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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最新修订之全面揭密

2004-08-04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6月9日,《鲁迅全集》修订工作委员会宣布,历时三年的《鲁迅全集》修订工作已完成全部分卷审议定稿,新版《鲁迅全集》的内容和格局已基本确定,预计于2005年与读者见面。

●此次修订工程浩大、成果斐然,已是

众所周知。但是,修订版究竟订正了多少错误?增加了哪些新材料?吸收了20多年来鲁迅研究领域的哪些新成果?这些具体问题仍倍受鲁研界与广大读者的高度关注。

●此外,在成绩和收获的背后,修订者又付出了怎样的劳动?是否留有遗憾?

本报针对这些问题,深入采访了部分修订组专家,不仅了解到修订工作的细节与详情,更由此深入发掘出一些问题与启示――

修订版《鲁迅全集》:究竟“新”在哪里?

鲁迅是现代中国思想文化巨人,《鲁迅全集》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学的重要遗产,同时,鲁迅研究更是学术研究中一个充满活力、收获丰盈的重要领域。因此,再版与修订《鲁迅全集》无疑既是文化传承的必需,又是多年学术研究的要求与必然结果。

迄今为止,已出版的《鲁迅全集》共有三种。第一版是1938年由许广平、胡愈之等人组成的“鲁迅先生纪念委员会”编辑、上海复社出版的20卷《鲁迅全集》,含著作、译文与辑录古籍三部分。第二版《鲁迅全集》由冯雪峰主持整理编校,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56年至1958年共出齐10卷,内容上不含译文和辑录古籍,但首次增加了注释。第三版《鲁迅全集》即是读者最熟悉的16卷本的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版。这是迄今最权威的版本,发行量已高达19万套。

2001年6月,又一次《鲁迅全集》修订工作正式启动。这次历时三年的修订工作由中国出版集团所属人民文学出版社具体组织实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中宣部副部长李从军分别担任修订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修订编辑委员会由林非、陈漱渝、聂震宁担任副主任,孙玉石、张梦阳、王国绶、刘增人、陈福康、朱正、王世家、韩之友、丁锡根、应锦襄、徐斯年、陈漱渝、王锡荣、裘士雄等14位专家、教授担任各卷修订人。

修订工作本着“以1981年版为基础,增补不足,修订错讹”的原则,主要从收文、校勘和注释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的修订。根据现在的定稿,新版《鲁迅全集》由原来的16卷增至18卷,书信、日记各增加了1卷,共计创作10卷,书信4卷,日记3卷,索引1卷,总字数约700万字。

在收文方面,本次修订增补收集了新发现的鲁迅佚文23篇,新发现的鲁迅佚信20封和鲁迅《两地书》中鲁迅原信68封;删去了已被认定为周作人作品的诗歌《惜花四律》等个别篇章,使得整部全集的收文更显完整、严谨。

据修订编辑委员会成员、人民文学出版社现代文学编辑室主任王海波介绍,修订增补的一卷书信和一卷日记,按字数说够不上两卷的份量,但因原来日记、书信两卷就已经很厚,这次在其基础上又增加了大量材料和注释,合于一卷会显得太过厚重,因此采用分卷编排。此外,在增补的两卷中,日记注释的增补空间最大,较1981年版多注了很多背景材料,比如仅鲁迅所看电影一项就增加了100多条注,如《人猿泰山》等影片的具体出品年与出品公司等内容,都被详细标注出来。

在文本校勘方面,专家们根据各卷不同情况,或依据鲁迅校定过的版本,或参照手稿、初版本、初刊本及其它版本,对原文进行了极为细致的核对、甄别;对1981年版文字的错漏衍文进行了改正;对附录、注释中引用的资料典籍等也进行了校勘。共改动近千处,使鲁迅作品的文本更为准确。

在注释方面,编委会确定了遵循原版的注释方针,对原来的注释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查核对,改正错讹,增补不足,力求客观,并吸收了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和资料。共新增注释900多条,修改原注释1000多条,其中仅查补修改中外人物生卒年份一项就有近900处。

