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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术语”与“疑似文献”

2004-02-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樊洪业(中国科学院政策所研究员) 我有话说
在2004年2月4日《中华读书报》第5版上,载有《有必要认真对待“中国院士”问题》(下称《有》文)。综观全文,所举大致有三,一是要给“中国院士”一个明确的界定;二是指出由于“权威机构、媒体、出版物的误导”而致院士名单、院士资格和院士履历出现混乱;三是提供了“中央研究院(1948)院士名单”和“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院士)名单”。对于作者在文中所罗列的各种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我有些是赞同的,但基本上是持异议的。兹论列如下,以响应作者“认真对待”的呼吁。

 

 一“中国院士” 不可能成为专有名词

初看标题时,笔者以为是去年有关质疑中国院士制度的网潮余绪。粗读一过,方知是要讨论“中国院士”这个名词。文章从一位工程院院士在自述中将林可胜的“中央研究院院士”误记为“第一批中国科学院院士”说起,“由此引发我们需要对‘中国院士’做正确界定”。如何界定呢?《有》文说“狭义的院士是指得到政府认可的中国籍高级科技专家、学者;广义的院士则除了狭义院士外,还应当包括外籍院士,但不应将中国籍的外国院士掺杂进来。”作为明确排除的对象有“除名院士”。还有,“1958年及其以后再选出的‘中央研究院院士’已经不再具备合法地位,不宜作为中国院士”。在此基础上,作者“按照唯物史观与逻辑性原理”开列出“中国院士”可容纳的范围。

按这个界定,很有些难以说通的问题存在。

我们过去没有、今后也不大可能按着《有》文的“广义”界定,大而化之地直称印尼人艾地和英国人李约瑟为“中国院士”。同样,美国人也不会按照作者的“逻辑原理”而把周光召、谈家桢直称为“美国院士”。人们只能说李约瑟是“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周光召是“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

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无需“得到政府认可”,也没有什么外籍、内籍问题,名列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的中国人,不属“中国院士”?

关于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我们可以从政统角度不承认其合法性,采取回避态度也就罢了。按照“一国两制”“大陆、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原则,这里不仅有个“院士”问题,还有个“中国”问题。何苦硬要没事找事建构这么个“中国院士”,界定之,狭义之,广义之,非得明明确确地把人家关在“中国院士”的门外?顾大局,向前看,好不好?

我以为,“中国院士”可以作为组合名词存在,用以泛称中国的所有院士,然而,“中国院士”正像中国博士、中国校长、中国部长、中国主席一样,只有在特定的语境中出现才具有实体意义。如果硬要给它们做出不合实际的明确界定,反倒把简单的问题弄得很复杂。

按照国际学术界的通行惯例,院士不会笼统称“×国院士”。“中国院士”也不可能作为专有名词存在而列入工具书条目,更不可能作为统计项目存在而列入统计数据。

《有》文在自己设定标准的基础上,为我们提供的一个“精确”的统计数据,从1948年至2003年底止,广义的中国院士有1863位。其中包括1948年中央研究院院士,1955年以后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993以后当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两院外籍院士。在这个大名单中,有1955年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没有与其相当的1935年中央研究院评议员;有当年的印尼共产党主席艾地,没有当今的第三世界科学院中的中国院士朱震达……

这种统计数据,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没有严格的取舍标准,没有切实的应用目标,要它何用?于事无补费精神。

这年头流行“疑似”,如非典、禽流感等。如果能在科学文化学术研究中移植“疑似”一词,非常地道,既存疑又不武断,很“科学精神”的。中国院士,是《有》文作者欲使之术语化的专有名词,愚以为暂只能作为“疑似术语”对待。

 

 二“鲍尔汉”与“包尔汉”

《有》文以“中国院士”问题立论,在文中并没有围绕其论点而展开深入论证,除了开列名单之外,大量的文字是在罗列时下报刊、书籍、网页等行文中出现的错误。从搜索各例可以看出作者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其执着、其刻苦,令人感佩。但对被论列之错误,可按眉毛胡子的具体情况加以分别。

