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被尊崇为“作家们的作家”――这是一种很高明的赞扬,有点“王中王”的意思。与之相比,其他作家只能算是诸侯了。这个称谓,除了表明博尔赫斯是世界文坛的核心人物 至少,他改变了20世纪文学的面貌 之外,是否还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理解:他对作家们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属于小圈子里的知
这样理解是有道理的。博尔赫斯的书很明显是写给作家们看的――或者说,也只有内行才能看得懂。让老百姓读博尔赫斯,不仅无法了解其蕴藏的无穷玄妙,而且肯定会不耐烦的。在每个国家――包括他的祖国,博尔赫斯的书发行量估计都不会特别大。他恐怕永远也成不了畅销作家。拿版税的话,多多少少要吃点亏。在他有生之年,一些比他功底浅的人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他偏偏落选了。有什么办法呢 谁叫他属于孤芳自赏的那一类人呢。然而他还是赢得了比诺贝尔文学奖更崇高的荣誉――“作家们的作家”。这只属于他一个人。
我是上个世纪80年代听说博尔赫斯的。当时中国改革开放,引进了一大批外国大师的作品,令人眼花缭乱。我作为众多的文学青年之一,得知博尔赫斯是“作家们的作家”,不禁对他刮目相看。应该说,是这个称号首先把我打动了,使我意识到一种超凡脱俗的写作方式:为作家们而写作,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一件事。当然,博尔赫斯的作品也一点没让我失望。而今,似乎已非文字的时代,文学青年是越来越少了,大师与经典也备受冷落。但在我这个老了的文学青年眼里,博尔赫斯依然是最耐读的。在我的藏书中,他的书要比别的大师的作品磨损得更厉害一些。别瞧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普鲁斯特、乔伊斯什么的,名气挺大,他们的书很难让人读到一遍以上。而我写这篇文章之前,已把博尔赫斯整整读了七遍。以后空闲时肯定还会有兴趣再翻一翻。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博尔赫斯与众不同。
大多数小说家的才能,仅限于讲故事,哪怕讲得天花乱坠,听完一遍也就完了――他随着你阅读过程的结束而贬值了。博尔赫斯的才能,则是教你怎样讲故事。他是教师爷。他的书是小说创作的辅导教材,内部发行。
我知道有个作家叫马原的被一些同行称为“中国的博尔赫斯”,既指他深受博氏影响,又指他影响了一代本国的小说家。他对此称号有点受宠若惊,但又表示很惭愧:“我哪能跟他比呀。他是我最崇敬的大师了。是博尔赫斯引导我重视小说的方法论。他是这方面的革命家。而我,顶多只算个改良主义者。” 大意如此 是的,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博尔赫斯首创了小说的方法论――至少,是他强调了方法论的重要性。从博尔赫斯开始,小说的文体产生了一部分的哗变:怎样写,似乎比“写什么”更为重要,更为显示作者的价值。你能说这不是一场革命吗
博尔赫斯,应该属于书斋式作家吧――或者说经院派作家。但是他丰富了作家们的书斋,他本身也已成为作家们的学院。我想,作家可以分为两种:为多数人而写作的,和为少数人而写作的――博尔赫斯无疑属于后者。同样,文学也可据此划分为两类。中国还有个诗人,王家新,写过一篇文章叫《献给无限的少数人》。纯粹的文学,是应该献给无限的少数人。无限的少数人――只要大于一就可以。哪怕仅仅献给自己。
认识博尔赫斯之后,我倾向于这样的文学观:宁愿自己的作品只被一个人读一千遍,也不愿被一千个人只读一遍。前者其实比后者困难得多,也伟大得多。你能说这种追求不是很有意义吗
博尔赫斯的第一部书《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热情》,是自费出版的,只印了三百本。他知道搁在世俗的书摊上是不会有多少人理会的,他却寻找到了散发书的一种办法。他发现《我们》 那个时代最古老、最有名的文学杂志之一 编辑部的许多人都把大衣挂在衣帽间里。于是他带着五十或一百本书去找某位熟识的编辑。编辑开心地望着他说:“你是想要我替您卖书吗 ”博尔赫斯回答:“不,我虽然写了这本书,但我不是精神失常的人。我想我可以求你把一些书悄悄塞到那些挂在那儿的大衣兜里。”编辑照办了。等博尔赫斯再去那儿时,发现一些大衣的主人已经读了他的诗,甚至有人还写了评论。用博尔赫斯自己的话来说:“我就是这样获得了一点诗名。恐怕正是从那时起,博尔赫斯就开始选择自己的读者群了――或者说给自己的读者定位了。《我们》编辑部里的主人抑或宾客,必定都是文学爱好者,起码具备鉴赏的素质,不至于给《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热情》泼去一盆冷水。这无形中鼓励博尔赫斯走上了“为作家们写作”的道路。世界虽然很大,但对于博尔赫斯来说,能拥有那些温暖的大衣兜就足够了。
博尔赫斯是成功的。他拥有了越来越多的大衣口袋。已经不仅限于《我们》编辑部的衣帽间了。而且也不仅限于他的祖国。他给世界各地的无数作家的衣兜里,都递送了一份丰厚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