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并不会因为这些文章的作者是蔡元培、朱自清、宗白华,才把它们视为“好马”,视为都具有相当学术含量的好文章的。学术史之所以肯定这些文章,全是因了它们本身,因它们本身就是“好马”的缘故。我不知道这些学术文章发表的当时,人们会不会因它们都刊登于这样的阵地而以异样的眼光去考量它们,不过,如果还是这些文章,让它们面世于今天,面世于今天的某一份大学的校报或是某一以中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普及类刊物或是某一种期刊的创刊号,那么,它们将会处于一种怎样的境遇?结论的得出,无须多大的想像力。一般情况下,今天的人们,似乎没多大的理由一定要太看好它们的。之所以如此,这倒并不是因为今天的人们特别的势利。从根本上说,这是由现行的学术评价制度所决定。
在今天,包括各种学术期刊在内的所有刊物,事实上都已经分出了不同的级次。按理说,刊物的这种级次划分,本也没有什么不好,因为,这将有利于有关方面对这些出版物的管理,使这些刊物的发展更趋有序化。但这样的一种文化发展方略,在带给了我们上述好处之余,也给我们的学术发展带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弊端,那就是,很容易使人们以文章发表阵地之档次的高低为尺度去衡量文章的学术水准。据有关媒体报导,上海的高校开始试行教师年薪制,薪金两万到三十万不等。这很好。那么,怎么去裁定?中间有这样的一条:“学校对教师所有的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类别以及发表的论文等都‘明码标价’”。(《读书时报》2003年3月12日第5版)我们只说这论文的“明码标价”。论文怎么个“明码标价”法?我们的学术管理机构在实施这一条时,肯定是以论文发表阵地的档次之高低为准,而不会把注意力集中到论文本身的。表面的客观,正好掩盖了内里的不公平。
如果蔡元培、朱自清、宗白华三位大家活在今天,那么,对他们当年那些未能配上“好鞍”的“好马”,我们又将如何给它们“明码标价”呢?另外,写作者能直接加以控制的,大概只能是文章可能达到的水准,至于能在哪个档次的阵地上面世,则除了文章质量这一条外,还有其他的一些能说得清或是说不清的因素在。如果这一条能够成立,那么,这也就意味着教师的年薪派上点新用途,是意料中之事了。不公平的竞争将会愈演愈烈。明朗的学术天空将会因此而被抹上一笔灰色调。这是我们在念“明码标价”这本经时,不能不加以注意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