此外,就总体格局而言,此版《鲁迅全集》依1981年版体例,内容以创作为主。待全集明年出版之后,人民文学出版社还将陆续出版修订本《鲁迅译文集》10卷和《鲁迅科学论著》(暂定名)1卷,加上已出版的《鲁迅辑录古籍》4卷,鲁迅著作将以共计30余卷的完整面貌问世。据悉,目前《鲁迅译文集》已进入修订阶段,而已出版的《鲁迅辑录古籍》也还将做进一步修订。

注释:追求客观公正、准确完备。 这本身就体现着新思路、发掘了新材料。

此次修订中,注释的修订是最主要也最见成效的一个方面。注释修订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释文文字的改动。比如1981年版注释中的很多带有明显时代思潮与意识形态色彩的语言表达与评价判断,这次都被改为客观的历史叙述。例如1981年版注释中称孔子为“孔丘”,就带有明显的“批林批孔”时代遗留的政治色彩,这次都统一改回为“孔子”;再如对某些人物的注释原用“国民党政客”之类的评价,现也都改为“政要”,或直接注其职务。此外,一些原来受到歧视的所谓资产阶级文学思潮和社团流派,现在也都以客观公正的语言和文学史视角加以全面介绍。

对于此类修订,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第一卷修订人孙玉石认为:“任何历史现象本身总比对于历史的概括和抽象要复杂得多。要求文字非常简要的注释,总要丧失一些历史现象的复杂与丰富。尤其是在那些还残留着一些固定观念的气候之下,更是不可避免的。离开一些历史现象越远,就可能看得更为全面些和客观些。这就是我们重读历史材料后,在注释的修订中所努力去追求的。”鲁迅博物馆研究员、第七卷修订人王世家也说:“注释不仅要尽量准确,同时还要让读者都能接受,包括国外的读者。因为鲁迅著作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文化遗产。如果我们的注释意识形态色彩过强,就很难让人接受。这次修订把注释中的评价性语言改为就事论事的历史客观叙述,的确达到了注释所应有的学术的目的和作用。”王海波对此也感叹道:“从注释的改动中,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出我国思想界20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

注释修订的另一类情况,是改正原注错讹、增补注释内容。与抹除原注意识形态色彩的工作相比,这类工作显然更为艰巨复杂,也更要求修订人在材料考证方面的“真学问”和“硬功夫”。同时,这类修改也更能真正起到解决注释中遗留问题的作用。

负责修订第一卷的《坟》、《热风》、《呐喊》的孙玉石就给记者列举了很多注释中的改动,包括叙述文字的修改与错讹的订正、内容的增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条,是关于“杨光先状告汤若望及获罪下狱的时间与经过”。

在《坟・看镜有感》中,鲁迅写道:“清顺治中,时宪书上印有‘依西洋新法’五个字,痛哭流涕来劾洋人汤若望的偏是汉人杨光先。”1981年版注释第9条指出:“杨光先,字长公,安徽歙县人。顺治时他上书礼部,说历书封面上不该用‘依西洋历法’五字,无结果。康熙四年(1665)又上书礼部,指责历书推算该年十二月初一日蚀的错误,汤若望等因而被判罪,杨光先接任钦天监监正,复用旧历。康熙七年因推闰失实下狱,初论死罪,后以年老从宽发配充军,遇赦放归。”

孙玉石告诉记者,修订此条,需查杨光先的生卒年,核对他上书状告汤若望的时间、事件经过,及最后因推闰失实下狱至发配充军又遇赦放归而死这样一系列历史事实。但是,查阅《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卷》及新《辞海》等很多工具书,都没有查到相关资料。在茫然无措中,孙玉石竟极为偶然地在书店中发现了一本杨光先等撰、陈占山校注的《不得已附二种》(安徽黄山书社发行,2000年11月出版)。孙玉石见此书喜出望外,购回家中一查,所有该条注释所需解决的问题,竟都迎刃而解。

