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10月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年会上,曾简略地提出一种文学观──文学生存论,其要义是:文本的创作与阅读,就是创作或阅读者生存内容的创造和展开,一个人总是在某一特定的先在视界──包括其性情、品格、思想、情绪、想象、学术素养、人生处境、创造才能等因素──下创作、阅读,这就必然显现他独特的生存
我深深感到自己没有达到朱光潜所推崇的浑身静穆的审美境界,也没有达到基督所教导的唾面自干的道德境界,虽然心向往之,甚或对此境界偶有体会,却不能至,我更能够理解鲁迅遗言“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与他接近”(《且介亭杂文末编・死》),当然,我绝没有把我的学术反批评作为报复的意思,我在几篇文章中,都是就肖鹰的知识和逻辑错误及其心理根源作出分析,并由此引发关于学术批评规范的讨论,不过这在肖鹰看来就是“对学术批评的根本敌视”了。大概肖鹰所希望的是:当他以学术判官的身份宣布拙著为“学风、文风不端正的书”时,当他宣判我“敢于屡屡对朱光潜臆断妄论,就是因为有这两位外国学者撑腰”时,当他指斥我“这是用朱光潜批朱光潜的伎俩”时,当他怀疑我在引述我专门研究的朱光潜《诗论》中的文字乃“从他人另文转引”的时候,我应该俯首低眉,服从裁决。可惜,我没有达到肖鹰先生所希望的生存境界,所以尽管对他不敢面对真正的学术问题,“持续在此作无聊的纠缠而且以此混淆是非”(肖鹰语),已经相当厌烦,感觉到他在消耗别人的生命,但还是要从根本上说明,学术批评应该有其底线:那就是良知和逻辑。这里我先谈一谈我对学术批评的态度,我是否拒绝批评。
学术批评:应是真正的对话
肖鹰的《学者的命运:坦诚面对学术批评》(《中华读书报》,2004年2月25日,下文简称《学者》),正如其标题所宣示的,认为我拒绝学术批评,为什么呢?因为我对他的批评作了反批评,如果让他独家发言,他自然就会认为我是愿意接受批评的了。可是我认为,学术批评需要真正的对话,而且这种对话应该遵守一定的学术批评规范──我在《呼吁建立学术批评规范》中已经作了论述。我在《怎样研究朱光潜?》中指出,学术批评需要几个基本的条件,而肖鹰并不具有:
除了基本的学识素养以外,首先应该秉持公心,如果把对象和自己狭隘的“门户之见”纠缠在一起,就不可能再以学术所要求的心态,去看待对象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其次,必须熟悉、至少通读研究对象如朱光潜的著作,能整体地把握对象,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实在称不上研究,更不能去作学术批评;进一步,不止是应该力求准确理解研究对象的文本,同时也应着力去领会和把握文本创作的心态和文化历史情境,才可能在更高的层次上理解文本和对象。而从肖鹰的文章看,他并没有具备这几个基本的研究条件。
尽管如此,我既没有也无法控制肖鹰批评的话语权,而且严肃认真地对肖鹰的所有批评,逐一作了回答──可惜肖鹰对我的关于其学术观点的所有反驳,除了把我反驳他观点的一小段话看作是重复了他的观点而加之以罪外,都没有再作回应──很显然,肖鹰希望的所谓学术批评并不是对话,而是他以法官的身份对于批评对象作最后判决,如果被批评者作出反驳,就是不能“坦诚面对批评”了。而我认为,不回避批评者的任何问题,就是“坦诚面对批评”。
我的三篇文章,按写作时间先后,是分别针对肖鹰前三篇文章(按其发表先后)的。在每一篇文章中,结构安排,文字比例,几乎都对应于肖鹰的文章,而他却声言“在三篇文章中,还有一个突出的共同点:王攸欣最花气力,并且用大部分篇幅反复声明和‘论证’我的文章对他有如下‘有意构陷’和‘小题大做’……”,事实上,《文艺研究》发表的《怎样研究朱光潜?》关于观点讨论的前两个部分占三页多,关于他的“近乎构陷”和“小题大做”的第三部分只占一页多,完全是学术回应。
