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杂文报》6月18日陈仓先生《作大作强“大杂文”》,文章说:“杂文家的敌人永远是人民公敌,而不是个人私敌。他的笔下只能有公愤,而不能有私愤。”我们可以来检验一下陈先生的这个论调。
我认为,写杂文的人首先要受一点刺激。很多写杂文的人都是因为这个刺激。写杂文的人就是带着这个刺激进入了杂文作
如果让杂文家来垂怜弱势,那就不同于自身处于弱势。拆迁拆的是别人的房子,这个杂文家的公愤就不如受害者的私愤更有力。如果没有私愤,哪来的“投枪”、“匕首”?杂文家真的肯为公愤赤膊上阵、还是躲在书斋里写杂文?杂文家怎么可能没有私愤,没有私愤鲁迅先生说不定也会长寿的。现在的杂文家缺乏的正是私愤,或者说他的公愤里没有一点自己的私愤,都是报纸上的见闻。他这个公愤针没有扎到自己的肉上,他不痛,他从哪里来的愤,他怎么可以体会到私愤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杂文作家们失去了私愤,这是杂文苍白无力的结果。诗言志,杂文不言志?没有私愤,只代表公愤?没有私愤的杂文作者也就根本体会不到公愤。在这个公愤之中自己首先是一个受害者,这个公愤中有自己的私愤。这个公愤中如果没有自己的私愤那只能是书斋杂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