经查对资料孙玉石发现,杨氏生卒年为1597-1669,原注释中说他康熙四年上书,康熙七年获罪,与史实不尽相符。事实是,杨光先康熙三年上书,康熙八年被罢官,同年八月,因清廷为汤若望等人冤狱平反,杨光先复被告“附鳌拜……诬告汤若望谋叛”获罪,康熙怜其年老,免死放归,遣回籍,行至山东德州,病发卒,得年七十三岁。据此,孙先生将1981年版注释中的文字按史实做出了改动。

此外,鲁迅在该文中引用了杨光先“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数”与“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两句,1981年版也未能注明其具体出处,只注“下文的《不得已》,是杨光先几次指控汤若望的呈文的汇集”。孙先生此次在注释中,不仅补充说明了《不得已》编成于康熙四年(1665),汇集了杨文共21篇,以及其现存抄本的具体情况之外,更考证出鲁迅引用的两句话,分别见于《不得已》集中《二叩阍书》和《日食天象验》两文,而鲁迅的叙述与引文,则应具体引自清阮元的《畴人传》。孙先生说,1981年版的注释,也多依据此本。

这样一条小小的注释,也许在大多读者的阅读中都会被忽略掉,即使有的读者发现了改动,也难以了解修订人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和经历的快慰过程。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书店找到这本书、又在书中查实这些材料的时候,“简直高兴极了”,他说:“杨光先这个人很典型,是思想保守的典型,他的保守从他说‘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一句中就可以看出。查到这个人物和事件的来龙去脉,对于了解他的思想,了解鲁迅撰文时的用意,都大有帮助。可以说,一条注释的补充能够解决很大的问题。”

校勘:重在文本。 通过校勘,能否修订出一个趋近完善的“定本”?

如果说,修订注释仍属鲁迅作品外部研究的一项工程的话,那么,校勘文本则是针对鲁迅作品内部的重要工作了。所谓“校勘”,即用同一部书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考订文字的异同,以确定原文的真相。这本是整理文献典籍的传统方法和手段,目前被应用于《鲁迅全集》的修订工作当中,也无疑是从另一角度说明了鲁迅著作的经典性质。

修订《鲁迅全集》,本来就是顺应20多年来鲁迅研究不断发展的要求。1981年版全集出版后,除去佚文、佚信的不断发现,以及注释的历史局限的日见突出外,文本中的误植、误排、错漏、衍文等等问题也在研究中被不断发现和查证。这些研究领域的新成果,理应体现在全集的修订当中,并成为此次校勘的重要依据之一。

据王海波介绍,虽然人民文学出版社现代文学编辑室并没有为修订《鲁迅全集》建立专门资料室或配备专门的资料收集整理人员,但他们给各卷的修订人提供了从1981年到2001年间所有关于注释、校勘的研究文章。其实,这项庞杂的工作并非由修订委员会成员所做,而是天津一位长期关注并业余从事鲁迅研究的读者刘运峰的劳动成果。刘多年来一直收集这方面资料,在听说《鲁迅全集》要进行修订之后,主动找到出版社,贡献出手中的所有资料,为修订工作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当然,这部分资料还只是校勘依据中的一小部分,更多的则需各卷修订人自己去花功夫搜寻和查证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修订版的每一处校勘都凝聚着修订人的巨大心血,因为那往往是修订人搜寻对比了多个版本之后做出的极为审慎科学的结论。这样累计起来的工作量无疑是极为巨大的。例如孙玉石负责的第一卷,就校勘出各种差异、错讹、更动的文字及重要标点,共约127处。北京鲁迅博物馆研究员王世家先生负责修订的第七卷《集外集》、《集外集拾遗》,更因情况特殊,校勘改动处很多。

采访中,王世家给记者讲述了一个非常有趣而且典型的例子――

在《集外集拾遗・通讯(致孙伏园)》中,鲁迅谈及1925年的“开封铁塔强奸案”。文章开头这样写道:“今天接到向培良兄的一封信,其中的几段,是希望公表的,现在就粘在下面――”,下文接着即引用了向培良信数段。