肖鹰更为恼怒的是我引述了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语,并转述了别人对拙著的评价,以此来凸显他的“独具只眼”,他认为我是借此来拒绝一切批评和否定。其实不是这样,因为肖鹰文章中,一直是用广告式的空洞评语来试图对读者造成影响──不是造成“血缘关系”──我想告诉读者,有更多的学者不是这么评价的,希望读者至少读一读拙著,再作评价。我也愿意提醒有兴趣的读者看一看《怎样研究朱光潜?》,看我是否拒绝了批评,是否拒绝了真正的学术对话。这里我倒想反过来看一看,肖鹰的“学术批评”是否达到了良知与逻辑的学术底线。
漠视学术良知:肖鹰批评的致命伤
从一定意义上说,道德意识是能否作学术批评的一个最基础的条件,因为学术批评需要对话,没有学术良知,不可能形成有益于批评者和被批评者学术对话的基本氛围,如果说我在反驳文中或有语气、用词上的愤激之处的话,那就是由肖鹰文章中对于良知的漠视而引发的。下面只举其中突出的几个例证加以证明。
肖鹰根据拙著打印错误,刻意引导读者怀疑我所引朱光潜文乃“从他人另文中转引”。肖鹰原文如下:“《选择》引朱光潜这几句话,有数处文字误、漏,特别是漏掉了朱光潜原文中插入的英文单词‘form’和‘image’,而且误注出处为‘《朱光潜全集》第1卷,页51’。疑此处引文不是来自朱光潜原著,而是从他人另文中转引。朱光潜原话正确出处是:朱光潜:《朱光潜全集》第3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为了突出他和我的差别,他增加了“朱光潜”、“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字样。事实上,我在同一章上面的注释已经注明了我依据的《朱光潜全集》是1987-1993年版,其中第3卷是1987年版──经我在《怎样批评朱光潜?》(《文艺研究》2004年第1期)指出后,他在《学者》中,已经把他所看的《朱光潜全集》改为1987年版了,当然,能够改正就很好──3误为1确实为打印错误,而且是承上一个注释而误,漏掉的是放在括号中的两个英文词。《诗论》是拙著第8章专门进行研究的著作,我引述该书在40次以上,而且同一段文字我还在第266-267页和195页作了引述,出处也准确注明是“《朱光潜全集》,第3卷,页51”。他这种怀疑既证明他没有细读我的书,也说明他确实是想陷人以罪──我相信以肖鹰的智力水平不至于连这样简单的问题都无法准确判断。
在我作了反驳以后,他在《学者》中,大概不再怀疑我转引自“他人另文”了,却转而寻找我另外两处引文的打印错误,他过录了朱光潜的原文,再录了我的三次引文,然后加以比较,特意声明自己以三种符号作标记,显示不同类型的错误,然后,重复累计,总共找出据说10处错误,来证明我学风不严谨。打印错误是任何一个作者痛苦而无奈的事,即使肖鹰刻意为了论证我的错误而小心翼翼,也同样无法避免打印错误,如所谓三种符号其实只出现两种,而且我的第三次引文与他所过录的朱光潜原文完全一样,他却在我的引文“像”字后面先后两次加了惊叹号,计了两次错误,而在朱光潜原文“像”字后却没有加。按他所制订的计错原则,去计算他在《怎样批评朱光潜?》中引述我有关这段引文的论述文字时,发现错误竟然高达28处。至此,我想我不必为打印错误再作什么辩护了。
肖鹰多次有意抹去别人的观点,或者断章取义。如我在《怎样研究朱光潜?》中已经论述的:
他认为我没有理解尼采的酒神精神,虽然承认我对酒神精神的描述是“大致不错的”,却指责我没有在酒神与日神的关系中把握。确实,我讲朱光潜与尼采的差别时,主要是以酒神精神为例加以解说的,我的表达是“即以尼采美学最为关键的酒神精神而论”,实在并不一定需要就酒神和日神关系作出论述,但我并非像肖鹰所断言的“尼采的酒神精神有两个基本含义,《选择》只讲酒神精神概念代表人类痛苦的生命体验这一层含义,不讲酒神与日神的永恒冲突与联系”,而是恰恰明确讲了尼采认为“抒情诗和希腊悲剧是日神、酒神的冲突融合”(《选择》,第207页),肖鹰对酒神、日神关系的引证阐述实质上只是对我的这句话的发挥,他竟然把我白纸黑字写的话,整个抹去,指责我没有讲,这哪是进行学术批评呢?
