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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还热销!谁来管?

2004-07-2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站在全国最大的书店―――北京图书大厦一层畅销书展示区,和成千上万的读者一样,我也被各种花花绿绿、印刷精美的图书所吸引,不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这里更多引起我注意则是一些封面上的宣传:《怎样给猎狗分骨头》(How To Assign Bones To Hunting Dogs)竟被“全世界1000多万家报刊媒体和网站转载过”?这

本书是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写的?

一本由名叫奥里森的中国人所著的《拒绝借口》首次出版就已经被列为“美国海、陆、空三军指定用书”?

翻译、编译的卡耐基《人性的弱点》、《人性的优点》一本又一本,卡耐基写过这些书吗?他的书都过了版权保护期了吗?能随便翻译出版吗?

一部《最伟大的管理思想》于2003年才在中国出版了全球第一个版本,如何能于2002年就在美国狂销500万册?

……

我不禁迷惑。设想一下,如果人们去超市买包方便面,结果发现方便面袋上都打着“最美味最营养的方便面”、“全球最畅销的方便面”,还有世界各国众多英豪的强力推荐:“这是一包非吃不可的方便面”、“值得推荐给每一个家庭”等等,一定会感到不可思议,甚至会反应强烈地向工商部门、新闻媒体投诉,可是,同样是商品,方便面换成了图书,就可以大模大样地摆在北京图书大厦一层正厅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吸引购书人。

是人们对此已经熟视无睹了,还是有关部门并未注意到这一现象?

显然,图书封面的虚假包装、内容的胡编乱造现象正在愈演愈烈。

图书的四大虚假问题

经济管理类图书和励志类图书是目前市场上的两大流行色,品种多,卖得火,问题也最突出。记者在北京图书大厦一层摆放畅销书和重点书的黄金地段选取了50种书,另从当当网上选取了部分图书进行调查,发现这些书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图书推荐者存疑

在这些书的封面封底或向内折叠的勒口上,都列有一串知名人士或《纽约时报》之类的书评,真的有人对它们作过这些不可思议的高度评价吗?

《给管理者的忠告》(费尔森著)上:“这些年读过许多管理方面的书,但像这本从细微处给人以提醒和倡导的书还是第一次看到。―――管理大师汤姆・彼得斯”

《拒绝借口》(奥里森著)上:“我把这本书推荐给每一个人。―――《华盛顿邮报》”

《狼性》(劳伦兹编著)上:“一本所有总裁的必读书!―――路易斯安那州医院联合会主席鲍勃・默克尔”

中国人著(编著)的中文书在第1版第1次印刷时就打上了这些评论,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些评论者是在图书出版前看了原稿或校样并有论断。当记者就此提问时,几乎所有被采访到的出版社的责任编辑的回答都大同小异:这些书评并非针对本书而言;编著者在写书或编书过程中,曾引用、改编或参考了某本书或一堆书;这些被参考的书可能曾得过这样的评论。

只有一个例外。记者费了很大周折与《如何快速自动高效的完成任务―――这些事,不用老板吩咐》一书的市场运作人隋先生通上电话时,他说“这个 封底的书评 是真的”。这本书的封底有这样的评价:“这是一本最完美的企业员工培训读本。它应当像员工手册一样,分发给企业的每一位员工。―――《纽约时报书评》”。当然,隋先生却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或线索。

记者在《有效执行》一书上看到一段作者专为中国人所写的书评:“对于中国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来说,本书为他们的商业实践提供了一条宝贵的经验:如何以本书的理念使他们的商业实践活动达到世界级的水准。―――拉博・斯兰迪寄语中国读者”。

“世界上最完美的员工职业精神培训手册”、“世界500强企业员工最佳培训读本”、“全球最佳畅销书”,还有上了这排行榜那销售榜的,这种面上贴金的书真是令人目不暇接。

《拒绝借口》在1版1次印刷时就打上了这样的文字:“通用电气等80余家跨国公司用以激励、培训员工的书”,而且是“美国陆、海、空三军指定用书”!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封面上说它是“美国公司员工人手一册的书”、“美国政府机关公务员人手一册的书”、“美国军队官兵人手一册的书”。

《有效执行》封面上言称本书“2003年亚马逊商业图书排行榜第一名”,同时标明了该书英文书名:EFFECTIVEEXECUTION,记者却没能在亚马逊网站上找到书名相同的书,国外图书市场分析人士刘江先生说:“凡美国近年出版的书一般都能在这里找到。一本书若上了2003年排行榜,绝对不可能查不到。”

