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省事的笔名是冠之以“老”或“阿”,多是心思不细的汉子作家所为,引起误会的几率也高。电影导演杜琪峰爱用“阿杜”的笔名写些小文章,不时与另一个“阿杜”——香港娱闻撰稿人杜惠东——混为一谈。如果歌星阿杜也写起文章来,不是乱上加乱了吗?
奥威尔说作家形同妓女,话虽不中听但至少说出了一半的真相。写作难免会把自己的情感和隐私搭进去,有时实在是下不了狠心用真名。风尘女子有花名,戏子有艺名,作家则有笔名,彼此彼此。法国女翻译家多米尼克·奥莉,眼看与自己的情人结婚无望,就把她和他不得不说的故事写成情色巨著《O的故事》,署名波利娜·雷亚热,这个秘密一直保持了40多年才揭晓。学者王力写堂皇的论文时用的是真名,写随性一点的小品文就化名“王了一”,大概是说一写就了,当不得真的。藏得最深的还是诗人圣琼·佩斯,正式身份是法国外交部秘书长亚历克西·莱热,他像做卧底似地保持着外交官和诗人的双重身份,以至于一位部长知道自己多年的合作者竟是了不起的诗人时,不禁目瞪口呆。
二战时参与美国原子弹研制的科学家也都必须使用假名,物理学家康普顿去西部基地时用一个假名,去东部另用一假名。一次在飞机上,空中小姐问他的姓名,他揉揉睡眼望着窗外反问:“我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东部还是西部?”不知道使用笔名的作家朋友,是否曾以这种本体论的口气问过自己:“我这是在哪儿,是在文章里还是单位的工资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