如果只是这一处,我会认为是他疏忽,但是,类似问题远不止一处。在为了说明朱光潜的“形象(Form)”之意义时,他引证了“一种很混沌的形象”,而不引同一段话中与他观点相反而支持我的观点的句子──也是更关键的朱光潜对直觉的直接定义:“这种见形象而不见意义的‘知’就是直觉”。他坚持我以沙巴蒂尼和麦克杜哥两位外国学者撑腰,而事实上,我与沙巴蒂尼的观点相反,与麦克杜哥也差别很大,有些甚至对立。这些在此前的反驳文中已有论述,不赘。
《学者》中,他又新引了一大段我介绍、评述朱光潜《克罗齐哲学述评》的原文,来证明我“有意盗用朱光潜”在《述评》中已经表达的观念,并且明确说“这段话的上下文,都没有说明其根据和资料来源”,然而事实如何呢?我不仅就在他引述的文字中提到“朱光潜也明白感触和情感的差别”──这不是提示朱光潜本人的看法吗?──而且在介绍《克罗齐哲学述评》前,着力提醒“读者至少应先了解《述评》一书”(拙著,第135页),难道我一方面“有意盗用朱光潜”,另一方面又着意告诉读者我是从《述评》中“盗用”的吗?他还反复指责我没读过英译本,却分析朱光潜译文的误译、改变,而且“摆出很有研究的样子”。这一点,我在指出朱光潜借改变译名申述自己的诗境论时讲得实在再清楚不过了:
其次,按朱氏自己的解说,“情趣”与“情感”是feeling的译名,但前后仅隔两行,他就使用不同的译名译同一个词。我们试图寻找这段引文出处,朱光潜只说出自《美学》,没有注明具体章节,反复细查朱译《美学原理》和王天清译《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这两本书系克罗齐《美学》的两个部分),无法查到引文出处,而且在朱光潜的所有正式译文中,从没有把克罗齐的情感译为情趣的先例。我们最后在朱的单篇译文《艺术是什么》中找到出处,原文并未使用情趣一词,第一句为“所谓艺术就是把一种心情寄托在一个意象里面,心情离意象或是意象离心情都不能单独存在。”(《朱光潜全集》第20卷,页37)[《选择》,第196页]
朱光潜的解说并不只在《述评》中,更多的是在他翻译克罗齐《美学》的中译本《美学原理》的注释中,肖鹰看了《美学》英译本,是否认真看了朱光潜的中译本呢?
朱光潜把英文词matter译为物质,而我按照朱光潜自己的说法指出其问题,肖鹰两次指责我没有提到朱光潜在《克罗齐哲学述评》中已经谈到这一问题,因此“只能认为他[按:指我]是超文本的语言巫师”,我如果同他那样刻薄的话,我只能说他是“抹杀文本的语言巫师”了,因为我在拙著第174页,引述了朱光潜所译克罗齐《美学》中包含的matter的一段话后,清清白白地写着:
引文中我们把朱译的物质全部换成了材质,朱光潜是明白物质和材质之分的,《克罗齐哲学述评》中论及了这一区分,但他可能为适应读者需要,把材质译成了物质,好像克罗齐的美是建立在心与我们普通所说物质的关系上,……(《选择》,第174页)
这么清楚确实的说明,肖鹰难道是不能够理解?在我们几次反复辩论后,我只能再次重申,肖鹰要么没有仔细阅读我的著作,要么有意抹杀我写的文字,达到他的论证目的,据此,我完全可以断言:肖鹰的批评缺乏起码的学术良知。
肖鹰在《学者》中,再一次论证拙著与麦克杜哥文章“存在血缘关系”,并罗织了8条证据,不仅逻辑不通(详后文),而且恰恰证明他的所谓学术批评是“有意构陷”──我在此前的反驳文只敢说他“近乎构陷”、“有意构陷或者偏执误读”,不敢绝对肯定他“有意构陷”──因为他用了两千字篇幅,并单独立题,本文也另立标题以醒目──
“存在血缘关系”吗?──否!
