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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管理的具体证明

2006-01-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曾仕强 我有话说

很多人推崇中国式管理,很多人重视中国式管理,却也有一些人,至今仍然否认中国式管理的存在。他们认为,管理学完全是由西方国家的企业管理人员和学者们的探索,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不存在中国式管理。读一读舒化鲁的

《企业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一书,持这种否定论的人或许会重新审定自己的观点。该书超越西方管理学的理论框架,直接基于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理论之上,建立了一套全新的企业管理理论,可谓一部地地道道的中国式管理学论著。

在欧美的企业管理理论中,最为缺乏的就是系统思考。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一书正是因其对于系统思考的独特分析,才得以风靡全球,被誉为九十年代管理学圣经。而《企业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直接继承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五行理论,建立了一个与西方大不相同的企业管理理论体系。

五行理论认为,木、火、土、金、水五者呈现为一种相生相克和相济相制的关系。舒化鲁发现企业的构成刚好也是五个部分,即目标体系、组织架构、岗位角色、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并且这五个部分之间同样也是相生相克和相济相制的关系。《企业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对企业构成部分的分析,在五行理论框架中进行了系统的描绘。它不仅让人感到线索清晰,而且可使具有一定中国古代文化修养的企业管理人员深得系统思考之奥妙。

在西方管理学中,包含有一种不言自明的假设,即认定在企业内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可调和的对立矛盾关系,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只能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要让作为被管理者的下属作好工作,只有不留空白的严格控制才能达成目的。然而在舒化鲁的研究中,不仅把谋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关系的和谐,直接作为管理本身必须达成的基本目标,并且提出了达成这种和谐关系的具体思路和方法,以及实施的具体行为标准。作者在该书的分析和探索中直接运用了易学中的和谐思想,强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企业组织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二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关系。作为管理者的一方,不能随意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被管理者,必须通过沟通达成理解,再通过理解消除不可避免的差别所可能带来的对立和矛盾。

上个世纪80年代之后,西方管理学大步转向了人本主义,强调以人为本,但它对人本内涵的界定却是含混模糊的。作为被管理者的人,在西方管理学中,仍然没有摆脱被管理者差使的工具地位。在西方的管理学中,找不到被管理者真正作为人存在的地位,他们仅仅是服务于管理者意志目标的工具和手段。正如马克思所说,是资本的附庸。舒化鲁明确地把作为管理对象的人确立为一种主体性存在,认定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个行为,都只是服务于他自我肯定的目的。要让他们付出努力作好工作,必须对应给予与其努力和贡献对等的利益满足,并且认定这种利益满足不能只是金钱物质利益,而是包括表现为生理需求的“有”的欲望,表现为价值实现的“能”的欲望,和表现为价值判断的“善”的欲望的三个方面的满足。强调在管理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强化对于被管理者的尊重、信任和关怀。通过尊重、信任和关怀,使被管理者对应于其努力和贡献的大小,从这三个方面获得利益满足,进而达到安人和爱人的目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直接以其所归纳的“成事定理”为线索,即为被管理者作好工作全面提供能力素质、意志意愿、热情耐心、资源支持、标准要求和流程方法六个方面的条件,分析确定了以人为本的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具体标准要求,这是西方管理学从未涉足过的。

中国式管理,不仅有其广泛的实践探索,而且其理论归纳也已日趋成熟。《企业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一书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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