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经济史
赊销有风险,也因为有风险而有回报。风险就是买家还不了款,回报就是赊销的产品价格永远比现金购买要高,高出的这一部分溢价,就是对于承担的风险的回报。对于赊销的管理,也即信用风险的管理,本质上是财务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已经有相当完善的理论、实践与工具,不是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
赊销风险的控制,在赊销额很大而对单一买家交易次数较少的时候,采用买家需要有抵押或担保是常用的有效办法。最典型就是房屋购买的贷款,贷款量大,而一个人对于一家银行来说不太可能同时有多笔贷款,因此需要有抵押。但是在交易次数多、交易量相对较小的商品贸易中,例如图书的交易,赊销通常是不做抵押与担保的。这里面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办理担保与抵押的法律手续是一个不菲的成本,很可能比全部交易的得益还大;二是交易的多次数与小额特点本身已经分散了风险。
赊销方式需要有适当的市场环境相配合。这个市场环境有法律的层面,也有道义的层面。如果市场上充斥着蓄意欺骗的买家而使得赊销不可行,应该着手的仍然是完善市场环境而不是取消赊销制。如果市场环境不能使得蓄意欺骗付出代价,当然也就不能减少与制止欺骗。至于买家因为经营失败不能还账而形成“善意”坏帐,这种情况乃是市场经济与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本身内涵之一,不可能完全杜绝。卖家的赊销风险管理主要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设立。
最后,赊销与寄销不是一回事情。赊销仍然属于买断,只是延迟还款日期而已。寄销是另一个问题。在实际情况中,很少有人留意寄销需要在买卖双方间做出清晰的合约界定,因此寄销就简单等同于“可退货”了,其实远不是如此简单。寄销方式要不要存在,存在的理由何在,如何管理寄销,是一篇大文章的内容,不可能在这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