肖鹰最善于做的,不是批评而是罗织罪名。我们且先引述《学者》中他对于所谓“血缘关系”的解释以及对我的“自恋”的指责:
在《怎样批评朱光潜?》中,我所谓“血缘关系”,不过是比喻性地指出:王攸欣对朱光潜《悲剧心理学》的论述与麦克杜哥文章相关段落的高度相似,会使读者自然意识到(!)他受到了麦氏的深刻影响。一个学者的文章、思想受到另一个学者的文章、思想的影响(甚至深刻影响!),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而且,没有一个学者敢说他的文章、思想完全不受到别人的影响,除非他真是自恋到了王攸欣这个地步,真认为自己的“著作”是横空出世、无中生有!我很难相信,一个心态正常的学者会只是因为被人指出他的文章与别人的文章有“血缘关系”(受到别人的影响)就“强烈地感到受了人格侮辱”。
我是否确如他所断言的“真认为自己的‘著作’是横空出世、无中生有”呢?书后参考文献简目中列出的上百种文献(包括麦克杜哥的文章),以及每一章后就引文出处作出的少则十几、多则几十个的注释,读者稍一过目,自然可以得出答案。我又何尝否认了其他学者包括麦克杜哥对我的影响?而肖鹰一方面为掩饰自己的错误,竭力把“存在血缘关系”等同于“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又强调任何一个学者都受到前人的影响,那么他又有什么理由把拙著与麦克杜哥文章“存在血缘关系”作为“学风、文风不端正”的例证大加论述呢?既然“没有一个学者敢说他的文章、思想完全不受到别人的影响”,而按他的逻辑,受影响就是“存在血缘关系”,那么他的著作肯定不知道存在多少种复杂的血缘关系了,按他的生物学比喻,加以引申,真不知他的著作该比喻成什么才好。其论述逻辑如此之混乱,真让人难以相信他受过正规的学术训练。
为了证明拙著受到麦克杜哥文章影响,他采用各种文字手腕,罗织了8条证据,可以说是创造出了拙著与麦克杜哥文章“存在血缘关系”的“奇迹”(肖鹰语),且不说,按他把“存在血缘关系”等同于“受到影响”的前提,即使他证实了受到影响,也毫无意义,而实际上又如何呢?我在《怎样研究朱光潜?》中,已经论证:
两段在文字上确有惟一的一处相似,那就是划线那两句,都有中国人、印度人、希伯来人这三个词,即使是这一句,句式、语法、三词外的其他词都完全不同,而且两段文字都是转述朱光潜本人的话,如果肖鹰读过朱光潜的《悲剧心理学》第12章的话,他应该很清楚地看到该章第2小段说:“无论中国人、印度人、或者希伯来人,都没有产生过一部严格意义的悲剧。”如果转述研究对象的话,有几个词相同,就认为是“存在血缘关系”,那任何两部研究同一对象的著作之间都会存在肖鹰所谓的血缘关系了。在观点上,也有一处似乎相似,但都是对于朱光潜本人观点的概括。朱光潜否定其他民族和近代悲剧、小说具有悲剧精神,是他的《悲剧心理学》的突出观点,我和麦克杜哥都注意到了(这是任何一个研究者都会注意到的),但她只是就其悲剧观来谈,我则是就朱光潜的思维方式来谈的,就对朱光潜悲剧观的概括而言,我们是以完全不同的文字来概括其同一观点,指出其问题,如果真正差别很大的话,要么是她概括不准确,要么是我概括不准确了。而事实上,我今天才反复对照这两段文字以及朱光潜的《悲剧心理学》,发现:在文字上,除了我和麦克杜哥在转述朱光潜的用词使用了同样的词语以外,竟然几乎找不到一个只有我和麦克杜哥都用了的词──只有“他”这个代词是惟一的例外。在观点上,我们对《悲剧心理学》的总体评价明显地不同,对朱光潜观点的具体评价也差别甚大,她对朱光潜关于近代小说、电影排挤悲剧女神的论述,认为是“任意歪曲当代文学”,而我认为“他把悲剧限定在戏剧范围之内,虽然也是固执古典悲剧的概念,却是可以理解和赞同的”;她认为朱光潜这种悲剧观念在他回到中国后很快丢弃了,而我认为他到写《西方美学史》的时代,才抛弃了这种思维方式。更令人惊奇的是,上述引文的其他绝大部分文字讨论的根本不是同样的问题,肖鹰不知是视而不见,还是根本没有理解把握的能力。