第一类,一般性文章,如某院士自述中将林可胜误记为“第一批中国科学院院士”,某人大会议提案中将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数目的“64名”误作“62名”等等,对于行文者来说,应对自己从严要求,一丝不苟,尽量不出错或少出错。但从社会来说,无关宏旨,不必苛求。真要用为参考资料的,引用者自应核查。如果挑起这种毛病来,车载船装,要累死人的。

第二类,以权威机构署名的出版物,是人们要经常学习、检索和引用的,不可出大错。《有》文中列举权威性工具书《辞海》所存在的问题,譬如个别人物条目中将本不是学部委员的著名学者冠以学部委员头衔,实属不该。但是,对本是学部委员的人物词条中,未列出这一荣誉者,未必是错。现代人物舞台广阔,人生称号多多,如果在字数有限的词条中把诸多称号都写进去而挤掉了更有价值的内容,这辞书的价值也就要大打折扣了。有科学家因政治需要而荣任诸多政治性称号的,条目释文中以政治减肥为宜;而当年亦有社会活动家等因政治需要而奉命成为学部委员者,实无科学成果可言,不列虚名也罢,为词条字数缩水,也算是贡献。当然,如果要建一个无所不包的人物数据库,字数不受限制,则可应有尽有,不可遗漏。

第三类,对何人应署“院士”,何人应署“学部委员(院士)”,这是规范问题,早就有人提出过了,《有》文作者重申此议,还是有必要的。

最后一类,是被指为有错而实际无错的。《有》文作者在罗列“权威机构、媒体、出版物的误导”的例证中,有一处指出:

《中国科学院编年史(1929-1999)》附录2“历届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中误将“鲍尔汉”作为1955年当选的包尔汉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这可能是造成以讹传讹的源头之一?

这里应该说明,上述引文中有两处错误,一个是1929应是1949,这可能是《有》文作者引用时的笔误;二是将原文的“历次”改作“历届”,这是许多文章和资料中极易出现的通病,笔者将以另文说明,于此不赘。

通读《有》文之后,我首先查《科学通报》和《中国科学院年报》核实,确信《中国科学院编年史》附录是转录无误的。

再查一下早年的出版物,1953年版的《新名词辞典》曾专门列有“鲍尔汉”一条目,而1992年版的《中国人名大辞典》中又为“包尔汉”。这说明此人姓名前后有变化。后通过查阅历届国家机构沿革和领导成员名单,终于理清了头绪:从他作为“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1950.1-1955.9)”到1954年9月当选为第二届政协副主席等职,包括1955年当选学部委员,名单中所列皆为“鲍尔汉”。但从1959年4月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开始,以后皆为“包尔汉”,直至1989年去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长编》卷四“人物”部分列有“鲍尔汉”条目,按释文中介绍:其“全称为包尔汉·沙赫德拉。维吾尔族。”估计是在1956年国务院颁布《汉字简化方案》之后,“鲍尔汉”变成了“包尔汉”,虽然其中第一个字不是繁简体的转换,但是两字同音,而“鲍”而“包”并不意味姓氏的改变,只是音译字由繁而简。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一个推测。实情如何,望识者赐教。

三“疑似文献”之一

写文章出错,批评中出错,都在所难免。不管是“鲍尔汉”,还是“包尔汉”,单纯从一个人姓名说来,是他本人用名前后有变化,即便批评错了,也自有其道理所在,提出来,弄清楚,是个好事。可是,再仔细考虑一下,事情又没有那么简单。

《有》文所指《中国科学院编年史》“可能是造成以讹传讹的源头”,实际上该书不是源头,“学部委员鲍尔汉”的真正源头在1955年的文献,由此足以见《有》文作者在撰文过程中并没有检索过原始文献。

