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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新其形式”须是诗

2003-08-20 来源:中华读书报 整理:赵长征 龚刚 我有话说
龚 刚:北京大学比较文学博士,现为澳门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 檀作文:北京大学古代文学博士,现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赵长征:北京大学古代文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讲师 吴武洲:浙江大学中文系现代文学专业博士生 高 泓:中山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专业硕士生

观点一:欲新中国之诗,必新诗歌之形式;欲新诗歌之形式,必从音韵节奏入手。

观点二:汉语之有平仄,是一个现实,这也是我们的优势。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个优势,使我们的诗歌更加接近于音乐。所以,训练诗人对平仄的感觉,是非常重要的。

观点三:民国时候的诗人是有国学功底的,他们谈“断裂”,实际上是难以断裂。而今天,很多诗人没有古诗文功底,想不断裂也不行。

观点四:所谓“内在节奏”实际上是一个比喻,指的是谋篇布局方面的东西。这并不是我要说的原始意义的节奏本身。如果过分地强调它,则它就会成为我们不讲究外在节奏的一个借口。

龚刚:最近重读《再别康桥》、《雨巷》等老掉牙的新诗,结合济慈的几首十四行诗,从诗歌形式上作揣摩,越发觉得鼓噪一时的“口语诗”和“下半身写作”式的所谓新诗,压根连诗歌的边都没摸着,于是乎手痒痒地弹些老调,供诸位诗友批判:

1、新诗绝对不等于分行散文。

2、不追求音乐性的诗歌就不是好诗。以《雨巷》为例,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内涵,无非是雨中邂逅伞下女子时的想入非非,但由于该诗在音韵感上的突出成就而堪称经典之作。

3、新诗在形式上的具体要求不超出以下五个方面:1)诗行字数上的节制(不要求每行字数相同);2)末字隔一行或数行压韵(平仄可通押;十四行诗则有隔段相押的情形,也值得中国诗人借鉴);3)平仄交替(在十四行诗中则是轻重音交替;注意体会徐志摩《沙扬娜拉》中“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这句诗的平仄处理,三个仄声字提起全句,然后是一串平声字(今韵),由急入缓,音效极佳);4)诗行的有节奏的内在切分;5)段落呼应,凸显回环复沓之美。

赵长征:我同意龚刚的意见。现在的新诗大多不能朗诵,遑论吟唱。不能朗诵吟唱就难以推广,难以深入人心。中国诗歌美学尤其要注意音韵的重要性。当前新诗之不成气候,此为其一端。虽然有许多批评家敲锣打鼓抬轿子,终究不过是镜花水月。欲新中国之诗,必新诗歌之形式;欲新诗歌之形式,必从音韵节奏入手。

高泓:看来龚刚提倡的是闻一多的“三美”理论,也即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我很同意长征的说法,诗之所以成为诗,其语言必定区别于其他表意文字,我以为这一区别在于诗注重语言的音响效果,甚至可以说诗的意境往往是通过朗诵、沉吟时的抑扬顿挫获得的,并不通过解释诗的含义获得。

龚刚:诗是离音乐和哲学最近的文类,我阐发了诗与音乐的关系,但并不意味着诗性与哲性的关联性不重要,伟大的诗歌应是哲性体认与音响效果的完美结合,以此标准来衡量于坚的口语诗,那真像“愚人讲的故事,充满了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檀作文:我担心诸位的提倡过犹不及。节奏,我想是必要的。隔行压韵与平仄间隔的提倡,我则觉得危险。我一直不主张古代文学的研究者对新诗发表太多意见。对于新诗本身,我想那些创作者最有发言权。我偶尔读一些新诗,没有韵的,但是感觉节奏很好,并不是都不可以朗诵。以偏概全的印象式批评,不是很严谨的态度。

龚刚:自由表达与诗歌形式的张力关系还是应该深入研究,古代文学研究者也应当加入。没有音乐性的诗歌就叫散文诗好了。

檀作文:龚刚的这段意见,我基本认同。关键在于什么是诗歌的音乐性?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内在的节奏感。而不必是压韵和平仄自身。

赵长征:我不认为学古代文学的人就不应该谈论新诗。创作者和理论倡导者是不一样的。能够有韩愈那种理论和创作都很强的文坛领袖,固然好,然而若无此雄才,能够有其中之一也不错。现在的新诗作家受西方的影响太深,于传统诗歌反而不甚了了。诚然,我们古代文学专业的人看新诗又往往会有自己的局限。对自己喜爱的东西过于执着,此智者之弊也。我觉得中国新诗有快100年的历史了,形式还是很不成熟,在西化和本土化的问题上总是不能尽如人意,现在非常需要廓开新的道路。