我在《怎样作学术批评?》(《中华读书报》2003年10月22日第7版)中,还全文过录了肖鹰认为存在血缘关系的两段文字,读者完全可以对照阅读。肖鹰在《学者》中,仍然没有找到我与麦克杜哥之间哪怕一个词的共同使用,却创造了“奇迹”。下面我们逐一分析他提出8条证据进行论证的方式及其结论。
第1条,肖鹰说“麦/王主张──朱光潜奉行唯理主义的悲剧原则”──这恐怕是肖鹰的创造,至少我和麦克杜哥都没有这样的表达。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创造呢?肖鹰有意识把我用“唯理论”概括朱光潜的思维方式,而麦克杜哥说朱光潜悲剧观立足于“教条主义”地信奉亚里士多德的传统,“求助于理论而不是求助于悲剧的典范”中的几个关键词,糅合为“唯理主义”(前半截“唯理”取自“唯理论”,后半截“主义”取自“教条主义”,这样通过拼凑就显得我用的“唯理论”与麦克杜哥用的“教条主义”在字面上就相似,就“存在血缘关系”了。“唯理主义”这个译名相对于唯理论、理性主义来说是甚少使用的,尽管三者均是Rationalism的不同译名,但肖鹰恰恰选择了这一译名的原因就在这里),来概括我与麦氏的相似,其手法显而易见。麦克杜哥的结论只谈及朱光潜对悲剧的认识,在这个范围内,我认为是不太妥当的,因为朱光潜的悲剧观恰恰是求助于希腊悲剧典范的,尽管他对希腊悲剧的认识又立足于古典主义理论。而我从思维方式的层面说他是唯理论的,却可言之成理,因为他用由古典主义理论和希腊悲剧典范结合形成的悲剧概念,去范围裁定现代已经发展了的悲剧作品,这种思维方式确是唯理论的。
第2条,肖鹰所引的我与麦克杜哥的两段话都是对朱光潜观点的概括,我们以完全不同的文字来概括其同一观点,而且我们都明确说是转述朱光潜的观点,而且在转述中麦克杜哥所用的朱光潜没有用过的词语如“东方宿命论”之类,我恰恰没有用,而我所用的朱光潜没有用过的“被公认为”、“寻找”、“抱定”、“必然”、“不可知”等所有用词麦克杜哥都没有用。而且我认为,对朱氏观点的概括,即使我明确地,更不用说潜移默化地,受到麦克杜哥的影响,我没有注明也无可非议,如果类似情况都要注明,任何一部学术著作都会注不胜注。
第3条,肖鹰所引麦氏文,讨论朱光潜关于西方近代悲剧的认识失误,是教条主义所致,而所引我文,则是以朱光潜对中国古代悲剧和西方近代以来的悲剧的认识为例,来证明朱光潜思维方式是唯理论而非经验论,尤其使人为肖鹰的学术良知难过的是,他引麦氏文去其头:“面对着这样任意地歪曲当代文学”(《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3期,第244页),而引我文掐其尾:“他把悲剧限定在戏剧范围内,虽然也是固执古典悲剧概念的结果,却是可以理解和赞同的”(拙著,第167页),这样本来是差别甚大甚至完全相反的观点,被他去头掐尾的处理一番后,成了论证“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了,这种方法运用于他的整个论证过程中,读者要想弄清事实,分辨是非,恐怕得有火眼金睛了,我觉得这确实是太不尊重读者了。
第4条,实际上和第3条是一段话,都是对朱光潜以古典主义悲剧观否定其他悲剧的观点的概述,被肖鹰分为两截,此条说我和麦氏都主张朱光潜否定非戏剧体悲剧──这本来就是朱光潜本人的观点,如果不这么概括,要么我是错误的,要么麦氏是错误的──而从评价来看,麦氏认为朱光潜是“任意地歪曲当代文学”,而我,正如上条辨析所言,认为朱光潜的观点“是可以理解和赞同的”,肖鹰不引我和麦克杜哥的各自观点,而只引我们对朱光潜观点的转述,当然会毫无疑问地看起来“高度相似”──即使转述,肖鹰认为“高度相似”,我也竟然和麦克杜哥之间没有一个词相同,没有一个例证相同。