2、作者身份存疑

《给管理者的忠告》的作者署名费尔森,《拒绝借口》的作者署名奥里森,《狼性》的作者署名劳伦兹。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拥有这些很“洋气”的名字的人其实都是中国人。当记者要求采访“著名职业培训专家”奥里森时,该书责编称自己不认识这位作者,书稿是通过一位黄先生转来的。黄先生则说奥里森现居国外,可以试试联络,此后便无音信。

《决不找借口》中介绍,其作者 美 艾瑞斯・亚罗(AlexArnold)“毕业于西点军校……退伍后担任美国柏通公司副总裁”。这位“目前与妻子爱伦住在旧金山郊区”的亚罗先生至20世纪80年代,完成了数本书籍获得空前成功云云。可是记者在亚马逊网站上没有找到AlexArnold这位空前成功的作者的大名,也没找到名为“NoExcuse”的书。

《最伟大的管理思想》一书2003年2月印发第一版,2004年6月第18次印刷,累计印量5万册。记者同样没有在亚马逊网站上找到这位被称作哈佛大学商学院终身教授的 美 乔治・戴维森(JordgeDiavision)。

那么,该书封面照片中这位打着领带面带微笑的中年男子究竟是何方人士?这部“谨以此书献给我的妻子朱莉・安娜”的《最伟大的管理思想》到底是谁写的呢?

两位责任编辑都说该书不用引进版权,因为它是由戴维森先生通过译者―――北京服装学院一位学经管的叫文岗的学生直接投稿出版的,只有中文版没有英文版。记者根据责编提供的手机号码与文岗联络,对方说“我知道有文岗这么个人,不过他不是我”,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态度决定一切》的封面上有这样的文字:“全球累计销量超过1亿册”,“人生价值世界第一畅销书”。关于书的作者,封面上是:罗曼・V・皮尔,在版编目数据上是:皮尔著,随易译,版权页上是:罗曼・V・文森特。作者究竟是谁?书上没有他的英文名,书名也没有英文原名,实在是无从查找。《怎样给猎狗分骨头》(HowToAssignBonesToHuntingDogs)自称被“全世界1000多万家报刊媒体和网站转载过”、“与斯宾塞先生的《谁动了我的奶酪》可堪称为最伟大的两部管理寓言”、“管理大师最新力作”。该书上没有作者原名。难道这部书是管理学大师PeterDrucker的“最新力作”?但是该人的29本著作中从未有过这么一本。

不少“影响很大”的书封面上都写着美国人著,但是根据上面所标注的“原版英文书名”查找,却未能在亚马逊网站上找到这些书,如“ExecutiveAbility”、“HandbookForTheExecution”、“NoExcuse!”等。

3、图书销量存疑

“仅在美国,《有效执行》出版后4个月内销售了1,000,000册”;

《人性的弱点全集》封面上赫然写着:“继《圣经》之后的第二大畅销书”、“全球销量超过5000万册”。

《决不找借口》1版1次印刷版里夹着一张书签称“上市1月即突破50,000大关”。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该书至今没有重印,而版权页“印数”上写着印量是10000册。只印了1万册,为何能上市一个月就销出5万册呢?该出版社发行部刘女士回答说书上“印数”是不准确的。“说了5万册就一定会有5万册。”

《最伟大的管理思想》一书2003年2月第一版。封面上却写着“美国《金融时报》金榜畅销书”(注:《金融时报》是英国报纸),而封面勒口上更有这样的内容:本书被美国《福布斯》杂志称为“空前的巨著,伟大的奇迹……自2002年4月在美国出版以来,销售量已突破500万册”。该书责任编辑李女士就此对记者的解释是“把关没把严,这是一个漏洞”。

4、版权授权状况存疑

市场上雨后春笋般冒出了许多这样的书:某国某人(通常是美国人)著,某某人(当然是中国人)编写、编著、编译,没有版权信息,没有图权字号。那么,这些被编写、被摘用的原著(包括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都过了版权保护期了吗?显然不是。这样的书,虽然不能说百分之百都有本文提到的问题,但出现问题的比例高得惊人。其内容的含金量读者自然一时难作判断,倒是有一些编辑坦率承认书中不少内容都是作者东抄西摘编排拼凑出来的。

