的《茫茫黑夜漫游》,1936年颁给了马克桑斯·范·德·梅尔什而没有给阿拉贡的《好街区》,至于雷翁·弗拉皮埃的《幼儿园》(1904)或艾尔内斯特·佩罗雄的《奈纳》(1920)恐怕只有到旧书摊上去淘了。龚古尔兄弟在创立龚古尔文学院时,是为了挑战死气沉沉的法兰西文学院对文学荣誉的垄断地位,发现新人,鼓励创新。可是,与龚古尔兄弟的愿望相反,龚古尔奖的百年历史并非总是以奖励创新而著称,马塞尔·埃美、塞利纳、阿拉贡、布托尔、佩莱克等一批极具个性、极富创新意识的作家都被认为过于怪异而与奖项无缘。另一个矛盾现象是,在法国诺贝尔奖的众多得主中,如莫里亚克、加缪、萨特、克洛德·西蒙等,竟然没有一位先前曾获得过龚古尔奖。莱蒙·格诺也从未获得过龚古尔奖,然而他的离经叛道的文学试验却获得批评界的交口好评。虽说文学作品质量的评价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作为法国声望最高的文学奖项却将本国最优秀的一批作家和作品遗漏在外,这不能说是一个不小的遗憾。
可是如今,龚古尔文学奖颇受质疑和诟病的不再是获奖作品的质量,而是它的评选机制了。在法国,如果问一个对文坛稍有了解的人对文学奖的看法,他轻则用“猫腻”、重则用“黑幕”来评价文学奖的评选。读者对与某些大出版社保持密切关系的评委会的选择持有疑问。可以说,评委会和读者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每年在颁奖季节,报纸的专栏里也充斥着各种关于几大出版社影响、操纵,甚至瓜分各大奖项的传闻,遗憾的是,这些传闻远非谣传。如果稍微分析一下评委会的人员构成就会发现,出版社的文学主编或编辑占了相当比例,其中虽有许多作家评委,但作家与出版社又难以摆脱利益共同体的嫌疑。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评委都是固定的,甚至可以说是终身制的。如此“铁打的营盘”难免不会引来某些出版社或个人的“活动”、“表示”或“投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一旦接受了“友好的表示”,又怎能不有所回报、将手中的票投向曾向他“表示”过的出版社呢?如果分析一下近些年来的获奖作品,就会发现文学奖几乎是三大出版社的天下,即伽利马、格拉塞和瑟伊。2002年,在格拉塞出版社旗下的作家艾德蒙德·夏尔-鲁当选为评委会主席后,龚古尔奖便花落格拉塞出版社,这的确不能不令人产生联想,也马上引起了龚古尔学院两位最著名评委的愤怒。
出版社对文学奖何以如此热心?个中缘由不言自明,乃利益驱动。在法国,一部普通小说的销量只有几千册,可是一旦获奖,便身价倍增,销量达数十万册。获奖作品可以给出版社带来滚滚财源,作者更是名利双收,尽管奖金只有区区10欧元。在20世纪的前半叶,评奖更看重的是作品本身的质量,而不是它属于哪家出版社。如今的出版业既是一种商业行为,文学奖就成了出版社花大力气投资的营销机器。奖项的分配更像是出版社利益的分配而不是对作家才能的认可。出版业普遍的惟利是图不仅毁坏了评委的信誉,也使读者对由各大出版社“运作”出来的文学奖不再买账。龚古尔奖已不再拥有大众的信任,这已是不争的事实。龚古尔奖的标签不一定就是质量的保证,获奖的图书卖得越来越差。2002年龚古尔奖获奖小说、帕斯卡尔·基尼亚尔的《游荡的影子》名列2002年畅销书第54位,销量只有75000册,这远远落后于2001年该奖获得者让-克里斯托夫·鲁番的《红色的巴西》25万册的销量。尽管某些人对此给出了“合理的”解释,认为这是一个过于“精英主义的选择”,太玄奥,太知识化,所以难有销售佳绩。但读者对龚古尔的不信任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风头正劲的乌莱贝克在两次评奖中均落败,于是媒体一片哗然,却将作者的《基本粒子》和《月台》一下子推向畅销书的榜首,有人甚至建议设立反龚古尔奖,以示对龚古尔奖的不信任和挑战。当然,文学作品的质量不能简单地以销量来评判。而且鲁番的书也未能逃过批评,批评界认为该书太轻松,太商业化,甚至有迎合读者之嫌,被摆到了火车站里的柜台上。耐人寻味的是,2002年,读者一致认可的却是获美第奇外国小说奖的美国小说家洛思的《污点》,其排名遥遥领先于三大奖得主。除了这本小说本身内在的质量外,其获奖的公正性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读者们认为由法国评委评选美国作品,其中也许更少“猫腻”吧。没有人认为伽利马出版社曾为《污点》进行过幕后活动,而且这位美国作家的作品在获得美第奇奖之前便已有很好的销路。
为了使文学奖重新赢得失去的信任,为了使读者重新相信主导获奖的因素是、且仅仅是评委们公正的选择,某些出版社、作家和记者发出请愿,要求文学大奖的评委会实行像英国的布克奖那样的评委流动制。
英国的布克奖在这方面堪称典范。虽然评选结果有时会遭到激烈甚至矛盾的批评,但是在诚实方面,布克奖堪称无可挑剔。人们听到的关于它的最多的评价是“光明”,“公正”。
而布克奖正是在龚古尔奖的启发下设立的。1969年,一家农业食品企业——布克公司在著名的Jona than Cape出版社负责人Tom Mascher的建议下,决定设立一个文学奖,以提升公司的形象。新奖项在评选上应当做到独立、公正、无懈可击。惟一的办法就是实行评委流动制,所有评委每年全部更新。具体说来,就是实行二级评委指定机制:上面一级是道德机构,即布克奖基金会办公室,由“不受争议的”、但不一定与出版界有关系的人士组成;下面一级是管理委员会,由8名出版界专业人士组成,每三年更新一次,他们负责挑选评委会主席和4名评委。评委中包括一名大学教师,一位或两位批评家,一位或两位作家和一位书商。前些年还包括一位“街头人士”,即文学圈外之人,以听取普通读者对作品的看法,近几年来这位人士已从评委会中消失,因为“他与其他评委的读书习惯不同,所以他很难读完初步圈定的一百余部作品,在讨论文学技术问题时,他也很难参加进来,他的出现对于讨论并不重要。”
可是怎样排除外来的压力呢?据管理者说,“没有压力。在三十多年里,我只接到过两个有关的友好电话。”可是这两个“违规者”马上被严厉警告要遵守秩序,否则其作品将被排除在竞争之外。而且,既然评委每年更新,出版社不值得在评委身上去投资,作家也不值得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去拉拢评委。所以,尽管人们对获奖作品有着种种的批评,但是却没有人对评选机制和公正性提出质疑。
法国的请愿者们认为,如果实行每年部分更新的评委流动制,就可以将出版社干预评奖的现象降至最低。对于那些潜在的收买者来说,如果花大力气投资的评委可能会流动出评委会,他们就会因得不偿失而事先罢手。在请愿书名单上,三大出版社(伽利马、格拉塞、瑟伊)却没有一个代表签名。阿尔班·米歇尔出版社的董事长也没有签名,而就在几年前,他还激烈地抨击他认为不公平的评奖制度,此后,他的出版社获得两次龚古尔奖和其他奖项后,他便不做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