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四家创作中心首次联合举办“2005全国剧本征集活动”,此项活动受到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资助,高达30万元的奖金,将由一、二、三等奖等共10部获选剧本分享。
这四家创作中心分别是上海市文艺创作中心、上海市文广局艺术创作中心、上海市总工会文艺创作中心以及上海戏剧学院
艺术创作中心。征集活动包括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和戏剧剧本。所有应征剧本必须是新创作、未发表和尚未被采用的作品,以现实题材为主,兼顾其他题材,风格、样式不限。征集时间至2006年4月30日止。应征剧本经初评、中评和终评三轮评选,决定获奖等次名单。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凡获奖剧本均由承办单位优先负责推荐使用,作者仍享有著作权,使用稿酬另付。对虽未入选,但有一定基础的剧本,将组织创作力量帮助作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