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对质的艺术》,(美)威尔曼著,林纪熹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28.00元 |
“先生,您说两个旋律既相同又不相同,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过两个版本的音符相似,但重音不同,一个是普通拍子;另一个是八分之六拍子,因此音符的重音位置是不同的。”
“音乐上的重音是什么意思?”
“我的收费标准是每十五分钟九镑,先生。”
(多少有些恼羞成怒)“别提您的价钱了,我问您音乐重音是什么意思?您看得见吗?”
“不,詹姆士爵士。”“您感觉得到吗?”“音乐家会的。”(听众大笑)
“先生,请不要绕圈子,我们不能期待法官大人和陪审团都懂音乐,请告诉他们您所谓的重音什么意思?”
“音乐上的重音就是特别加重某一音符,就好像重读某一个字使它更容易了解,譬如,如果我说‘你是一头驴子’,把‘驴’字念重了,重音就在‘驴’上;但如果我把‘你’字加重,变成‘你是一头驴’,那就着重在‘你’了。”
这是《法庭对质的艺术》一书中关于一次盘问的记录,刀光剑影跃然纸上。詹姆士是当时非常有名的盘问者。但这次盘问却让他完全陷入尴尬和被动,给大法官和陪审团留下了愚蠢、傲慢和咄咄逼人的印象。其失误在于态度,他低估了对手的能力,对盘问的危险失去了警惕。
自从有法庭和诉讼以来,口才一直都是庭审控辩胜败的关键性因素。在古希腊罗马时代,最有名的演说家如狄摩西尼、西塞罗、昆体良等都是法庭上的高手。狄摩西尼的传世演说辞《金冠辞》就是他遭遇诉讼时的辩护辞,并留下了脍炙人口的佳句:“那些政客、叛徒和恶棍以为自己出卖的都是他人的利益,实际上,他们首先出卖的是自己。”昆体良是当时最著名的律师,其名著《演说术原理》就是他20多年做法庭抗辩人的总结,他认为培养演说能力最主要就是为庭审做准备的。把演说能力提高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高度,甚至认为演说家应该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培养。
今天,口才仍然是控辩双方最重要的武器。但法庭的表演性质已不如古代那么强烈,那种老派的长篇大论式演说已不常见,更多地被短兵相接的盘问所取代。如今的大法官和陪审员都更为理性,习惯于自己思考问题,深谙人情世故,对问题分析周到入微。具有表演性质的演说往往更多地影响人的情绪,而对质更着重于在问答中澄清真相。在一个理性的时代,盘问成为法庭上对质最重要的技术。
盘问是对质双方语言艺术、智慧、心理甚至形象的较量。《法庭对质的艺术》的作者威尔曼是19世纪美国最有名的律师之一,书中不仅收有他的庭审对质案例,也包括对盘问态度、盘问内容、盘问顺序、揭穿作伪证者和盘问者性格等问题全面的理论分析,还收录了真实的“名家法庭盘问范例”,能够切实帮助读者学习法庭对质的技巧。
《法庭对质的艺术》的翻译者,厦门大学的林纪熹教授是解放前的海归,今年82岁了。老先生耄耋之年仍着力翻译此书,也证明此书确有价值和吸引力。
去年5月1号,人民陪审员制度正式施行,我国在法治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庭审在整个诉讼中的重要性增加,对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对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出庭律师必须更加重视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仔细研读《法庭对质的艺术》一定会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