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新青年们以反传统相号召,高扬个性解放旗帜,批判旧家庭制度,将以孝为核心的传统大家庭伦理斥之为“吃人的礼教”,掀起了家庭革命浪潮。一时间,自由恋爱、婚姻自主、男女平等、个性解放等成为新青年一代的流行口号,宣传这些新观念的各种新书新报、西书译文涌现如潮,直至二三十年代,一直盛行不衰。就在青年们纷纷抛却昔日经籍、争读西学新书的大潮中,却有几本明清时期江南文人的自传体笔记旧文,也被屡屡翻印,流行一时。在这类旧籍中刊印版次最多、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当首推沈复的《浮生六记》。这是一篇乾嘉之际一个苏州无名文人写下的仅3万余字的自传小文,写成后手稿零落,几被湮没,1924年被俞平伯整理标点首次以单行本印行后,据笔者初步统计,直至40年代至少已印行了50余版次,不少出版社在短时间内一印再印,甚至一家出版社在不到10年间就印行8次之多,可见该书受读者欢迎的程度及流传之广。30年代中颇有时名的“洋派文人”林语堂又把该书译为英文,并在自己谈论家庭的文章中多次引用。30年代末社会学家潘光旦在关于性学的译著中也引注此书以为例证。他们三位都是成长于“五四”时期,受新式教育,活跃于当时文坛,积极投身于新文化建设的新一代文化人,但他们对此书的解读,却因各自所持的文化视角和家庭观念而迥然不同。
俞平伯:新文学青年的启蒙主义解读――“个性解放”
俞平伯(1900-1990)是“五四”以后第一位向社会推介《浮生六记》并使之流行开来的新文化人。据他回忆,在少年居乡时就曾读过《浮生六记》,但没留下什么印象,1922年他从友人顾颉刚处又偶然重读此书,触发其思想,顿感此书“有迷眩人的魔力”,认为是“绝妙一篇宣传文字”,遂加以标点整理,并附以年表,以单行本刊行,还先后写了两篇序文,该书1924年由北京朴社首刊后,随即广为流传开来。
俞平伯对此书的解读主要反映在他写的两篇序文里。作为正积极参与新文化运动的一名新青年健将,新文化运动的主题之一――由个性解放而促进民族自强,是他这一时期思考的一个中心,家庭革命和文学革命是他关注的问题,这本书为他正在思考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十分契合的例证。
俞平伯对此书最为称赏的是沈复夫妇所表现的“个人才性的伸展”。在俞平伯看来,这首先表现为他们夫妇二人不拘礼教而率真任情、个性舒展的生活态度。俞平伯以赞赏的笔调列举了沈复与芸任情随性的洒脱行为,如他二人日常生活中不知避人而“同行并坐”的恩爱举止,芸扮男装后“揽镜自照,狂笑不已”,沈复挽之“逍然迳去”相伴出游的逸事等,这些“放浪形骸”的举动,无不体现了他们夫妇二人率性任情、使“个人才性伸展”的个性魅力。俞氏还指出,沈复的“个人才性伸展”,亦表现在他以率真自然之笔记述自己夫妇生活的写作态度。
俞平伯从此书挖掘出来的这种“个人才性伸展”的元素,实则是历来中国文人性情的另一面追求。但俞并不是以旧式眼光来看待这一传统元素,他不仅接受了新式教育,而且受到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已经形成了新的家庭观念。俞平伯认为,传统家庭制度存在着礼法与个性的固有矛盾,因而旧时代家庭悲剧是很常见的,而这些家庭悲剧的主因皆可归之于此。他说:“大凡家庭之变,一方是个人才性的伸展,一方是习俗威权的紧迫”。因此,沈复夫妇的悲惨遭遇并不属偶然,而“是表现无量数惊涛骇浪相冲击中的一个微波的银痕而已。”只是沈复记述下来的这个例证如此真实生动,“已足使我们的心灵震荡而不怡。”所以他才顿感这正是自己提倡个性解放新家庭观念的“绝妙一篇宣传文字”。
《浮生六记》被赋予了这样的符号意义,它便脱离了原作者沈复的话语系统,而被纳入到了俞平伯的新观念系统,因而衍发出了新的意义内涵。一方面,沈复夫妇“个人才性的伸展”及受大家庭摧残的悲剧,构成了只要打破旧家庭制度,建设使人性完全发展的制度,就会使个性得到解放、人才得以产生、民族唤发活力的因果关系链,这是俞平伯用个性解放的启蒙主义话语系统所建构的。另一方面,沈复夫妇的事例还意味着,作为启蒙思潮一个核心概念的“个性解放”,不只是一个由西方引进的外来物,它还有着本土传统的基因和血缘,只是以往被压抑摧残而不得彰显。这层喻意是《浮生六记》这一旧籍形式所特有的,也正是俞氏之所以在提倡个性解放的西说新文如潮而来之中,独独见到这本不起眼的旧籍而眼前一亮,顿觉其“有迷眩人的魔力”,因而予以表出宣扬的根本原因所在。
《浮生六记》在经俞平伯推介流行约十年后,1935年,又被林语堂译为英文介绍给西方。林氏在此书的译序中对此书作了评论,在此前后发表的其他多篇谈论中国文化和中国人生活的文字中也多处引述此书内容。在林氏围绕此书的这些议论中,对于沈复夫妇的生活方式所代表的这一民间传统,作出了与俞平伯颇为不同的一种解读。
林语堂:边缘文化人的西方视角解读――“闲适生活”
林语堂(1895-1976)也是成长于“五四”时期的新文化人,但身世和文化背景却与俞平伯有很大不同。他虽然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却因特殊的境遇而深受西方文化濡染,成了一个处于中西之间的边缘文化人。在当时新文化人中,他以“洋派文人”的形象而名于时,是当时西式教育和留学出身的洋派文化人的一个典型,而且由于其教育背景及职业性质,西方文化在他的知识结构中处于基础和主干的地位,并成为其观察问题的文化底色。
