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的哲学基础,乃是以人的自由本质为核心、以人道主义和尊重人权为最高原则的人学本体论,以认识现实的人性和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为前提、确认真理和价值多元、强调任何人都不能以真理的化身自居的认识论,以及确认精神的个体性原则、坚决反对把人当作工具和手段、提倡博爱和宽容而不是煽动仇恨的伦理学。
可是,我们从上世纪初一些学者的著作中很难看到对“人是目的而不是任何工具”这一原则的阐发,这就使他们所主张的新道德只能在社会的表面上浮游一时。如今很多人又使自己异化成了发财的工具,把损人利己作为发财的手段,依旧是“工具”论和“手段”论的思维方式。看来要实现我们民族的近代“哲学的突破”,仍然需要做出巨大的努力。(《苏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许苏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