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前几页的时候,这种担心丝毫没有消除,
于苗堪称中国好学生的典型。她在一种开明的“中国式”教育中成长,从小就在学习、社会活动和写作中斡旋,坚持全面发展,重点突出,十几岁出书,然后考大学,出国。这几乎是一个中国孩子所能走的最正确的道路了。
小德不是正统的学院派知识分子,无视学术基金和终身教职,喜爱尼采、马克思和道家,典型的离经叛道。他游住在活动房屋里,后来干脆精简为一个大背包。这位美国背包族,跑到中国、蒙古、尼泊尔等东方国家教书,成了“游牧哲学家”和“驴友”。一向好脾气的小德,但听说在公园露营要收费的时候,也会冲冠一怒,他认为这样会阻止学生出门远行的勇气。正因为这样,他才会特别看重于苗的冒险精神吧。
小德的金钱观很特别―――“钱是用来买有趣的经历的”,这导致他的精神比别人富有,经济比别人贫困。于苗的暑假面临着一次选择,小德要用750美元买来的破车带她去东海岸,而华人朋友Kevin给她买好了去纽约的往返机票,并告诫她,“谁会冒着傻气开车去纽约”。在这次会改变她一生的选择中,于苗选择了小德,她“愿意用这样的艰苦去换取那些金钱买不来的乐趣”。尽管这在于苗笔下是作为回忆出现的,但它确实是一场人生旅行和历险的开端,从此以后,任何更疯狂的选择都不需要理由。
这本书可以有很多种读法,你可以把它当作旅游指南,如果你要走遍美国,或者去尼泊尔历险,都能得到许多很有用的点拨,比如在美国露营要小心驼鹿,如何在尼泊尔分辨真正的苦行僧和骗钱的僧人。作为观光游记来读也很适合,美国西部的大峡谷风光,东海岸的繁华,尼泊尔的不可思议,珠穆朗玛的神奇,各种细节令人眼花缭乱。从文化的角度来读,可以读出中国、美国、南亚文化间种种或巨大或细微的异同。比如恒河中的沐浴,印度人感到的是洁净,小德感到的是肮脏,有趣的是,他与余秋雨在《千年一叹》中的感受不约而同。从教育的角度,可以看出中美教育的差异,也可以看到一段成长的记录。甚至从中还可以挖掘出一个浪漫随爱走天涯的三毛式故事,尽管从“他那时就开始留意坐在教室前排的那个中国女孩了”,到“我想我是爱上小德了”,间隔达到70多页,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现代爱情故事的阅读极限,但字里行间真情的自然流露,又分明映衬出小资言情家们的虚弱和做作。她的爱,孩童般的无邪,使她笔下的那个世界总要更美好一点。
不过,我还是更愿意把这本书看成一种思想的表达,一种生活方式的呈现。尽管这不是一部哲学书,却也传达出了一种真诚而纯净的“游牧思想”。小德说过:完美的人生莫过于每周讨论三天哲学,然后到山里去伐木砍柴。难得的是小德践行了这个理想,而且从两者中都能收获到快乐,这几乎提供了一种摆脱异化劳动的出路。小德经常去给人做木工、修理匠,甚至那次横穿美国的浪漫之旅,也不过是从科罗拉多出发,赶到东海岸去给一位老教授维修落满尘埃的别墅。道家在书中一次次出现,甚至竹子也被描述成一种道家的植物。小德甚至相信于苗也是偏于道家的,在文明与自然的对立中,和他一样会选择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