在原始文献中,学部委员名单是分学部按姓氏笔划排序的,在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名单中,以姓氏为三划的“于光远”打头,以十九划的“罗常培”置后。十六划的“鲍尔汉”处在十五划的“骆耕漠”和十七划的“薛暮桥”之间,为倒数四名。1955年6月,这份学部委员的名单是作为新闻通稿发布的,如果检索了当年任何一种常见的报纸和刊物,或是稍后编撰的综合性资料,都可检索到这份名单。即便是后来在名单中改“鲍”为“包”,只要稍加思索,也会按姓氏笔划怀疑一下,也就不会指“鲍”为错了。

《有》文作者为人们提供了两个附表,附表2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院士)名单”。表注文字称:

表中有下划线者是1948年中央研究院院士,“当选时专长学科”按原公布情况。“当选年”未标者为1955年当选。

实际版面的附表中未出现下划线,可能是排版方面的问题,这无关紧要。“‘当选时专长学科’按原公布情况”一句,是声明在所提供的附表中,至少在各学部委员“专长学科”这一点上是依据原始文献的,因此这附表就应该是颇有价值的“文献”。

史学研究者,对“文献”是情有独钟的,也是审慎批判的。

如上所述,作者既然连当年载有学部委员名单的原始文献都没有查过,他哪里又会发现“原公布情况”,难免暂时要把这个附表当作“疑似文献”对待。

当年当选学部委员名单的排序是按笔划多少的,为什么作者要把它改为按音序重新排过,既然是“按原公布情况”,何不彻底些?这里存在着一个悖论:如果作者为着一个“鲍尔汉”而打乱“原公布情况”,那太不值得。如果作者是从后来的什么网上资料下载的(如作者在文中所举网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著名学者”栏目之类),那末,这个附表就谈不上是“按原公布情况”。究竟如何,我们只能再向作者讨说法了。

1955年成立中国科学院学部,名义上是为加强学术领导的,在委员人选上,尤其是对社会科学部分,政治标准须更高一格,学术标准反倒是马虎许多。有个别人没有著名著作、甚至是没有学术著作,而后来却被奉为“著名学者”。成立学部时,说两三年以后还要选院士的,原指望到那时候就该真正强调学术水平了,但后来又几议几废,长期搁悬。如果当时真要给学部委员名单中的人都标出专长学科,于大多数人没有问题,但对个别人来说,是确有困难的。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反正当年的名单只是分列在四大学部中,没有再注明各人研究的具体学科领域。

然而,《有》文作者却对所有人都给出了他们各自的“专长学科”(且不说当年是否会用“专长学科”这个表格项目来反映学者们所从事的研究领域)。这些学科名称问题颇多,譬如,若干人名下填写的是“社会学”,这社会学在建国之初已遭灭顶之灾,被指为“伪科学”而弃之,是不可能于1955年登堂入室的。再如,历史学、中国近代史、数学史、先秦诸子,分属一、二、三级学科和学科内的研究方向,在一个经过统一平衡而公开发表的大名单中,是不大会允许如此随意填写的。

至于各人实际所在学科是否与附表中名下所列相符,就不细说它了。

综上所述,这个附表不可能是“按原公布情况”给出的文献。

四疑似文献之二

《有》文还给出“附表1中央研究院首批(1948年)院士名单”,表下亦有注曰: 

排序按原公布名单;现通常使用的是“吴敬恒”早期姓名“吴稚晖”;有的院士“专长”与现时定论有出入。 

注文三条中,第一条与实际相符;第二条有些唐突。吴敬恒为近代史上的名人,称“民国大老”。“敬恒”是其名,“稚晖”是其字,不存在什么“现通常使用”和“早期姓名”的问题。问题较突出的是第三条。作者称“有的院士‘专长’与现时定论有出入”(且不说有无此“定论”、有无必要定论以及谁有权给予定论),语中暗示:与现时定论相对应,表中所列院士们的这些“专长”都是当初给定的。又是一个似乎可贵的文献,然而,这是由谁给定的呢?出处何在?作者没说。 

