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研究者,大致不外乎两类背景,外国文学研究者、中国文学研究者,真正像国外那样纯比较文学出身的不太多见。因为,比较文学自身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欧美已颇有历史,也自成一套系统的理论与规则。不过,总体而言,我不太喜欢所谓的“平行研究”(特别优秀的自然例外)。因为,在我看来,相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逐渐展开,不仅是贸易往来(经济互动的中心)、外交频繁(政治互动的中心),在文化领域,也出现了较为全面的相互关系,即文学交流(文化互动的中心)。“文学关系”的学术意义设定,正应在此。所谓“文学互动”,乃是指原来因民族语言文字而产生的民族-国家文学,受到强烈的外来冲击,而在借鉴、吸收与创化外来资源(尤其是文学资源)的基础上产生新的民族文学。而就实质上来看,这一过程应当是“互动生成”,而非仅单边影响。如欧洲各国之间的文学关系,莎士比亚在法、德等国的不同接受,而德国文学又是如何返流入法、英的。具体细致的国别文学关联可以在学术研究的立场上成为“别有风光”的好题目,不仅是我们作为中国人所关注的“中外文学关系”,也还有以别国为主体的“德外”、“英外”或“法外”文学关系。当然,若如此扩大范围,受到挑战的,是我们的知识结构、学术视野乃至关怀与趣味。
所谓“互为主体”,乃是说在交流过程之中,彼此是各自为主体的关系,而非“为主为奴”的情境,这点与政治、经济交往都不太一样,因为那里存在明显的“殖民”与“被殖民”状态。但就本质上看,文学交流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民族性本身是“卓然自立”的,不管其时的现实境况如何,但创造属于本民族的文学与文化,乃是任何一个独立民族的核心元素,除非沦亡已久,否则不可能更变。我们看看,19世纪后期中国的文学状况,就可以知道,虽然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悲惨状态,但中国文学从未失去自己的自尊与独立。本书第三辑题名为“选择与创造的阐释”,看重的正是作为主体的中国,无论是徐志摩接受西方文学的错位之思,还是巴金对无政府主义的接近与转向,其中都包含了太多的无奈和必然。
但最为根本的,则应定位在“思想生成”。有论者谓文学关乎“国民精神”,是为的论。文学作品的意义,决非仅消遣娱乐而已,它很可能关系到国民精神的构建,这其中,既有“致用意义”,也有“审美效用”。而在任何文化的创造过程中,资源问题至关重要。也就是说,如何接来作为“源头活水”的“外来思想资源”,很可能是关系到本身创造性强弱以及成功的关键所在。“文学”反映出“国民精神”与“时代精神”,文学的互动关系,更可能决定了本民族“思想生成”的创造成分。对这一点,其实应该有深刻的认识。就以中国现代文学为例,如果不是“世界性因素”的如此充盈,“西学东渐”背景下外国文学的如潮涌来,又如何可能有现代文学的“百花齐放”,各种外来文学思潮争相交鸣呢?这其中,中国现代作家的主体意识与创造意识,至为关键,否则只能沦为附庸,而不能创建属于自己的“新文学”。
归根结底,“文学关系”的研究,我们即便关注同样的领域,但视角、思维与意识却很可能不一样,因为我们要彰显的,是自家的“主体立场”,所关心的,是自家的“问题意识”。当然宋氏之关心“中外文学关系”,也有他自身的学术立场在,本就是研究中国当代文学出身,强调中国文学的主体意识,本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文学的功用,又不太可能仅局限于狭窄的文学一域之内,所以在我看来,不妨将“文学关系”的研究,定位在“文化公域”与“精神构建”之间。也就是说,文学关系的研究应当注重其较为宏观的背景因素,即处于“文化公域”之内,具体言之,就是文化的公共领域(此处文化是大文化概念),关于公共领域的讨论,学界多有争议,此处不赘。而文学关系研究再追深一层,其实正是不同民族之间国民精神之碰撞吸引的精彩篇章,如何使之产生精神星火,乃至“点燃公域”,其实是值得大加发挥的好题目。
但就本领域研究者本身而言,如何注重“学术共同体”的建设,取长补短甚至优势互补,确是值得思考的具体操作问题。由于专业背景的区别,彼此之间讲究的规则和标准似乎也不尽相同。外国文学出身的,多半会强调使用原文的极端重要;中国文学研究者,则更注重在思想理论层面的提升功能。在我看来,讲求外语的工具功用很有必要,徒仗外语之利则不可取;强调文学研究的思想犀利当然很关键,但过于漠视原始材料的亲手触摸可能问题也不小。能调和当然是美事,但“1+1”往往并不一定等于2。我们所接受的学术训练,决定了我们今后远行持重的耐力与可能;而我们所采取的态度与思路,则必定关乎到我们未来行走的远行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