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中原某报10万元征集优秀短篇小说,还有《创作》正在进行的“万金家书”征集评选活动,使笔者不禁心生疑虑:重奖之下的写作状态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作家从事的职业是直接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精神产品其独特的高尚性和非商业性,决定了作家的圣洁里就不应该存在“钱”这个字眼。也许有人要说,著名作家
纵观当代初涉文坛就凸现其才气和灵性的一批青年作家,在一两部脍炙人口的作品问世之后,就颓废于俗文化的窖窑之中。前些年活跃文坛的一女作家,其深厚的文学功底和驾驭题材的能力以及她对生活敏锐的洞察力和对文学的深刻领悟,在同龄作家中可谓略胜一筹。可由于急功近利或是其他一些原因,其创造精神产品的动机发生了一些偏差,自然也不排除以文为商的嫌疑,结果所出的作品一部比一部缺乏文学价值,继而走上通俗文学的路子。而有的作家一部新作品问世,媒体炒作,自抛绣球,甚至打一元钱的官司竞逐发行量,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制造所谓的轰动效应。说得更直接一点,与市场上叫卖没有两样。在这种创作动机下,能够写出优秀的作品吗?而现在一些机构或组织公然以重奖激发作家们的创作灵感,其效果也可想而知。正如《收获》杂志编辑叶开所说:“重奖是一个怪物,表面上看上去很热闹,其实已经将作家弄得蠢蠢欲动,心甘情愿地为功得而写作。”创作不需要浮躁,浮躁不可能写出好作品。
当然,文学创作本身排斥铜锈,并不是文学刊物和文学市场的运作排斥商业手段。一部好的作品,如果在市场运作上得当,它就会被更多的读者所发现,所接受,真正体现其作为精神产品的社会功用。我想作家冯骥才所说的“采用商业手段”更多的应是从这个意义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