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精神》 (7卷本)郭延礼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年12月出版97.00元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古代文学
山东大学中文系完成的《中国文学精神》就体现了这样一种突破,它代表了中国古代文学史写作的一种新的观念:这就是不再局限于传统文学史的作家作品分析,也不专注于文学体裁的发展线索,甚至超越了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专题的历史写作,而是把包括创作、理论、批评在内的所有文学现象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综合观察,注重发掘其内在的“文学精神”。以“文学精神”总领各个时期的文学,形成新的文学史写作。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新的非常有价值的尝试,在中国文学史的写作上具有开创意义。
首先,它需要一种超常的综合能力。“文学精神”就是一种“道”,它是文学内在的本质,不再是表象的浮面的文学现象,要把它说清楚会面临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文学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学的“道”一旦进入抽象层面,就很难再完全局限在文学自身的范围内,它必定要进入社会思想文化领域;另一方面,文学的“道”毕竟主要是“文学”的,它不能等同于社会思想文化的“道”,否则,也就没有什么“文学精神”,只要追寻社会思想文化的“道”就可以了。因此,它就不可能离开文学现象的“器”。我认为《中国文学精神》对此做了非常有益的尝试,在该书的总序中,郭延礼先生谈了他对“文学精神”的理解和该书的指导思想:“文学精神”是文学中体现的时代精神、人文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审美价值、世俗精神、作家主体的人生态度、道德情操、思维方式、宗教情感、民族心理等等。这显示了该书作者力图在这两难困境中保持自己的张力,在“道”与“器”之间确立“文学精神”的位置。王洲明先生在论文中把中国文学精神概括为7条,这7条“文学精神”其实具有很强的社会思想文化色彩,这当然是不可避免的。该书的独特性就在于:根据“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之文学”的情形,按照总的“文学精神”,追寻各个时代独特的“文学精神”,它通过“文学精神”综合各种思潮、现象,论述层层深入,从社会思想文化的伦理思维,到作家的情感追求,表现对象,写作方法,语言特点,抓住现象,展示精神。叙述自成体系,显出独到的特色。
其次,用“文学精神”构建文学史,当然有着相当的难度,它需要一种宏大的眼光,超越了原来的古代文学史本身。我们试以该书的先秦卷为例:强调先秦时代文学是人本而非神本,是从世界文学的角度来看的,本身就体现了一种比较文学的眼光,先秦文学的“人本”不是西方近代文学的“人本”,更需要具有世界文学史的眼光作详细的论述,正是在这种比较文学之中,可以展示中国先秦文学的独特性以及它所具有的“人本”思想的程度。作者从揭示中国独特的“人本”入手,结合“人伦”的礼乐带来的伦理情感,形成的思维方式,转向作家本身关注人生的现实精神,紧扣这一时代泛文学对“善美”的精神追求,落实到具体的文学,主要是诗歌,展示它们与其他民族喜欢史诗不同,侧重抒写性灵,偏于主观表现的艺术精神。
第三,在注重宏观把握的同时,也需要对微观研究做出新的梳理。明清卷对雅俗文学交汇合流的叙述,吸取了近年来学术界的新成果,作者并作了新的发挥。近代卷在突出“进化论”思想的同时,又强调《民约论》带来的启蒙意义,都体现了这种梳理。像这样的论述,其他各卷多有所见。
如果说以前的文学史,在其每个时段的开头部分都有一个综述;那么,《中国文学精神》每一本都像一个综述,它就像一本综述的中国文学史,将社会历史思想文化的论述和文学现象结合在一起,内化到“文学精神”的论述之中,概括了那个时代的特色。对于各个时代的“文学精神”我们可以见仁见智,但是任何对“文学精神”的不同看法都不足以抹煞《中国文学精神》在文学史体例上所做出的独特贡献。这种综合性的文学史新体例的出现,体现了目前学术界中国古代文学史研究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