第5条,肖鹰认为我和麦氏都肯定朱光潜的悲剧观念有转变,所以“高度相似”。很遗憾,我至今还不知道哪位研究者会认为朱光潜的观念没有转变,因此,按肖鹰的逻辑推断,所有研究朱光潜的著作之间都会“存在血缘关系”。麦克杜哥的观点是:“当朱光潜回到中国后这些态度很快被丢弃了”,朱光潜回国是1933年,那么“很快丢弃”最迟在1930年代,而我的观点是:朱光潜“写《西方美学史》的时代就已经改变了这样的观点”,朱光潜写《西方美学史》是20世纪60年代,上卷初版于1963年,我们认为朱光潜观念转变的时间相差近30年,这样两种不同论断,竟然被肖鹰用来论证我和麦克杜哥“高度相似”,这还有基本的学术良知吗?而且我是从思维方式谈朱光潜的,我至今还认为朱光潜在20世纪50年代末以前,没有改变其思维方式,而改变其唯理论思维倾向的根据是朱光潜在《西方美学史》1963年版的《序论》中提出的研究美学史的第三条原则中要求“理论与实践结合”。
第6条,更为滑稽,因为麦氏用了“夸大”、“空泛”,而我用了“浮夸”一词,就断定相似。麦克杜哥是说朱光潜“不乐意”“区分悲剧的形式和精神,因而导致他发出了一些夸大的空泛议论”,我说朱光潜“为了显示掌握资料的广泛性和全面性,有时沾染了一点浮夸之气”,而且举了他论叔本华而没注意其谈崇高与悲剧之关系为例,二者可谓风马牛不相及,肖鹰却拿来论证“血缘关系”。我绝对不敢相信,以这种逻辑来论证“血缘关系”,还有什么著作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第7条,肖鹰认为我和麦氏对《悲剧心理学》都持否定态度──我真要怀疑他的“中文修养”(肖鹰语)了。麦氏在文章中确实只肯定《悲剧心理学》“对于了解朱光潜的思想却很重要”,我认为评价太低,我的评价是:“这部著作作为第一部中国学者探索西方悲剧理论的专著,具有首创之功,而且本身不乏灼见”,“其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不过本文并不专门研究该书的成就,为了本章主旨反而只讨论其失误处,请读者勿以为我们试图否定这部著作”(拙著,第166页),如此清楚明白,肖鹰就真不懂?
第8条,肖鹰玩起了数字游戏,统计麦氏字数为800,我的字数为900,我不知他是怎么统计的,我认为按他的论证逻辑完全可以说字数均为800或900,但是从我对上面七条的反驳就可清楚,字数相同是毫无意义的,任意截取一篇天文学论文的800字,从字数上完全可以和一部人文著作的800字相等,而且肯定有不少词语相同。
从以上的分析论证可知,肖鹰运用了掐头去尾、拆剪拼凑、生拉硬拽、刻意隐瞒等手段,来强加人以“存在血缘关系”之罪,而整个论证良知缺失、逻辑混乱,完全不尊重读者的智力水平。比较拙著和麦克杜哥的文章,可以说我受到其文章启发,因此我在参考文献中列出了她的文章,但我在主要观点上都与她大不相同,而且自认为超越了她的局限,纠正了她对朱光潜的一些误断,当然,是否真正超越,需要读者评判。我还是想重申“在文字上,除了我和麦克杜哥在转述朱光潜的用词使用了同样的词语以外,竟然几乎找不到一个只有我和麦克杜哥都用了的词”,如果确实“存在血缘关系”,却又找不到“共同的基因”(如果把语词比作文本的基因的话),那不是一个真正的“奇迹”吗?如果按肖鹰所说我“蓄意掩盖”影响的话,我何必在参考文献中列出麦克杜哥的文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