现在注着“卡耐基著”的书也比比皆是,在当当网等网站上搜索一下,也能非常容易地找到许多,其中版本最多的就是《人性的弱点》。这些写着卡耐基原著的书往往都另有编译者,几乎都没有原著的版权信息。封面上闪烁着卡氏那迷人的笑容。一部《人性的弱点全集》封面写着卡耐基著,书的《后记》却是一篇眼下最时兴的《没有任何借口》,在该书的“前言”,这位名叫华森的编译者还细述了自己如何因为阅读了卡耐基的书而由一位普通女士变成一个成功人士的故事。一部32开242页的《赢在人性》(英文书名“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Others”)自称是“《人性的弱点》与《人性的优点》全译本”。

那么卡耐基真是一棵无需本钱的摇钱树吗?他的作品可以随便拿来编译吗?

本报特约记者、IT专家刘天北先生说:据我所知,卡耐基根本没写过《人性的优点》、《人性的弱点》这样的书,所以也就谈不上“全译本”。以“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Others”为书名的书,卡耐基也没写过。这是出版商的取巧,事实上他写过一本叫“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的书。英文版袖珍本(大概是16cmx11cm),一共304页。对比两书目录,可以发现《赢在人性》的内容是“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与其他几本书的拼盘(其中“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的内容也没有完全用上)。根据美国版权法,1978年1月1日以前的作品,版权在首次出版75年后中止,或者在作品创作100年后中止,两项中取先到期者。另根据《伯尔尼公约》规定,两国版权交易按照作品所属国法律,除非有特别法律依据。“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一书首次出版于1937年,所以目前版权期限仍未到。

北京市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处王先生说,版权局要求外版引进图书都要进行登记备案,图权字号应该刊登在书上。另外,这里还牵涉到一个版权转移和版税的付费问题。在向国外作者、出版社支付版税稿费时,银行方面会要求出示有关版权注册的证书。但是,记者发现,许多从作者、书名到内容都让人以为是外国人著的图书都没有做版权登记。一问出版社,说是编著的书,不用引进。

有一本书甚至在“致谢”中这样说:“一本好书的诞生总会融入许多人的智慧与劳动,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由于时间较紧、资料较广,有少量资料和图片未能和版权人取得联系,敬请谅解!如您对此有任何的质疑,请与编者联系。”这就等于更直接地明说,不管版权不版权,我先用了再说,你要发现被用了,再来找我解决吧。

谁来管一管这些问题图书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读者对于图书封面上关于销量、排行榜、书评的信任度已经非常之低。

记者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听见一位读者对他的同伴说:“现在出书的人连最起码的常识和文化修养都没有了。”他谈论的是封面上写有“全球销量超过5000万册”、“继《圣经》之后的第二大畅销书”的《人性的弱点全集》一书。

有一位读者说:“若在从前,封面上那些宣传对买书是有参考作用的,可是现在要是还信它那就是傻瓜了。”有位读者说:“我已经形成了一种逆反心理,看到写这类话的书,就怀疑它假冒伪劣。”

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不明就里的读者花了冤枉钱。

记者在此次调查中,采访了许多出版社编辑,一些责任编辑说自己只负责书中的文字加工部分,根本不认识作者,书稿都是通过工作室、文化公司或其他途径转过来的。大多数图书的封面封底也是由作者或书商提供的,出版社拿来直接印制。还有的编辑承认这些图书的宣传有不实之词,把关不严。同时,不少人认为这样做是市场运作的需要。“如果封面上素素净净,经销商可能看都不看一眼,同样一本书打上各种宣传词后,市场命运就会大不相同。”有一位责任编辑甚至说“我们这样做,读者也会理解的”,真叫人难以置信。

记者发现,一些出版社的领导对于这些蒙骗读者的问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你不做别人做,现在大家都这样,比着吹,一本比一本说得邪乎。”

机械工业出版社是最早大规模从国外引进经管图书的出版社,在版权贸易方面做得比较成熟。该社华章公司副董事长吴关昌说:“相对来说,通过正规渠道引进版权的书一般操作都比较规范些。我们和世界上许多大牌出版公司都有版权业务,如果在这些书上弄虚作假的话,对方是会追究的。出版社一旦失去了信誉,也就失去了合作的机会。”

