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沈从文、鲁迅等从乡村来到了北京,成为一个卓越的作家群落。鲁迅在文章中不断地回到故乡,周作人在文章中也有对北京美好感受的体现。然而他们当时看到的北京是类似于理想乡村的北京,周作人甚至没有把北京当成都市,而当成一个大的绍兴或大的乌镇。毕竟那个时期,乌镇和北京的差别,远不如现在
如今的北京是商业化、信息化的城市。多年来,一批又一批的作家从不同城市涌入北京。他们的生活和写作状态发生了哪些变化?
除了北京之外,有更多的作家从偏远的山乡走到省会城市,这些人合起来形成我国当代文学的主体阵容。
张抗抗:从东北到北京随缘顺风
提出采访时,张抗抗有些犹疑,她觉得自己好像不算是“迁徙的作家”,迁徙是一种主动的选择,而她是随缘顺风,是“被风刮到北京来的”。张抗抗说:“我在1983年结婚,因为丈夫在北京工作,他父母在北京,当然不会随我去杭州或是哈尔滨安家。后来他的单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我的户口就迁入了北京。我在北京20年,感觉这个城市很适合我。它的大气、宽阔、丰富感和包容性,各种文化的碰撞和交流,正是我喜欢的那种城市风格。尽管这里气候恶劣,生活不便,但那种空气里飘荡的‘思想’沙尘,以及大都市的文化氛围,都能吸引我。为此,我甚至放弃了回我的家乡杭州市。20世纪90年代后,商品经济发展,在北京的市场能够买到许多江南的食物,比如春笋、冬笋、慈菇甘蔗,金华火腿、塌菜、鸡毛菜等等,还有许多杭州菜馆,所以,几乎可以在北京家里建立杭州人的厨房。何况我在东北生活多年,生活习惯南北兼容,更没有问题。”
到北京后,张抗抗起初住在公婆家里,80年代中期丈夫单位分了房,90年代他们自己买了房,所以居住一直没有什么困难,也没吃太多漂泊之苦。但因她的先生是上海人,所以他们始终没有融入那种土生土长的北京市民生活。北京对于张抗抗来说,不是一个地域的概念,而是一个政治文化中心。而她的写作也很少涉及北京的民俗和地域文化,她说:“我只抽取这个城市的精神和灵魂,然后移植在我熟悉的那些土壤中。”
赵瑜:从山西到北京未敢一日淡忘
由于母亲的家离北京不远,并且北京有不少亲戚朋友,赵瑜的来京似乎顺理成章,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他经常在北京短期生活和采访。后来由于孩子在北京上学,赵瑜逐渐把生活重心移向北京。
古人曾经有“长安米贵,居大不易”。赵瑜说:“对北京而言,这句古诗实在千真万确。我的很多好朋友曾有到北京生活的念头,但算了一笔帐之后放弃了。在北京,房租、交通费、信息费、饮食起居这四笔费用是不可忽略的,一般的文化人每月没有三四千元无法应付。北京有另外的好处,城市大,就业机会多,劳动力价值比较高,一般来说三五年之后,往往可以进入良性循环,当然前提是必须劳动和勤奋。我来京之初,在新文化街租了几年房子,得到北京和山西两方面朋友的帮助。后来以包干制的形式,承揽影视工作,这使我有更多的机会度过在北京早期的生活。”
北京交通便利,信息发达,人的思想比较活跃,可以重新整理审视并激活往昔的生活积累。赵瑜说:“最近观察审视我青少年时期生活的山西长治,发现比过去看得更清楚。过去我一直没有找到好的写作视角,通过在北京十年的生活阅历,现在急不可待地、充满信心地写这个长篇。如果我一直在长治,不会比今天这个状况强。”
赵瑜觉得,就文学写作而言,不必追寻大都市;就作家眼界和胸怀而言,必须走出原生态。仅仅在一条河,一个村落不是不能够写出好的作品,但会受到很大的局限。走出来之后再去关注生养过自己的土地,反而看得更清楚、更亲切。就赵瑜个人实践而言,在外面到处采访,包括在都市里感受文化前沿的发展规律,再回到山里或者“猫”到一个地方去写,好处多多。《强国梦》、《马家军调查》、《革命百里洲》,都是这样写出来的。
恩格斯说过:“我自己不能不生活在适合于观察世界历史和工人运动的大城市。但是一旦有机会投身到大自然时,我得到的是另外一种喜悦。”这是恩格斯对于都市与乡土两者的感觉。赵瑜深有同感:如果都市思考的乐趣和拥抱乡土自然的乐趣在同一作家身上集中体现,那真是一种幸福。