在1981年版本文中可以看出,鲁迅引向文五段,文本以引文形式处理(即以引号括起,正文缩进两格),而第六段“其实,开封的女学生也太不应该了。……还是躲到深闺绣房里去罢。”则既无引号也未缩进,可视为鲁迅自己的评论文字。

但事实上,这第六段仍是向培良语。王世家在校勘中发现,“原刊文就错了。这显然是当时编辑孙伏园马虎,在发表时没把这一段用引号括进去。”但是,鲁迅在1935年亲自编校《集外集拾遗》时,曾与许广平一起抄录集外旧稿,并在抄稿中自己改正了这个错误。遗憾的是,无论是1957年版还是1981年版的《鲁迅全集》,都未按鲁迅自己校定的版本改正错讹,而是依原刊将错就错,延续了孙伏园的马虎。因而,多年来这段话一直被作为鲁迅的观点被研究者广为引用。

这显然是一个相当严重的大错。造成这个错误的原因相对比较复杂。据王世家介绍,鲁迅在1935年决定亲自编辑《集外集拾遗》时,曾抄写并修改校定了29篇文稿,这批手稿现存于国家图书馆。1957年编校《鲁迅全集》时,由于手稿没有公开印刷,王士菁、杨霁云等先生虽然知道有这批手稿,且还专程到北图查阅,但因手稿已成文物,无法调出供专家们仔细核对校勘,只能很快地看上一眼,加之专家当时也都认为手稿既是根据原刊文抄的,应不存在改动和差别,因此,这个错误就被忽略过去了。“现在”,王世家说,“各种鲁迅手迹都纷纷印刷出版了,这批稿子也可以找到影印本了,我当然就找来一篇篇一字字地查对,才发现其中的多处改动。”

由此可以看出,校勘决非一件简单的工作,依据哪个版本?经过多少个版本的对校?发现不同之处后依哪个版本为准?这些都需要极为科学严谨的把握。据了解,对于《集外集拾遗》的校勘依据,修订组就曾有过讨论,究竟是以原刊稿为准?还是以鲁迅1935年手抄稿为准?专家最后认定,既然抄稿是鲁迅自己改校并定稿的,且也确实做到了越改越好、越改越准确,因此还是以抄稿为校勘的最终依据为宜。

类似的例子在第七卷中还有不少。在王世家那本被标注得五颜六色的底本中,就可看出此卷校勘工作背后蕴藏的艰巨劳动和取得的丰厚成绩。对此,王世家说:“既然花了这么大力气来修订,我认为还是应该尽可能地校出一个定本来。《鲁迅全集》在文本上也应该有个‘定本’了。鲁迅作品作为经典,不止是我们这一代人要读,后代也要读,外国人也要读,我们的文本如果还有错,那么以后的版本、译本还要跟着错,影响是很大的。”而要在文本上趋向完善,王世家认为,最重要的就是校勘。他说:“我认为修订工作应始终把校勘放在第一位。”

让王世家不无遗憾的是,这次修订工作虽然也重视校勘,但仍没有强调要整理出一个“定本”的原则来。他说:“这次修订投入这么大,但最后还是不能形成文本意义上的定本,实在有些可惜。”

记者就此问题征询了王海波的意见,后者的看法与王世家不尽相同,她说:“校定出一个‘定本’谈何容易?绝对的‘定本’是不可能的,很多问题即便现在仍悬而未决,很多新的研究成果也还在出现。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我们现在只能说是接近完善,但不可能说已经修成了‘定本’。”

一个问题:是否该有“校记”? 现代文学研究是否也应建立自己的文献学和史料学?