关于韵脚、平仄问题,我觉得不必有很细致的规定,但是汉语之有平仄,却是一个现实,这就是我们和别的语言不一样的地方,也是我们的优势。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个优势,使我们的诗歌更加接近于音乐。所以,训练诗人对平仄的感觉,是非常重要的。

龚刚:对。至于内在的节奏感,香港一些学者谈得较多,我觉得诗行的内在切分,也就是不通过标点符号或换行所作的有节奏的切分如《雨巷》,即是内在节奏感的一种体现了。

赵长征:我觉得《雨巷》还是属于外在的节奏。

龚刚:情感冷热的交替,意象真幻的交替,心绪的起伏律动,也许可以算是内在的节奏感吧。

吴武洲:新诗需要形式是肯定无疑的。问题是怎样的形式?这一点上我也有点保守。我喜欢穆木天的一段论述:“诗要兼造形与音乐之美。在人们神经上振动的可见而不可见,可感而不可感的旋律的波,浓雾中若听见若听不见的远远的声音,夕暮里若飘动若不动的淡淡光线,若讲出若讲不出的情肠才是诗的境界。我要深汲到最纤细的潜在意识,听最深邃的最远的不死的音乐。”

有形式,又有朦胧之美,这才是诗!我的具体看法如下:1、诗不可以散文化,从穆木天对胡适严厉批判即可看出(《谭诗》)。我赞同穆的观点,但又认为此点不可绝对化。散文化的诗作中也有佳品,比如艾青的《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2、所谓形式问题,最终看起来要如何适应情绪的需要,也就是说内在的形式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显得有点玄了。但这恰是诗所蕴蓄的“不可言传”的意味。

赵长征:现在的新诗大多是分行的散文,不可朗诵,愣要朗诵起来也没什么意思。我从来不去听未名湖诗会。在网络上看到人们参加完回来,总是说很失望。听那些诗人朗诵他们的诗歌真可怕,翻过来倒过去就是那几句“丰富的痛苦”什么的,他在上面自己痛苦着,底下听的人也痛苦,不是那种感受到了什么崇高的痛苦,而是索然寡味的痛苦。新诗不能朗诵,极大地限制了它的美感,限制了它对人的感染力,也就限制了它自己的传播和生命力。

所以,节奏是非要不可的。什么叫做“传唱”?要想“传”,就得能“唱”。“唱”并不仅仅是唱本身,它还提供了一种完全与散文不同的文字组码方式。在这里,形式就是内容本身,亦即克莱夫·贝尔之“有意味的形式”也。林庚先生在对我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说:“诗歌的节奏并没有桎梏语言表达,而是恰恰解放了它。‘秦时明月汉时关’,这么大的跨度,只可能在诗歌中展现。而且这种展现,我们觉得很正常。散文却无法用这么短的句子表现这种跨度。”他还举了一个大家都知道的故事作为例子:有一个人住在别人的楼上,每天晚上把他笨重的两只鞋子先后脱下来,扔到地板上。他的楼下很以为苦。有一天这个人晚归,扔了一只鞋子,然后突然想到应该轻点,就轻轻把另外一只放下了。结果熟悉了两次敲击声的楼下一晚上都在等第二声,整夜没睡好。林先生说,诗歌的韵脚,就是这个鞋子的声音,你知道,到了那个时候,就一定会有这么一下。诗歌的优点,也就是它和散文在形式上不同的地方,就是这个节奏,就是复沓。为了这个时间的复沓的准确,应该以典型诗行为准。由于现代汉语本身比较散文化,所以五言和七言已经不适应形势。林先生确立的典型诗行,是九言和十言。

我完全拜服林先生关于新诗仍然要讲究节奏的论断。但是我却不敢认同,新诗应该继续用一种标准的句式来写出豆腐块一样的诗歌。这样会妨碍诗歌的自由表达。现在的汉语非常丰富了,社会生活也非常丰富了,关键是和古人的情趣完全不一样了。所以腾挪的余地应该更大。如果一定要追求固定的句式,则有可能造成为了句式整齐而拼凑词句或压缩词句的情况,这就有可能损害诗歌的自然美。更何况,从《诗经》、《楚辞》直到歌行、宋词、元曲,历代的诗歌都有很大一部分是杂言的长短句,也都贡献了那么多的好作品,为什么到了今天反而一定要用整齐的句式呢?

所以,我理想中的新诗的最好的形式,也应该是散句的外表,格律的内核。徐志摩《再别康桥》、《雪花的快乐》,戴望舒《雨巷》就是其典范。当然,今天人们也许会觉得这几首诗的意思较浅。但是这不是我在这里要讨论的问题,我是从纯形式的角度着眼的。

注意三点:一、长短句兼行。当然如果有非常合适的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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