赵瑜感觉写作环境的改变,对语言使用当中的技巧更有帮助。例如写作当中,不可避免会受北京地域语言的影响,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北方语言的运用,更加凸显出语言美。结合起山西地域的语言,可以使语言在运用中偏离某种偏狭,方言的运用可能会更得当。北京书籍的多样性,有时也在写作方法、写作技巧上有好的影响。然而他认定将来还可能回去:“山西的土地生养了我,我希望深深地回报它,我对这块土地有一种恋根的意识。将来的回报有几方面,一是多写这一区域的历史和生活;另外,长时间地关注它当代社会经济生活文化的进程。我并不由于自己到了北京对它有一日的淡忘,这是中国传统文人骨子里的东西。我自己也在写作那里发生的故事,将来我还要回山西太原或长治去生活。”
残雪:从湖南到北京风湿不治而愈
2001年底,残雪从湖南迁居北京。原因很简单,她在长沙10多年来饱受风湿折磨之苦,而每次一到北京开会身体就好。残雪决定离开长沙,最初的目标还有弟弟所在的乌鲁木齐。只是乌鲁木齐太远,交通不方便,残雪还是选择了北京。北京生活方便,交通方便,气候又适合自己,残雪的心态很乐观,今年她完成了一部长篇《最后的情人》。
来到北京,残雪的风湿病不治而愈。现在她每天都忙于写作,没有社交,也没有娱乐,唯一的锻炼是每天早晨出去跑步。迁居对残雪来说影响并不大。因为她不怎么出门,就是看互联网,了解政策性的东西,而这是待在哪里都能看的。她的新长篇与过去相比有很大的变化,空间的开拓方面比较成功,非常离奇又不乏可读性。但这种写作风格的变化也不能确定是否与居住有关。
潘军:从合肥到北京流动的生活会让小说飞翔
潘军于1992年去了海口,之后又在郑州住了两年。1997年之后,他基本上是北京合肥两地跑。到北京的目的,主要还是做事情,譬如做电视剧、话剧什么的。这样的事,北京之外的地方很难做得了。每次到北京,潘军的生活状态应该还算不错:“通常的情况下是谁找我,就谁管我。最初都是住宾馆、酒店,反正都是合作的另一方承担费用。所以,那时期我把自己称作‘住标间的男人’。在酒店住自然舒适,但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就是手头没有自己的藏书,甚至连工具书都没有,有时候急用,就得临时去书店买,我记得那本《现代汉语词典》我就先后买了三部,离开一处不想随身带,嫌沉,就随手送给了服务员。可是以后新到一处,又觉得需要了,于是再买。除了为合作方写剧本,我还在一些酒店里写过不少小说,譬如长篇三部曲《独白与手势》的第一部是在亚北饭店写的;中篇小说《关系》,是在花园饭店写的;《对门・对面》,是在核工业招待所写的;还有《秋声赋》,是在北京空军招待所写的。但酒店毕竟不是一个可以写作的地方。有时候很难找到一种感觉,因此几年后就决定自己买房了。”
总的来说,潘军在北京的发展是顺利的,没有“北漂”的经历。但有时候也遇到一些烦心的事情,譬如去年他的《死刑报告》一出版,立即就有一些公司来谈电视剧改编权,都做合同了,但第二天据说主管部门有指示,这个小说不能拍,就黄了,煮熟的鸭子飞了。潘军认为,北京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大字。城市太大,出行不方便。但是北京的舞台也大,你可以在此成就一些事情。譬如去年潘军为北京人艺写的话剧《合同婚姻》,三个晚上就完成了,第四天就和导演谈,很快就做完了。今年又为国家话剧院写了九幕话剧《重瞳―――霸王自叙》。北京的大,还反映在一个大气上。北京是一个大气的城市,故都的文化底蕴和现代的文化氛围,能陶冶人的性情。没事的时候去看看画展,听听京剧,到琉璃厂转转,都是潘军所喜欢的。再就是,北京能让人心态平和,因为能人太多,天下太大,谁也霸不住,可以“大隐于市”,这一点他特别看重。
由于合肥家中还有九十高龄的外祖母和年逾古稀的父亲,女儿在安徽大学读书,潘军本人的单位也还在安徽省文学院,这种责任,使他不能像其他作家那样稳定。他今后还得继续合肥、北京两地跑。但他喜欢流动,他觉得流动的生活会让小说飞翔。
李洱:从河南到北京并非心甘情愿
