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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戳

2004-06-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现在去书店买书,书店里往往给一个印有本店招牌的塑料袋子盛书,大多不再像以前,在书的正文末页盖上书店的印章。这种印章俗语称之“书戳”。

为了追示和诠释这一书文现象,翻阅了大量书籍,有两书涉及相关语词注释。一是吴颐人编著的《篆刻法》书中提到:印章,在清朝出现了“戳子”、“手戳”等名称。二

是《汉语大词典》有关于“戳”的解释,释例中提到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四:“如发回书,即于前件下注某日发回书讫,上用销号小戳。”从材料上推测,书戳应出现在清朝。民国时期,书戳已较为常见。如周作人著《欧洲文学史》,1918年10月初版,盖有北京大学著作权之章。这一时期的书籍也常盖有“加价五成”,“添邮资二成”字样的书戳。可见当时的书戳已经用于防止盗版,流通范围、价格浮动等方面的说明。建国以后,书戳的图式与功能变化较大,由单一文字转向图文并举,格言、名胜古迹、书店标志日见增多。如北京东方书店,其“东方书店”四个字为我国著名戏剧大师曹禺先生所题。另外,功能也较以前有所拓展,可作付款凭证,可表明销售地点,可标明书价及册数。书戳的纪念意义,已经成为现代书戳的基本内涵,即人们普遍认同的“购书纪念章”。实际上,现在由于电子收款机的出现,由于防盗磁条,书店专用塑料袋的出现,使得书戳的生存空间更显逼仄,而书戳制作的机械恭敬,又从另外一层意义上肃夺了它的个性。

不管如何,书戳作为一种存在,消失是不可能的。虽然它不会成为比书更重要的精神食粮,但它是一种精神养料。有理由相信,书戳的商业文化标志、实用凭信特性和独具的审美功能,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像注意邮戳一样来注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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