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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市场管理新规出台 打破行业垄断准入待遇平等

2003-09-10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本报记者 赵晨钰 我有话说
9月1日,《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取代了4年前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业界普遍认为,《规定》的实施是20年来发行领域市场法规最重要的突破,将给图书发行业带来转折性的变化,对民营书业而言,可谓是一个里程碑。《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出台表明,十六大精神已经贯彻落实到出版领域;在打破行业垄断,推动行业发展,平等国民待遇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也为创建良好的出版物发行市场竞争环境、发展中国发行产业提高了国际竞争的能力;可以说它标志着民营书业的春天即将来临。

新规定解读

原《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为五章四十三条内容,新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经过合并、调整和增加,改为五章五十四条内容。其中改动最多的部分在于第二章的“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部分。这部分主要涉及到市场准入问题,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也都要在这一章中体现。

其中关于设立出版物总发行、发行单位或其他单位申请从事总发行、发行业务取消了在企业所有制、上级主管单位和“行政法规及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其他条件”等限制,同时增加了经营场所面积、注册资金等条件。关于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取消了经营者的户口所在地和注册资金两项限制,增加了经营者职业资格的条件。这三项修改为各种所有制资本和个人实行彻底的市场准入平等,有利于为行业吸引优质企业和优良资产进入,这意味着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准入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这也是新规定的最大亮点。同时,也新增了对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或者其他连锁经营单位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开设新的直营门店无需审批的条款。

准入门槛是否过高

由于我国加入WTO承诺将于2004年12月1日对外国资本开放出版物市场批发权,届时有强大实力及多年经验的外资企业进入,会迫使我国发行业重新洗牌。而此番《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实施,其意很明显在于提前练兵,通过吸引更多的优良资产和负责任的经营主体参与出版物市场的竞争,以及创建良好的出版物市场竞争环境,发展中国的出版物发行产业,提高其国际竞争能力,以降低国外资本进入后对我国发行业的冲击。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司长刘波指出,此前,由于在出版物总发行及批发的准入限制上都要求“国有”,民营资本不能名正言顺地进入图书批发领域。如此一来,由于产权不清,造成了很多市场短期行为,比如偷逃资金、偷税漏税、盗版横生等对市场很不负责任的作法。但是如果市场上的竞争主体都是短期行为,都不负责任,对这个行业的发展就非常不利,不仅企业自身难以做大,而且对整个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也是相当严重的打击。《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实施,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给这些民营批发商一个“名分”,从此他们可以在阳光下进行交易。它使每一个有生命力的生产主体得到解放,能量得到彻底释放,同时伴随着市场竞争主体责任感的增强,将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发展和产业的做大做强。

但同时,申请成为出版物总发行及批发企业的资金门槛大幅提高,注册资金分别为2000万元和200万元,分别是原来标准的2倍和4倍。有民营书业人士认为,这一门槛似乎太高。一直在夹缝中生存的民营书业,利润微薄,很难承受这些条件,如此一来不利于做强做大文化产业。刘波司长指出,对于从事批发和总发行业务的商家而言,如果要开展业务,其投入金额其实远不止这两个准入标准。抬高准入门槛其实有利于出版产业吸纳大规模良性资本,避免小企业惨烈的竞争。有关人士曾表示,中国出版物发行市场应该进行整合,最终形成有5至6个发行集团并存竞争的格局。

据悉,目前已有一家业外民营资本投资9000万元筹建总发行股份公司,该公司挂牌在即。另一家更具实力的企业的申请也正在进行中。即将挂牌的这家民营总发企业的负责人认为,整个中国的出版物消费市场有很大的潜力,而在一个行业重新洗牌的时期,有很大的市场空间。他们计划借助原有优势,逐步在全国25个省会城市、200多个中小城市设立10万个零售摊点,覆盖3亿人数量的读者群。该负责人对该企业的发展前景极具信心。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对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建立的重视和支持,也表明了国家希望尽快扶持国内发行主体的决心。目前我国出版物连锁经营面临的严重问题可以说是地方保护主义。每个省都在自己的行政区内搞连锁,结果形成无数个小连锁网络,显然违背了办连锁规模经营的必然规律。新规定中的关于连锁经营审批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区域封锁和贸易保护,有利于跨地区连锁经营的发展。刘波司长指出,目前中国发行行业市场潜力很大,有实力的业外资本进入发行领域,建立民营总发或批发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整合各种小型连锁网络,或是借用其他行业已有的全国性销售网络来搭建出版物发行网,在最短时间内建立并强化我们自己的发行网络,以迎接后年初大型外资发行企业进入后的挑战。

谁将受益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实施,打破了行业垄断,不仅为民营资本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而且对出版社和读者也都大有好处。

对出版社而言,民营资本进入发行业,会使中盘的竞争日趋激烈。作为出版产业链上游的出版社,在发行环节上就有了挑选合作者的余地,态度、速度、价格等因素就成为了竞争焦点。如此一来,出版社的发行费用不仅有可能会降低,而且其在发行环节上投入的精力也可以逐渐减少。这有助于出版社发展出版这个主业。

另一方面,民营书店获得总批发权,全面涉足批销,直接的作用是减少了批销过程的中间环节,从而为降价售书埋下了伏笔,这对读者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即使没有严格获得总批销权的时候,书店打折让利的促销使消费者尝到了甜头,而销售量的上升同时也给经营者带来更多利润,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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