因为爱人在北大教书,李洱于2003年下半年来到北京。他来北京是那么的不情愿:“我实在不想来,被迫说服自己来。”
北京具有一种整体主义的观念,所有的事情都会放大,包括人的各种经验都会放大,都会夸张。而所有这些对写作都会构成影响。到北京以后,李洱与外界的交往少了,交往少并不意味着对生活的感受就少。他有更多的时间写作和阅读,很快完成了《石榴树上结樱桃》。
李洱在圆明园附近买了房子。房子是贷款买的,多少有些压力。他说:“如果说经济问题以前完全不是问题的话,现在它是个问题。”说起到北京来之后的收获,李洱不置可否:“我在哪里写作都一样,如果有收获的话,这种收获在郑州也会有。不会因为到北京以后会有更多收获或者遗憾。”李洱曾在上海上学、进修,居住了5年时间;之后又在郑州待了十几年。他喜欢上海,然而上海对北方人来说是一个方言城市,跟上海人的交流只局限于学术,上海市民的生活对北京人构不成任何影响,你只能看到,无法融入。而相对于写作,待在北京亦有好处,眼界宽了,对生活的感受也更敏锐,更复杂。
李冯:从广西到北京北京三大优点吸引我
1996年的暑假,广西大学中文系的班主任李冯来到北京。他不喜欢广西,虽然从小在那里长大。他觉得广西除了米粉好吃实在没什么意思。旅游城市的人们心态有些奇怪,热爱自己家乡到了没理性的地步。如果自己的写作与乡土密切相关,也许可以接受。但他天性不是那种作家。当时私家汽车还少见,南宁小伙子的梦想是买一辆摩托车,全民在为摩托车奋斗,上街一看黑压压全是摩托车。李冯感觉这些与自己毫无关系,待在广西的状态很分裂。而且广西地处偏僻,少有朋友。对于曾经读完大学、研究生的南京呢,李冯认为对于年龄较小的人来说也许不错,友情多,很温暖。南京给李冯的印象是人际关系非常紧密,朋友之间几乎每天都会碰在一起,但是时间长了也很疯狂,就这么些人,天天见面几乎没什么隐私,彼此之间像玻璃一样透明,最终失去热情。
北京有三大优点:一是路宽,虽然也塞车;二是干燥。因为李冯原来待的两个城市气候不好,南宁太热,南京有漫长的雨季,他喜欢北京这么干燥清爽的气候;三是人情“淡”,北京太大了,朋友之间即使半年不联系也很正常。就目前而言,李冯的状态比较舒服。“我对生活要求很低,只要能写东西,有一份工作(长工好短工也好),有一份收入,不为生活发愁。有一些朋友,需要玩的时候可以一起玩,但朋友没有依赖性也不是强制性。我一直断断续续地写电影,写小说,到北京之后基本没什么压力,更没有为了经济问题而焦虑。”
李冯在到北京之前,其实另有选择。他觉得去广州或上海都可以,上海已有朋友帮他看好房子,但此时吴晨骏辞职后旅行到广西,跟李冯闲聊起来说,那就去北京吧。李冯想了想,觉得去上海只是一个人去,到北京还有个伴儿。他是急脾气,定下来后就催吴晨骏回南京收拾行李,他自己则托运了一张行军床、一台电脑和若干书。当时李冯的同学贺奕在北京,李冯先到北京找到贺奕,等吴晨骏来了之后又一同去吴文光那里住。吴文光拍了两部纪录片《流浪北京》及续集《四海为家》。回忆起那段生活,李冯说:“我们在吴文光那里看纪录片,上了到北京的第一课,觉得到北京很可怕。我们在家看纪录片,吴文光四处帮我们跑房子,后来帮我们牵线租了他一个朋友的房子,给了优惠价。后来就这事我写了小说《一周半》。之后吴晨骏心血来潮,说北京不好玩儿想回去。我劝他,不能想来就来,说走就走。但劝不住,他走了,我还想待一段时间。”
到北京之后,李冯尝试着找过几次工作。徐坤帮忙找过一份工作,但得做半个礼拜的班,李冯觉得不适应;又有朋友帮他找到一份杂志社的工作,是基本不用做班的,他去待了一下午,仍然不习惯。他过去在政府机关待过,熟悉那种气氛,而上班跟机关没什么区别,对他来说毫无吸引力。正好张艺谋的《武则天》剧组用人,他就到剧组干了小半年。写剧本是在另一部电影剪辑过程中穿插完成的,李冯一天到晚听着《有话好好说》的台词“安红我爱你”,一边参预讨论《武则天》的剧本。这种工作方式对他来说是新鲜的。《武则天》电影没拍成,但开始了他和张艺谋的合作,之后完成了《英雄》和《十面埋伏》。