与“定本”问题相关的,是此次修订版是否应加“校勘记”的问题。可以这样说,期待“定本”,就是在期待修订工作的一个理想高度;而要求“校记”,则是要求对这个理想高度的明确标示。

据悉,这次修订的校勘部分是不加“校记”的,也就是说,修订人在校勘中发现错讹衍漏,都直接在文本上加以改正,并不另附“校记”加以说明。这种方式当然适用于绝大部分如脱字、衍文、错字,以及标点符号等错讹之处。但问题是,对于一些更为复杂的问题,如果不以“校记”说明校勘过程的来龙去脉,是否会引起一定程度的疑问,并由此影响到读者和研究者的理解和引用?

仍以《集外集拾遗・通讯(致孙伏园)》为例。王世家费尽周折,经查手稿发现了误将向培良信末段当成鲁迅原文的错处,纠正了这个从原刊文一直错到1981年版的大问题。但是,这一校勘的过程并无法反映在新修订的版本中,读者可见的只是在正文上做出的修改,即把该段以引文的形式(用引号括起)处理,而没有其它方式――如注释、校记等――来说明原委。

记者由此产生疑问,是否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无论读者和研究者,在发现2005年版《鲁迅全集》这一改动后,由于无法了解校勘过程,出于慎重等目的,再次对校原刊文及其它版本。结果无非两种情况,一是由于未查对手稿,仍凭原刊文和初版本等依据,不信任此次修订,或陷于困惑或仍以错就错;而另一种情况是,在对校鲁迅手稿后,证实了此次修订的正确性,但这样的重复性劳动,已造成了时间和精力的巨大浪费。

如果此版修订附有“校记”加以说明,则这些可能出现的差错或浪费就都不会发生。

对于这次“只要结果不问过程”的校勘方法,王世家不无遗憾。他说:“我从进入修订组就开始呼吁添加校记。对于一些主要的、重要的问题,把校勘的过程简单交待一下,也就是交待了解决问题的过程。当读者发现不同版本之间的区别时,看看这个校记就能把问题全都弄清楚。”

对此,王海波解释说:“校记是鲁迅作品之外的东西,并不是全集必需的内容。况且,从体例上说,注释之外再加校记,会使全集变得更加庞大,工作量也由此变大,是不太现实的。”此外,她还从出版者的角度提出:“校记固然对学术研究大有用处,但就一般读者而言,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对此感兴趣。”

其实,校记本身的意义,并不在于是否让读者感兴趣。可以说,校记所记录和说明的,恰恰是这一次校勘和这一版修订的价值。从校记当中,后人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到此次修订都改正了哪些错误、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和反映了什么研究成果。这个记录本身,就是修订成绩的一种体现。而且,从实际操作的层面说,正像王世家所说,添加校记是一件“顺手”的事情。在修订的过程中加校记并不费事,而以后再想补充做这个工作,也许反倒更为麻烦。而且,以后如果出版单独的校勘记,倒真的不会有人感兴趣了。

更进一步说,对校记的认识还有可能反映出不同的学术观念。即如王世家所说:“很多人认为,校记是整理古典文献的一种方式,不适用于现代文学文献的整理和编辑,这个观点是不对的。”的确,目前现代文学研究界很多学者都在呼吁“重建现代文学的文献学”,去年在清华大学召开的有关“现代文学的文献学”问题的座谈会上,很多学者也就此发表了看法。今年第3期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推出的“现代文学的文献学问题座谈会专辑”,更是将此问题视为现代文学学科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有意识地呼应和继承着20世纪80年代由王瑶等老一代学者提出的关于“建立现代史料学”的倡议。将《鲁迅全集》修订版的“校记”问题,置于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或许可以引发一些更深入的思考和讨论。

让人略感欣慰的是,王海波目前正在独立编写新版《鲁迅全集》的“修订记”。她以1981年版为底本,将这次修订中包括正文和注释在内的全部改动之处一一列出,一方面方便了那些拥有1981年版的读者,使他们可以在不重复购买《鲁迅全集》的情况下,对照“修订记”了解此次修订的变化和面貌。另一方面,她的“修订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研究者提供两个版本间最直观的对照。王海波表示,她会在“修订记”中尽可能地注明校勘的依据。希望这套预计随全集之后出版的“修订记”,能够多少弥补一些没有校记的遗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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