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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治丧事宜的一篇资料及宋庆龄的一封佚信

2004-06-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鲁迅遗容(1936.10.19)

周海婴回忆录《鲁迅与我七十年》这部著作中写到鲁迅

丧葬费问题,更正了过去的一些误传。后来学术界出现不同的意见,有人仍愿意维持以前流行的说法,撰文进行讨论,这本是常有的事情,并不以为奇怪,所谓百家争鸣嘛。可是不久前,我在《鲁迅的五大未解之谜》(东方出版社2003年出版)这本书中读到秋石写的《宋庆龄重金资助鲁迅丧葬史实考辨》一文,感到此文的文风有别于其他的讨论文章,因此在这里也愿意写一点读后的感想。

这篇文章开头这么写道:

自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以来,有关宋庆龄资助鲁迅丧葬一事,由于有众多当事人的见证,从无有人提出过异义。然而,近一二年来,这个本不应成为问题的史实,却被人频仍地从历史的故纸堆中提摞出来。前不久,为“进一步证实”所谓“宋庆龄分文不掏”资助鲁迅丧葬,在京出版的某业内刊物,史无前例的辟出一个标为“民国时期报刊资料文摘”的专栏,转载了1936年10月26日《北平晨报》的一则旧闻。

这则旧闻称宋庆龄“曾致函各报云”:“昨贵报载庆龄以老友资格,担任鲁迅先生治丧费新闻一则,阅后殊以为异!查鲁迅先生遗嘱有‘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一条,庆龄既为鲁迅先生老友,何以乃竟不遵鲁迅先生之遗嘱,是则传闻之不实可知,以后如各方捐款,系作办理纪念鲁迅先生事宜之用……”在这里,笔者无意去探究北京这家刊物突为奇想刊登什么“民国时期报刊资料文摘”之用心所在,然而,对67年前《北平晨报》这则“上海特讯”却要讨问一二个为什么?(见该书P.379)

从这篇“史实考辨”文章的思维方式来看,作者大概不是一个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人,因为既然是做“史实考辨”,恐怕没有可能不翻“历史的故纸堆”的,尤其是研究古代和近代历史文化的特别重视当时的文献资料;不仅是“故纸堆”,就是金文石刻以及地下出土的竹简帛书都是研究者极为珍视的,往往求之而不可得。鲁迅就不厌其烦地辑校古籍石刻,现在已出版的手稿影印本就有九大函(古籍6函,石刻3函)。他的一本《中国小说史略》恐怕就搜集翻阅了不少的“故纸堆”,而他的《集外集》就全是别人从“故纸堆”里翻检出来的。最近《鲁迅研究月刊》(2004年第2期)又从“故纸堆”里提摞出了鲁迅致《京报副刊》编辑孙伏园的一封佚信(1924.12.22)及《晨报副刊》(1921.10.27)上的一篇译文序跋文。鲁迅的这两篇佚文已经湮埋在故纸堆里有80个年头了;但是不论它有多么故旧,将来一定会收入到《鲁迅全集》里去的。真是不可设想,作为一个做“史实考辨”工作的人居然对一份明明知道是为学术工作者提供史料而且是提供了原始的第一手资料的“业内刊物”会采取这样的排斥态度;而对于鲁迅逝世时《北平晨报》报道的一条有关治丧方面的消息还要“讨问一二个为什么”。其语气都是兴师问罪性质的。一般来说对于一个严肃的学术工作者,一个真正从事研究工作的人,无论是有利于自己观点还是不利于自己观点的资料都会是希望尽量能够看到,唯恐资料掌握不全而影响自己的研究尤其是考据方面的工作。当然,如果向“故纸堆”也即研究资料进行“讨问”,为的是鉴别资料的研究价值,考证史料的真伪,应该说是无可厚非,非常有意义的。但是这篇“考辨”文并没有认真进行考辨,只是谴责“业内刊物”“突为奇想”重新发表了一则旧闻;而在对这篇历史资料进行“讨问”时考辨文章却又回避了关键的文字。报载宋庆龄的声明中,在“以后如各方捐款,系作办理纪念鲁迅先生事宜之用”一语之后,还特别强调了“并非捐作治丧费,特此声明,希即更正为荷”这样一句,而且落款还郑重署上了“孙宋庆龄”的名字。原来,这一句话的重点是在后半句,即否认担任治丧费事。但是这后一层意思考辨文就随便将它省略掉了,而被省略掉的这一层意思正是考辨文要予以推翻的,可见该文作者并无能力真正“讨问”“这则旧闻”。

