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夏文明按照魏特夫(Karl A.Wittfogel)的说法是一个治水文明,治水属于公共工程,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这是中国古代专制社会形成的外部条件。有许多学者不同意魏氏的观点,但是有一点不能不承认,河清海晏一直是历代政府追求的民生目标,这种专制在当时的条件下有它的合理性。但是从大禹到康、乾时期的靳辅、陈潢,政府治水公共工程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疏”字。例如陈潢就力主潘季驯“束水刷沙”的方法,“尤以减水坝为要务”(《清史稿》卷279)。现代科学传入中国之后,传统的疏导治水方式变成了以修坝为主,高坝也成了防洪、灌溉、发电、运输的同义语。可以想见,在科学救国的理想下,大坝这个现代化的符号必然会导致治水霸权。徐刚给出的数字是,世界现有45000座大坝,我国有22000座,占了45%,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坝上的中国,这也足以说明水利(?)公共工程在现代中国社会的重要地位。问题是修水坝能不能彻底解决民生问题呢?三门峡工程修建不到10年就不得不多次改建,年发电量则由最初设计的46亿度降到了10亿度,而相应付出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代价恐怕是修建费用的许多倍!仅从这个例子看,把高坝大库作为治水和强国富民的必由之路是可以怀疑和讨论的。
库恩说过,科学的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范式(paradigm)的转换。可以说,在中国水利问题上,“高坝富国论”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完全是不可通约的两个范式。贵报同期的“科技视野”专刊还发表了田松的《古道尔的选择》,其观点我很同意。人类在追求发展的同时应该超越国家、民族、种族乃至物种的利益考量,这样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共存共荣,也才能够说得上有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水利思路,也许已经到了必须进行范式转换的时刻!
在水利公共工程的建设上,高坝已经被证明对某个行业有利而并不一定利于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但是令人疑惑的是,既然我们已有了三门峡的前车之鉴,为什么近年来还有那么多的大型高坝工程还能够不断地上马(例如怒江的水电梯级开发)?是我们社会的批评监督机制出了问题还是大坝的“霸权”不容挑战?我们这一代人是否已经准确预测到了许多在建、将建的大型水利工程几十年、一百年后对中国环境影响的“蝴蝶效应”呢?如果决策者只为某个地区或者这一代人的生存着想,而不讲“代内公正”、“代际公正”乃至不同物种之间的“公正”,也许中国的未来的环境状况将非常令人担忧。
今年6月1日,三峡大坝截流蓄水的那天,我正好离开三峡工地,向车外看去,喧闹的人们、猎猎的旌旗,展现着中国人的豪情。缓慢上涨的江水仍是不舍昼夜地悄然东逝,朝见黄牛、暮见黄牛的高峡也是一闪而过,它们在想什么我们恐怕不会知道,但是它们无疑将是历史的见证人。一路上我只能在心底祈祷,但愿三峡大坝能够兴利而除弊,真正久远地造福华夏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