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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纷纷触电影视创作心态各不相仿

2003-11-2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本报记者 鲍晓倩 我有话说
12月5日,刘震云的新作《手机》将于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手机》上映前两周全面上市,该书首印20万册,成为近年来原创文艺作品起印量最大的一部作品;11月11日,作品不断被改编为电视剧的海岩正式加盟世纪英雄电影投资公司,成立海岩影视工作室;与此同时,由以军事、历史题材创作称著的作家邓一光编剧的《归途如虹》在中央电视台一套国庆献礼后进入第二轮播映。作家与影视的亲密接触正成为摆在当代文艺创作面前的一道独特风景。

刘震云:电影是小说创作的一个副产品和附加物

对于此次先电影剧本后小说的创作,刘震云强调:“《手机》不是把剧本变成小说体。小说《手机》的结构极其后现代,三个部分是三个不同时期“说话”的故事,而电影《手机》只是小说的第二部分——主持人严守一在话语喧嚣的都市的故事。我把电影当作一个台阶,小说创作是顺着台阶往上走。电影在短短的1个半小时之内可能只能激发观众的第一反应,但小说要的是读者的第二反应、第三反应。如果一开始就是写小说,有可能出来的就是第一反应,但现在电影已经激发出第一反应了,小说就可能走得更深入。”

刘震云的小说创作和影视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刘震云说:“我的原则是,不会给别人出卖劳动力去写一个电影,我改编的剧本都是根据我的小说自己改编出来的东西,可以说电影是我小说创作的另外一个副产品和附加物,是我创作表达的另外一个阶段。”

海岩:从来没有有意识地想为拍电视剧去写作

11月11日海岩加盟世纪英雄电影投资公司,海岩影视工作室正式成立,这是否意味着海岩的小说创作与影视拍摄的关系有了更正式的结盟?海岩笑着告诉记者:“我这个影视工作室办公地点就是我们家卧室,办公人员就我一个人。”

虽然海岩的小说不断地被改编成极受欢迎的电视剧,但海岩却认为自己的小说在形式上并不适合改编成电视剧,他说:“电视剧是大众的东西,应该按大众创作的原则,很早进入悬念,应该是团圆结局,体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是我的创作并不符合,我的小说大都没有多线并列的情节、节奏缓慢,屈从了文学的风格,因而很多人批评我的电视剧过于小说版本,真正喜欢我的电视剧的人,也不是喜欢情节,而是我的小说中的人物和能打动他的东西。”而且,海岩也认为自己的小说创作从来没有有意识引入电视剧的理念:“我就喜欢写这样的事情,用这样的口吻写,影视公司喜欢其中的人物和情节就拿去拍了,但我从来没有有意识地想着为拍成电视剧去写作。”

同时,海岩又认为作家的创作在技术上会受到影视的影响,他说:“很难准确界定现在的文学与影视结合的现象,如同我们很难区分艺术和商业一样。我们现在处于视觉的时代,而不是阅读的时代,看影视的人远远多于阅读的人,看影视的人再去阅读,其要求的阅读方式、阅读心理会被改造,对结构对人物对画面感会有要求,在影像时代,从事文本创作时应该考虑到读者的需求、欣赏、接受的习惯变化,所以作家在描写方式上很自然会改变,这是由和人物和事件结合在一起的时代生活节奏和心理节奏决定的。”

邓一光:只是影视圈里的过客 明年将回到小说创作中来

近年来,邓一光的名字以编剧身份出现远远多于作家,从今年6月的《江山》到国庆期间的《归途如虹》,再到已经进入拍摄期的《中美建交风云》,邓一光和央视的合作备受电视界瞩目,更成为文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

对于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江山》同名小说,邓一光一再强调这并不是他的小说创作。他说:“书虽然不是对话体,但就是剧本,而不是小说,我认为小说的创作方式和影视方式从形式到内容都应该完全不同,即使是同一题材,关注的侧重点、故事叙事的表达方式都是不同的。”邓一光之所以把小说创作和电视剧本写作分得如此清楚,是因为对他而言,编剧只是一份工作,是一种商业目的的写作。他有些无奈地说:“在我们从事的文化活动中,完全没有商业目的是不可能的,任何写作与商业无关也是不可能的,到目前为止,我所创作的电视剧题材都不是我自己愿意做的,而是投资商或影视部门策划的选题,由我来写出来而已,所以不能算是我的个人创作。”

邓一光说:“对影视来说我是门外汉,我的个人写作方式与影视有隔阂,并不适合影视的工业生产模式。他表示,自己在影视圈里只是过客,不会停留太长时间,在明年上半年就会结束自己三年的影视‘过客’生涯,回到小说创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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