《北平晨报》上的这一篇报道在当时应是最新新闻,是十分真实的。鲁迅葬仪的当日(1936.10.22)宋庆龄即通过媒体向社会发表辟谣声明(北平的报纸晚几天登出)。这个声明是非常必要的,因为10月19日鲁迅逝世当日由治丧委员会公布的《鲁迅先生讣告》明文规定:

由二十日上午十时至下午五时为各界瞻仰遗容的时间,依先生的遗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除祭奠和表示哀悼的挽词花圈等以外,谢绝一切金钱上的赠送。谨此讣闻。(参见《鲁迅年谱》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宋庆龄作为治丧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她不能因为个人友谊而违反自己参加制订的“谢绝一切金钱上的赠送”这条原则,并且这样做更是为了维护鲁迅先生的精神品格。这份辟谣声明实际上是再一次强调了讣告上的规定。

宋庆龄的辟谣声明说明了两点:1.鲁迅家属遵照遗嘱不接受捐款,治丧费自理(主要是灵柩和墓地,这都是许广平拿储蓄和借债的钱购置的);2.各方捐款,包括“老朋友不在此例”的捐赠,均只作办理纪念鲁迅先生事宜之用(包括宋庆龄的捐款也不例外),而不归入治丧的费用里。这份声明并没有像秋石的文章所说的那样“‘进一步证实’所谓‘宋庆龄分文不掏’资助鲁迅丧葬”,而是证实了治丧费用这笔大数目是由家属自己承担的,并非如外界所盛传的是靠的捐款赞助;宋庆龄等友人的捐款只用于纪念事宜。事实上由于治丧事宜花了一大笔钱,许广平才造成经济上的困难。后来她在写给周作人的信里说:“(大先生死后丧葬费三千余元,及医药等共欠五千余元)……不得已,从纪念金中借取九百元,先后寄平”(1938.10.1,见《许广平文集》第3卷P.326,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这封解释经济拮据的家信,实际上也只承认了有纪念金而没有承认丧葬费捐款,如果有丧葬费捐款那就不存在因丧费而欠款的问题了。许广平的信与宋庆龄的声明是相符合的。再看看许广平写给许寿裳的信就更加清楚明白了:

周先生死去后印《且介亭》三册,费去七百元;印《鲁迅书简》,费去二千元;丧费三千余元;……以上连家用、印书、丧费、病费,最少共用去一万五千四百余。

收入则(除北新付了九个月生活费不在内)《鲁迅全集》初版千部,每部一元,共千元;再版五百部,每部二元,共千元;三版千部,每部三元,共三千元。陆续收到共四千余元。以历年支出一万五千四百减去收入四千余,实亏空一万余元。但此巨数,绝非架空,有事实可根据。(1940.4,见《许广平文集》第3卷P.337)

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一份明细账了(这封信里写下了历年的许多开支,此处只引录了有关的部分),信中毫不含糊地将“丧费”列在支出账中,如果有捐赠,是断不能列在支出账里的。收入账也写得明白无误,没有将“丧费”记入在内,如果有捐赠,那么亏空就至少要少三千余元。这封信最后还指出,如此巨额是“有事实可根据”的,这事实根据显然是指当年许广平保留有账单(此份账单今存北京鲁迅博物馆)。此外,宋庆龄声明也是最可靠的人证。现在上海鲁迅纪念馆保存了胡风当年记下的一份丧葬费账单(这也是根据之一),这个账单简单记载了许广平当时的开支。胡风办事很心细,尤其涉及到钱方面的事情,他受许广平委托办理治丧事宜,记了一个收支账,以便日后有一个交待。然而秋石的文章为要考辨出鲁迅丧葬费是靠的捐款,竟然不顾事实把胡风当时操办治丧事宜时记下的这个账单说成是许广平自己写的,因为本人记账假若丧葬费记在收入账里,这自然就是来自捐款了。于是这样一来他就不仅考辨出了“宋庆龄重金资助鲁迅丧事”为“史实”,而且还证明了鲁迅的家属健忘,甚至让读者觉得这是忘恩负义。可是这个账单是胡风的墨迹(已经胡风夫人辨认),其中一件周海婴先生在他的回忆文中已影印刊出(见《胡风为鲁迅治丧操劳》一文,载《鲁迅的五大未解之谜》),白纸黑字,事实不能颠倒。考辨文作者没有料到胡风、许广平的字迹现在能够辨认的人还大有人在。