至于自己的作品风格,如果有变化的话,那也不是因为外部环境带来的,因为李冯的天性,对于当地的风土民情这方面比较迟钝。李冯说:“我认识一位日本朋友,每年到北京看胡同。后来他失业了,但在报纸上看到北京搞城建要拆掉胡同,也不知会拆成什么样子,又跑来北京看胡同。我大致理解,但不会有共鸣。我在广西待的时候,还写了一下老北京,我到了北京之后,除了写过旧上海反而没写什么北京。我的故事中即使写到这座城市,读者大概看到的是横断面上的东西,这是不可靠的,除非浸入骨髓。”
北村:从福建到北京“观察”而不是发展
2001年,北村从福建省文联离职成了独立作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北京。因为他觉得北京作为一个观察中国巨大变革的窗口,对于作家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初到北京,北村觉得有点不适应。写作状况倒没有太大改变,但是北京的自然条件中大而无当的城市空间规划,使他感到生活在这里有一种巨大的不便,觉得人的地位很渺小。此外北京粗陋的饮食也让他不习惯。他一直租房居住。直到现在北村对这个城市也没有较完全的认同和归属感。但他需要这个地方。他说,如果自己是一个理论研究者或诗人,可能不会选择北京。在北京能观察到这个时代关于中国人的最重要的信息,即变化中的个人在北京是很典型的。不是指文化符号,是指人。无论是人性的,道德的还是各种处境上的。
北村并不认为自己在北京是要发展,他对“发展”一词感到疑惑:人除了发展之外就没有别的需要吗?发展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他认定北京吸引自己的地方是“观察”而不是发展。只要他在北京有基本的生活设施能写作和观察,就可以了。北村说:“我是以写作为生的,但我不想让它过于职业化。在北京,和出版社谈出版事宜会方便些,因为这里的出版机构比较集中。作为一个作家,我的工作状况一直沿着直线进行。到北京并没有使我发大财,也没有令我难堪,主要可能是我没有象一些到北京发展的人那样,很快能融入北京的所谓圈子。因为我的起始目标不是所谓发展,而是观察。”
调查:最适宜作家生存的城市
张抗抗:北京是一个开放的城市,永远在吸纳、运动和震荡。它不跟随别的城市,而是引领和创造。
赵瑜:北京物价贵,气候条件不好,地方过于庞大。我们可以把它定性为不太适合人类生活的地区。但北京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历史悠久,这是最大的优势。例如成都、昆明、山西长治,以及后来开发的珠海,就生活而言,他们的气候和物价都十分宜人。
潘军:我父亲姓雷,母亲姓潘,这两个姓氏都包涵着水和田。我是希望今后能择水而居的,在一个靠近水边或者海边的城市住下来。但目前不可能,我的舞台还是在北京。沈从文先生在凤凰的墓地前,有黄永玉题写的碑文:“一个战士不是战死沙场,就是回到故乡。”我虽然不是战士,但在今后的日子里可能还要和北京相伴多年。如果有一天我感觉气力不够了,可能会退守合肥,甚至我的故乡安庆。另一个原因在于,今后如果遇见可以作为终身伴侣的朋友,那么很自然地就把家安在北京了。现在有媒体称我是“旅居京城的安徽作家”,倒也对。旅居的感觉不错。除北京以外,杭州、大连也还不错。只是大连文化氛围上比不上杭州。
李洱:郑州更适宜居住。我没有在北京定居的想法,很想回郑州。郑州对你构不成任何压力,可以完全不去考虑生活的压力专心于写作。现在北京这种生活对我构不成太大压力,我可以接受在北京生活,并不意味着我非常喜欢在北京居住。现在我每个月都回郑州,处理工作上的事情。在北京住的舒服,但我习惯于待在郑州。
李冯:我没想过定居北京。也许待在北京的可能性比较大。对我来说,到广东也很舒服,在那里也能写东西。上海也可以,江苏那边朋友很多。
北村:北京是我可以一直住到老的地方,但不是唯一的地方。我常有离开北京,去一个小城市或者乡村生活的强烈渴望。说到定居,在城市中我比较喜欢厦门,我是厦门大学毕业的。哪个城市都可能产生好作家。因为作家主要的生活是内心生活。但我觉得越大的城市对作家的职业是好的,因为人的变化大,上海也是。当然小城市也可以,舍伍德安德森也可以写小城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