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底线伦理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点,底线伦理可以说是与道德楷模相对立的一个概念,人人皆可为尧舜只是个幻想,圣人的观念在现代社会的冲击之下甚至成为阻碍道德发展和进步的阴影。因为对圣人的道德要求可望而不可及,于是触犯了做人的诚实原则,在虚伪的压力之下,更容易让人因欺骗而堕落,所以,与其树立抽象的道德楷模,不如探求道德的最低限度,这样可以使人活得真实而轻松。
站在道德楷模的立场上看,两起案件中,原告和被告都该各打五十大板。周瑜打黄盖不成其为伤风败俗的理由,两性关系上需要的是爱情和承诺,春风一度与白头偕老不可或缺。不过,这样的道德观念到今天被人说一声迂腐还是轻的,重点的说法就是“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了。几乎没有人会相信柳下惠的存在,现代版的柳下惠要么是假道学、卫道士,要么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主。而换以底线伦理的视角,抨击便会集中到某一方身上。球员的支持者会强烈地鄙视那些投怀送抱的女孩子,认为她们为了钱不择手段,翻脸不认人,告上法庭也不过是想出名,借机捞取更大的好处,在这些人眼中,那些女孩子无疑是比妓女还不如的出卖色相的勾引者和滥交者。而原告的同情者则会把科比等人视为恶棍、流氓、强奸犯,应该绳之以法,而那些女孩子的行为则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是她们自愿的选择,但这绝不是被侮辱的理由。
科比案正朝着向科比有利的方向发展,从几次听证会的结果来看,原告已经被科比的律师成功地描述成一个心理有着严重缺陷的滥交者,甚至在与科比发生性关系之前不久还与别的男人性交,而整个控告则是“罕见的基本建立在谎言之上的案子”。英超球员的轮奸案则还在警方紧锣密鼓的调查之中,目前已有几个当事人被传讯,但媒体已被下达缄口令,不得随意披露球员姓名,大家都在纷纷猜测到底哪些人涉案,影响范围又有多大。事实本身很简单,科比确实与那个女孩发生了性关系,而一帮英超球员确实也淫乱了那个同意与其中某个球员发生关系的女孩。如何处理是英美法庭应该操心的事情,也有成熟的法律条文可资判断,但球员是公众人物,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却需要这个社会来接受和消化。
耐克体育用品公司据说将终止与科比签下的5年4500万美元的形象代言人合同,其内部人员表示:“耐克并没有判科比有罪,但他本来应该代表一个有家庭的男人的形象,这是最起码的一点。”而某些英超球队也对可能涉案的球员进行了内部处理,主教练甚至把“蠢猪”的辱骂送给了他的得意弟子。看来,即使没有触犯法律,在伦理上的错误同样会遭受惩罚。其实,底线伦理从表面上看是基于个体的道德守则,从个体行为的角度来看,我乐意故我做,是现代社会张扬人性、实现多元化的一个进步,但人的行为不可能与世隔绝,一旦与他人发生关系,底线伦理立刻就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交锋和斗争,反倒比高高在上的圣人伦理更容易引起歧义。实际上,能彻头彻尾贯彻底线伦理的人凤毛麟角,一点不比成为圣人容易,可笑的是,底线伦理却往往成为某些人堕落的借口。看来,底线伦理也存在一个底线,那就是,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同时,保持自身的尊严和对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