理屈则辞穷,考辨文缺乏有力的证据,就只有借助学术以外之力以为帮助。在这篇考辨文章之后附有若干条“相关链接”这样的提示性文字,其中一条是这样写的:“由鲁迅博物馆编辑出版的2003年第6期《鲁迅研究月刊》,在其主编及馆领导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冒出了一个‘民国时期报刊资料文摘’的栏目,重新刊登了1936年10月26日《北平晨报》的一则旧闻,借此否定宋庆龄重金资助鲁迅丧葬的史实……”(P.388―P.389)秋石先生并非供职于鲁迅博物馆,又非《鲁迅研究月刊》的编辑,更非鲁迅博物馆的领导,秋实先生是怎么知道《鲁迅研究月刊》的这一内情的?或谁向他提供了这种情报?这种“链接”不单是点明“在京出版的某业内刊物”为哪家刊物,更是欲将一篇史料的发表定性为违纪事件。这种“史实考辨”的方法与上世纪“文革”时期无限上纲打棍子的做法如出一辙。在这里作为《鲁迅研究月刊》的编辑有必要说明一下事实:“相关链接”中提到的不知情的“主编及馆领导”,不过是指当时即已被免掉了职务的前任副馆长。其间复杂和微妙的情况“相关链接”的作者是应该知情的。这一篇关于宋庆龄佚信的资料是发表在《鲁迅研究月刊》2003年第5期上(考辨文作第6期,误),当时正是非典肆虐期间,但是月刊仍然在馆长的指导下照常编辑出版。第5期是经过编辑部集体研究后定稿的,包括两个副主编都审阅了这一期稿子。如果前任副馆长希望“知情”仍然以馆领导自居,则首先应该与在职的馆级领导一样坚守领导岗位,至少也应该与编辑部同仁共渡难关,参加或过问编刊工作而不能够不负责任,更不能不知情。如果月刊的编辑都享受退居二线的待遇,闭门在家做自己的学问,都能够说:“近日抗‘非典’,困居蜗室,闲时偶翻…….”什么什么的(语见《致〈鲁迅世界〉主编的公开信(2003.5.2)》,载《鲁迅世界》2003年第3期),那么非典期间刊物就只能停刊了(尤其是第5第6期)。既不在第一线,又要“知情”,这是不近情理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其实对于一些随便诬人以罪名的言语是没有必要进行分析和深究的,相信在新世纪的语境中这一类言语也已经没有多大的存在空间了。这里应该特别予以关注的倒是《北平晨报》上刊登的有关宋庆龄生平活动资料的“上海特讯”,读者如果光看秋石文章上的一点点引文是毫无意义的,从中也无法分辨报载宋庆龄声明的真假,而弄清楚这一篇资料的真伪无论对鲁迅研究还是对于宋庆龄研究都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的,尤其是对于宋庆龄研究极具价值,因为从这一篇资料里研究者可以发现一封尘封了多年的宋庆龄的佚信。现在就将这篇“上海特讯”的全文抄录在下面,供大家研究参考。

