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位高校教师给本报来信,称其获得了“中华诗词特殊贡献奖”,但组委会要求,领取该奖项的证书和奖牌需要交纳180元。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该奖项查无出处。
根据信件中所列,“中华诗词特殊贡献奖”是由中华诗词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华诗词创作基金会和中华诗词特
按信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先是拨打了咨询电话20余次,但始终无人接听;再是通过上网登陆中华诗词文化艺术促进会的官方网站,却发现根本不存在这个网站;还有一点引起了记者的怀疑,信件中所提供的通联地址只是北京市一个邮局的租赁信箱,没有留下任何具体的地址。
带着疑问,记者先后采访了中国作家协会、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登记服务处、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监督处等相关单位。中国作协方面称,根本不知道有“中华诗词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华诗词创作基金会”和“中华诗词特殊贡献奖评委会”这三个协会存在,更不明白其究竟是挂靠在哪家单位的。据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登记服务处段处长介绍,经过详细查询,没有中华诗词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华诗词创作基金会和中华诗词特殊贡献奖评委会在民政部的相关注册资料。为此,记者询问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监督处,该处朱春林先生表示,通常情况下,全国性的社团组织都是要到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目前,其是否合法的问题还不好下定论,但存在着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情况可能是非法组织进行的非法活动;第二种情况可能是在境外注册,但根据对其公章的判断,在境外注册的协会、组织不会用五角星作为标志。朱春林表示,我们会尽快组织处里的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一旦确定其为非法组织就联合公安部门严格查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小心行事、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