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那地方评出新一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看了获奖名单,眼熟的名字颇多,尤其是一、二等奖获得者,似乎这几届下来,老是那么几位在眼前晃来晃去;而且,细细看来,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担任了各级、各种领导职务。
有的学者学术水平高,作风扎实,勤奋刻苦,连连获高等级的奖项,也算名至实归;但
一个在乡下中学工作的同学告诉我,现在他们那里评职称,都是和邻县异地互评,即他们县老师的职称拿到对方那里评,邻县老师的职称拿到他们那里评,目的是尽可能避免本地各种不良因素的干扰。我以为这个办法很值得推广,不论是评职称,还是各种评奖、评审,都可如此。
就拿社科评奖来说,异地互评不失为一个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情、行政等各种学术外因素影响评奖公正的好办法。到整体水平相差不多的外省、外市去评(比如北京的拿到上海评,上海的拿到北京评),虽说仍不可能做到完全杜绝干扰,做到绝对公正,但评委和参评者毕竟隔了一层,要搞“小动作”不那么容易,评得总会让大家更加服气些,至少不会出现近年在某省美术界,评委们的作品全部入选某届全国美展、惹得议论纷纷的情况;最重要的是,这样做可以尽量多让一些有真才实学者得到出头的机会,促进社会公正。
实际上,各地在异地评审各类项目上已有一些探索。如200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第二次评审会特意选在上海召开,以上海专家为主进行评审。再如江苏阜宁县为了防止当地评委对本地建筑施工企业的地方保护,对凡有外地施工企业参与竞争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异地评标,等等。但总的来说,这类做法还相当少见,亟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