鲁迅丧中孙夫人一露祥容

丰采依然不愿多谈政治

闭门谢客致力学术研讨

不承认外传担任鲁迅治丧费说

〔上海特讯〕昔孙总理在时,凡至一地,夫人宋庆龄女士无不偕行,吾人乃得瞻其丰采并聆其谠论。自总理弃党国而长逝后,夫人亦与吾人睽违久矣。记者于数年前,曾于华安大楼一承教诲,夫人虽和蔼慈祥,而态度至为严肃,对于时局见解,一秉中山遗训,凡斯种种,无时不萦绕脑海也。现又于鲁迅丧中,复获晤夫人,驻颜有术,丰采依旧,在悲悼故人愁云中,不掩其慈悲为世之祥容。记者拟与夫人作时局之片刻谈,继以时地不宜,揣夫人之意,未必有所发表,乃恭聆夫人之演说,惜人多距远,未能尽闻。其词略云:“鲁迅先生虽死,其精神实仍不死,吾人纪念鲁迅先生,在集合真正革命之同志,以从事于反帝之运动,为被压迫民众而奋斗”云云。词略而简,然可知夫人政治之见解与主张,仍未有所变更也。记者翌日访夫人于中山先生故居,则阍者谓夫人他出,殊为可憾!想系夫人之闭门谢客,亦未可知也。夫人对外传鲁迅治丧费由其担任一节,已予否认,曾致函各报云:“昨贵报载庆龄以老友资格,担任鲁迅先生治丧费新闻一则,阅后殊以为异!查鲁迅先生遗嘱有‘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一条,庆龄既为鲁迅先生老友,何以乃竟不遵鲁迅先生之遗嘱,是则传闻之不实可知,以后如各方捐款,系作办理纪念鲁迅先生事宜之用,并非捐作治丧费,特此声明,希即更正为荷,即颂撰安!孙宋庆龄。”闻夫人近已不大参加团体宴会,此次鲁迅之死,则亲临吊唁,并任治丧委员会委员,是可见其悲痛之深也。记者于鲁迅丧中,曾数晤夫人之左右,借悉夫人深居简出平素不轻易见客,暑假曾往庐山一行,然非避暑而往,乃为特赦政治犯而往耳。夫人主张普遍大赦,较孙公子科及冯玉祥等所提议者尤为广泛。当局以国难日深,非精诚团结,无以救亡,对夫人大赦原则,已予接受,而程序及办法,尚待斟酌,除陈铭枢、李济深已见明令外,立法院正在草拟大赦条例,是皆夫人悲天悯人之功也。自庐山归后,闭户读书,日与三数女伴及女秘书研讨学术之外,则作台球之戏。孙公子科及宋家姊妹弟侄辈,时或存间,座客以廖仲凯夫人何香凝女士最健谈,夫人亦乐与纵谈天下大事。廖夫人善画,孙夫人则于书外,喜著述,于总理遗著《三民主义》之注释,颇多精义,而对社会问题及国际情势,致力亦深。盖夫人在国际间颇有崇越地位也。夫人之时局主张,虽不见发表,然凡向当局有所建议,则殊为党国要人所尊重,夫人在今日政治地位,固隐然仍存也。

(十月二十三日,K寄)

原载1936.10.26《北平晨报》

民国时期的报刊杂志国家图书馆和首都图书馆都有收藏,如果认真查阅应该可以挖掘出更多有价值的资料;如果对这些历史资料真正进行认真仔细的考证,相信必定能够得出比借助学术以外之力更加令人信服的结论的。《鲁迅研究月刊》这片学术的园地仍将一如既往地为读者服务,为研究者继续提供第一手研究资料。刊登这种纯粹资料性文字是《鲁迅研究月刊》这一“业内”刊物的重要任务之一。鲁迅博物馆过去还出版过一种《鲁迅研究资料》,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料的挖掘越来越少了,资料的整理研究工作越来越困难,可能也是为了节约经费,这个杂志出了20多本后终于停办,这样资料研究的任务就全部由《鲁迅研究月刊》(原名《鲁迅研究动态》)承担了起来。过去这两个杂志都发表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的确大部分是从历史的故纸堆里提摞出来的,包括鲁迅佚文),目的都是为了推进学术研究,说得高尚一些就是为了繁荣祖国的文化事业。作为一个学术研究刊物的编辑,扪心自问,其用心不过在此而已,岂有他哉!

宋庆龄在鲁迅的葬礼上(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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