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笔者对于各种评奖并没有什么特别浓厚的兴趣,但看了媒体上这些宏论与雄文后,很想发一点议论。我不知道这些媒体的用心是什么,如果是炒作那就罢了;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批判那就很值得担忧!为什么呢?
首先,毫无疑问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人们的需求与文化生产在这两个方面都趋向于多元化。也就是说,在这个时代,所有的宏大叙事实际上已经分解了,我们不再承受某个单一话语的压力。我们有了选择的自由,同时选择给我们也提供了自由。影视、音乐、体育这些文化方式时刻展现在人们面前,让其任意挑选。这个时代的文学只是众多文化生活方式中的一种而已。那个全国人民只读一部《艳阳天》的时代已经消逝了。这是一种进步!媒体批判这次茅盾文学奖的入围作品知名度低,实际上是从另一角度赞美了这个进步,而透露了自己的无知。《艳阳天》的知名度高,但其价值在哪里呢?除了给人们留下了那个时代的历史印迹,在文学上还有什么值得炫耀?
其次,从文学角度上来说,“流行”并不是评判作品的唯一标准。说到流行,我想许多知名作家比不过琼瑶、卫斯理等人,但卫斯理们的作品在文学上真的有很高的价值吗?我看未必。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方式,在我看来,文学本来就只是一部分人的事业。我们不能强求每个人都去阅读文学作品。所以,这次入围“茅奖”的一部分作品有许多人没有读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就拿刚颁过的第十届小说“百花奖”来说,这个奖是读者投票选出来的,但随便举出一部作品《我们的战友遍天下》(衣向东)拿到街上去做调查,肯定也有许多人不知此为何物。所以,流行或知名度的高低不能成为评判的惟一理由,卡夫卡的小说、狄金森的诗,其在获得巨大声誉之前又有几人关注呢?拿近一点的来说,今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库切,在他获奖之前想必也有诸多人没读过他的作品吧。在文学批评上,我素来赞同以作品说话,不去看作品,完全凭借外部因素(流行)而妄下结论,这种态度显然是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