一位书业人士说,在图书宣传中公布前期销售业绩,这种做法在欧美也很常见。一般引用的数字都要有根据,另外畅销书榜的排行也需要有据可查(一般是知名媒体的权威数据)。如果不实宣传,一旦被揭露,那么企业的信用损失难以想象。至于“必读书”等说法,谁说过这样的话,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通过有关部门多年的整治,人们不难发现,现在一般商品,比如药品、食品、电器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上不实宣传已经越来越少了。当其他商品的推介、说明文字越来越规范的时候,文化商品―――图书反倒成了漏网之鱼。

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执法队副队长肖鹏说,对于虚假广告,执法部门一是责成改正,二是罚款。像“最佳”、“顶级”一类的词明文规定禁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现在我们查处的以生活用品居多,对于图书确实很少涉及。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于法昌介绍说,对商品的虚假宣传管理,涉及到新闻出版、广告管理、质量监督、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管理部门。国家工商局广告司曾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过一个文,图书封面上不允许做广告。他说,出售这类商品的商场也负有连带责任,但一般处罚比较轻。

对于图书封面封底是否属于商品外包装这个问题,记者从工商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等各方均未得到明确的回答。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查找到《刍议包装广告现状与规范》一文。文中详细论述了包装物广告的现状和管理方略。众所周知,一部书同任何一件商品一样,不可以在电视报刊上做虚假广告。那么,同样的不实之词如果刊印在图书自身的封面上,虽然载体不同,本质应该也还是一样的。

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标准处蔡京生副处长介绍说,现在有《图书书名页国家标准》,不过封面没有这一类标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曾于1988年发布了《关于出版物封面、插图和出版物广告管理的暂行规定》(该规定已列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二批规章、规范性文件”名单),上面谈到“严禁用色情、凶杀的文字和图画招徕读者”,但没有涉及封面上的虚假广告问题。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王自强副司长说,现在出版业正处于转型期,有一些人借机大发不义之财。著作权是一种私权,私权被侵犯了,一般都是由个人主张权利。如果这些行为损害公众利益,行政权利可以干预,但行政管理部门也必须依法行事,特别是今年7月1日出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部门必须掌握好管理的尺度。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刘建国副司长说,编辑有明确的工作职责,首先是要保证图书的导向、内容正确,再者要把好编校质量和印装质量,同时在出版行为上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任何人都有写书编书的权利,工作室、文化公司一类机构是在工商局注册归由工商部门管理,但是一部书出不出、如何出就是出版环节的事情了。过去买卖书号都是书商给出版社一两万块钱,出版社给他一个书号,再开一个委印单,就算完成交易了。现在情况不同了,有一些出版社搞体内循环或体外循环,比如说由书商以印制费等名义打入一笔资金,以所谓合作的方式出版图书。在图书出版中,编印发的任何一个环节失控都会出问题。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副司长李宝中说,对于这种败坏社会风气、违背出版道德的做法,一经查实,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这股风不刹住可不得了”。

图书司审读处辛广伟处长说:“《出版管理条例》对出版物有明确的要求,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出版社就会受到查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问及图书购买者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法学博士黄晓律师说,如果是一些“硬件”方面的问题,比如印刷质量不过关、散页倒装、错别字差错率超过国家规定等,消费者投诉起来比较容易,实践中也有因此提起诉讼而获得赔偿的案例。但是,读者对图书封面上的宣传难以判断真伪,特别是“在全球发行量”、“国外的销售排行榜”、“某某权威是否推荐”等问题,更无法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难以因此对出版单位提起诉讼。但是,我认为,图书不仅是商品,更是精神产品,如果任由这种虚假宣传的现象泛滥,它不仅是对图书购买者权利的损害,更对社会风气和社会道德有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还存在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违法问题。图书的封面封底最起码也应当按照产品包装宣传的相关法规进行严格的管理,比如,按《广告法》在产品的宣传用语中不得使用“最畅销”、“第一”等顶级词语,更不得使用虚假的销售数字来诱使消费者购买,如有违反,工商执法部门就可以予以严处。针对图书这种特殊商品,我国的新闻出版管理本来就是很严格的,但目前往往侧重于对图书社会政治导向等方面内容的管理,对图书封面中弄虚作假的社会危害性意识不够,所以放松或忽略了这方面的管理,如果由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相应的行政规定,整治这种现象应该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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