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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让梨”说起

2004-07-2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听先父母讲过“孔融让梨”的故事。他们讲了之后倒也并未藉此对我教育一番;大约因为我并无兄弟姐妹,纵有“让梨”之心,也无可表现。

孔融让梨之事,较早见于《后汉书》李贤注。注引“融《家传》曰:兄弟七人,融第六。幼有自然之性,年四岁时,每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

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孔融《家传》后世未见;《后汉书》及李贤注在史书中虽是名作,毕竟读的人不多。孔融让梨的故事之所以家喻户晓,乃是因为《三字经》的传扬,其中说到“融四岁,能让梨;弟(悌)于长,宜先知。”明清以下,《三字经》为童蒙必读之书,故而孔融让梨也由此深入人心。

我从最初听到这个故事起,就认为孔融做得有理,让梨是件好事。但后来听得太多,倒生出“逆反心理”来了,觉得中国历史上比“让梨”境界高的事有的是,“让梨”有什么了不起?

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因稍稍涉猎儿童心理学,才在一本著作中看到这样一些说法:认识自己、把自己作为主体从客体中区别出来,“是人类意识区别于动物心理的重要标志之一”;儿童一岁末的时候,开始能把自己的动作和动作的对象区分开来,这是“自我意识的最初表现”;儿童掌握代名词“我”,“是一个困难的任务”,约在2―3岁的时候,才有可能“通过言语交际开始掌握这些代名词”;“在婴儿期儿童个性特征的萌芽表现上,・自自・我我・意意・识识的形成和初步的・道道・德德・判判・断断・和和・道道・德德・行行・为为的开始出现,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注)“融四岁”照现在算法正是三周岁。这个时候,孔融竟能在刚刚形成“自我意识”的情况下恰当处理人我关系,表现了初步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这岂不“值得特别注意”吗?可见,说“让梨”没什么了不起,未免过于轻率了。

我通过对儿童心理学的粗浅学习,深感一个“我”字分量很重。“我”字出现在儿童的心中才标志着“自我意识”的形成,而“自我意识”却是“人类意识区别于动物心理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字在中国社会上名声不佳,然而人如果也像动物一样没有“自我意识”,不能“把自己作为主体从客体中区别出来”,那人也就像动物一样没有光荣感和耻辱感,没有自觉性、自尊心、自信心、进取心,也无法自我监督,自我评估了。人类如果这样,社会如何进步?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一个“我”字却又可能使人在认识上陷于主观,在行为上偏于自私;而且有些人还把这两大毛病发展到极端的程度,以至于很多宠物饲养者认为动物比人可爱可亲。

我现在常常感到,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持续发展,必须用大力气来塑造人们心中的一个“我”字;人不可能没有“自我意识”,关键是有什么样的“自我意识”。

“融四岁,能让梨”,孔氏《家传》说这是因为“幼有自然之性”,恐怕未必。明道理、懂谦让应该说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弟兄七人生活在一起,家长势必要讲讲如何相处;而“长幼有序”的既定格局也制约着个人的行为。此类教育都能使儿童意识到“自我”之外还有他人,有些关系要恰当处理。现在我国的独生子女就受不到这种最初的教育。就城市儿童而言,从“胎教”开始已着眼于智育。到了两三岁,即为唯智教育所包围;直到长大成人,始终没有深入学习基本的做人道理。

有人可能会说:“我国一贯重视德育,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岂有不深入学习如何做人之理?”的确,德育在理论上是很被重视的,具体措施也不少;只是不大能进入儿童的“注意中心”。为什么?因为“注意中心”已被作业和考分占满了。德育虽有号召与措施,言传与身教;但实际上仍是“软任务”,没有力量去占据儿童“注意中心”的一席之地;而占不了这一席之地,就往往使德育只不过“水过地皮湿”,甚至“东耳朵进,西耳朵出”,起不到切实的精神渗透作用。

笔者对唯智教育长期缺乏全面的认识,以为这总比无知教育强。现在才逐渐意识到唯智教育其实并不是“唯智”的。因其实际过程始终伴随着苦学靠自己,考分超他人的心理定势,所以对心中一个“我”字有不断强化的作用;而“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却并未同步并进。这种精神世界中的不平衡发展势必带来种种消极后果,因极端自私任性而走上毁灭之路的也已多见于媒体报道。

从“孔融让梨”这个平常故事来看,人在成长过程中其实有许多机会可以接受如何待人处事的教育;关键是个体要从中有所感悟,变为认识与行为。而这就要唯智教育让出一部分思维空间和用脑的时间来,使大脑保持较为空灵的状态,才利于在生活经历中吸取思想的营养。假如从早到晚都背负作业的重压,为考分而拼搏,那就不大会有什么感悟了。

(注)观点及引文均见朱智贤《儿童心理学》第134―136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版。着重点为原著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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