鄙人当初检索有关中央研究院院士的史料时,曾有过对名单排序的困惑。1948年印行的《国立中央研究院概况》中列出的院士名单,只分为数理组、生物组和人文组,每组内成员似按学科领域排序,但对某些成员所在位置又难以解释。另据《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录》,前置院士总名单中,是分别将三大组的院士列为若干行,每行人名多少不一,似各为一个学科组,但未标示学科名称。 

后来检索到1948年3月28日的《申报》,载有题为“中研院评议会选举结果院士八十一人当选”的报道,为该报南京廿七电稿。在院士名单中,标出了各“学科组”的名称。兹实录如下,以飨同好。此名单与《有》文附表2的内容多有不同,凡《有》文所列各人“专长”用斜体字表示,以代替笔者对“疑似文献”真实性质疑的说明。(《申报》将学科名称略掉“学”字而简称“动物”“植物”“心理”“经济”“历史”等,凡《有》文中以单学科出现而加“学”字者,视为相同,不标示斜体字。) 

数理组 【数学】 姜立夫 许宝[马录] 陈省身 

      华罗庚苏步青 

    【物理】 吴大猷李书华 叶企孙 

     赵忠尧严济慈 

 【化学】 吴宪(生物化学)吴学周(物理化学) 

 庄长恭曾昭抡 

 【地质】 朱家骅李四光翁文灏 黄汲清 

杨钟健 (地质学、古生物学) 

谢家荣 (地质学、矿床学) 

  【气象】 竺可桢 (气象学、地理学) 

  【工程】 周仁钢 (铁冶金学、陶瓷学) 

侯德榜 (化学)茅以升 (桥梁工程) 

凌鸿勋 (铁路工程) 

萨本栋(物理学、电机工程学) 

生物组【动物】 王家楫 伍献文 贝时璋(生物学) 

秉志 陈桢(生物学) 

   童第周(实验胚胎学) 

 【植物】 胡先?殷宏章(植物生理学)

      张景钺 钱崇澍 戴芳澜(真菌学) 

        罗宗洛(植物生理学) 

  【医学】 李宗恩 袁贻瑾 张孝骞(内科学药学) 

       陈克恢(药理学) 

  【体质人类】 吴定良(人类学) 

     【心理】 汪敬熙(生理学、心理学)

  【生理】 林可胜(生理学、医学) 

   汤佩松(植物生理学、生物化学、生物力能学)

    冯德培(生理学、神经生物学) 

    蔡翘(生理学、医学) 

 【农学】 李先闻(植物遗传学) 

     俞大绂(植物病理学、微生物学) 

     邓叔群(真菌学) 

人文组【哲学】 吴敬恒(语言学) 金岳霖(哲学、逻辑学) 

     汤用彤     冯友兰 

  【中国文史学】余嘉锡(目录学、古典文献学)

胡适(文学)张元济(文学) 

      杨树达(语言文字学) 

  【历史】柳诒徵陈垣 陈寅恪傅斯年(历史学、语言学、考古学) 

    顾颉刚(历史学、历史地理学、民间文艺) 

 【语言】李方桂赵元任 

 【考古】李济梁思永郭沫若(文学、历史学、考古学)      董作宾 (甲骨学)

 【美术史】梁思成 

 【法律】王世杰(法学) 王宠惠(法学) 

 【政治】周鲠生(法学) 钱端升(法学)萧公权 

 【经济】马寅初 

 【社会】陈达 陶孟和 

很明显,三大组之内划分为若干学科组,每个学科组内再按姓氏笔划(繁体字)排序,这样就可以理解院士名单排序的内在逻辑了。然而,表中在学科名称的表述上存在一些问题,一、二、三级学科并存;“中国文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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