林语堂的视角与俞平伯有一点相同之处,就是他也赞赏沈复夫妇舒展个性、追求个性自由的生活态度,而反对大家庭制度对个性的压制,但他的视角又与俞平伯有着根本性的差异,林语堂对沈复夫妇生活方式的肯定,更偏重于对个人幸福的追求,是一种更彻底的个人本位观念,从这一点来说,他更接近于西方的个人主义,他关注的重心并大加赞美的是沈复夫妇充满个性才情和闲情意趣的生活态度。这与他这一时期所倾心提倡的闲适生活的品味正相契合,甚至沈复的写作态度和写作风格,即“一个不出名的画家描写他夫妇的闺房中琐事的回忆”,也与他提倡的被讽为“小摆设”的文字风格颇相类似,反映了他在个人主义生活态度上与沈复有某种相通。
林语堂对《浮生六记》的解读,概而言之有以下三层:第一,林氏将沈复夫妇作为理想的个人本位家庭生活的一个典型而推崇,从中体现了西方个人主义人生观的影响;第二,林语堂对沈复夫妇恬淡自适的生活态度的推崇,体现了中国自然主义和乐生主义人生观的影响;第三,体现了他作为一个中西文化边缘人的西方视角和民族主义情结。此外,林氏推崇沈复夫妇“恬淡自适”的人生态度,融合中国人生哲学和西方工业文明的理论,以及关于后工业时代悠闲生活的人生观,还具有“后现代性”意义,与工业时代被异化的人们自然产生的回归人类本性的方向一致。正因为如此,他对沈复夫妇赋予的“闲适生活”的符号意义,具有一定的超国界性和超时代性,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在当时还是在今天,都会得到一些共鸣。《浮生六记》在30年代重印中被列入“美化生活丛书”、“娱情小品撷珍”等,也是这一脉的和声。及至近年林氏《生活的艺术》、《人生小品集》一类文字与《浮生六记》一起,在中国大陆工业化喧嚣声中又再度重印流行,也是这一流脉的体现。
在林语堂将《浮生六记》译为英文介绍给西方的数年后,另一位也成长于“五四”时期,曾留学美国,并也是林语堂主办的《论语》作者之一的社会学家潘光旦,在他翻译注解英国人霭理士《性心理学》一书中,也在一处注释中提到了《浮生六记》,作为论证该书论点的一个例子。在他的话语体系里,对《浮生六记》意义的评判则与俞平伯和林语堂都截然不同,在俞、林二氏那里,沈复夫妇的生活方式都是作为正面价值的符号,而在潘光旦这里,却是作为负面价值的符号,反映了这位社会学家所持有的另一路向的家庭观念。这种不同,主要源自他与俞、林二氏不同的知识背景和学术理路。
潘光旦:社会学家的优生学方法解读――“个人主义家庭观”
潘光旦(1899-1967)与俞平伯和林语堂一个最大的不同,是知识结构和学术取向具有较强的科学专业性,以优生学家、社会学家而有时名。霭理士《性心理学》一书,就是他在西南联大期间翻译的。在这本书中谈到人的恋爱婚姻与家庭和种族关系的问题时,他在进一步申论霭理士论点的注释中,对当时流行的《浮生六记》等书作了评论,其意义略有以下三层:第一,认为沈复夫妇所代表的,是一种不适于“种族竞存”的个人主义婚姻模式。在个人之自由幸福与种族竞存这二者之间,他是倾向于后者,在个与群的关系,是倾向于群体,这与俞、林二氏的立场是判然不同的。因而,他明确反对“五四”以后流行起来的偏重个人主义的婚姻家庭观,认为“个人主义末流之弊危及种族”。潘光旦在“种族竞存”家庭观念的观照下,《浮生六记》沈复夫妇作为个人主义婚姻观的一个象征符号,自然受到否定性的评价。第二,潘光旦对于青年喜读《浮生六记》现象所反映出的混淆理想与现实的恋爱至上主义,对于婚姻缺乏科学态度的倾向予以批评。“恋爱至上”是“五四”以后青年中盛行的新婚姻观,潘光旦则由社会生物学者的立场,撰写多篇文章反省这一社会思潮,批评这种婚姻观是不科学、不理性、不现实的。第三,潘光旦批评“一部分文人的提倡”,造成青年热读《浮生六记》一类书并崇尚个人主义婚姻观,这些文人是以非科学态度误导青年。
潘光旦对于《浮生六记》现象的解读,通过上述对其内含的三重涵义进行的分析可知,其中的思考涉及到建构家庭观念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问题,从这一点来说,潘光旦比俞、林二氏的解读具更为深刻的意义。由今天的眼光看,潘光旦所提出的折中家庭形式,基本适合于当时及此后至今的中国广大农村及部分城镇,即社会福利还不能解决养老与抚幼问题的前现代及不完全现代社会。但潘氏的优生学家庭观,也有过于强调种族竞存的群体利益,强调以后代优生为中心,却对个人幸福及利益有所忽视的偏颇,而个人的幸福及利益,毕竟是工业化市民社会的基本要素,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方向。
俞平伯、林语堂和潘光旦三位分别代表了“五四”以后二三十年代新文化人中相当流行的启蒙主义、西方主义和科学主义这三种认识取径,他们对《浮生六记》一书所作的不同解读,则反映了此书所代表的一种民间传统,在这三种现代家庭观念建构理路中所具有的不同意义,其中蕴含着传统在现代观念中延续与变异的一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