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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在文学与道德之间

2006-02-22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江晓原 我有话说

1962年,15岁的苏・莱昂在库布里克指导的《洛丽塔》中饰演女主角。

《洛丽塔》,(美)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著,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12月第一版,27.00元

我最初接触《洛丽塔》,是17年前漓江出版社出的黄建人的中译本。那几年我对性学史的兴趣正如火如荼,钻头觅缝地寻找各种中外性学史文献,其中也包括与性这一主题有关的一些小说,《洛丽塔》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我视野的。不过我当时读了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这可能是因为我将它和一些别的性主题小说归在一起,一部部匆匆读过,搞得有点“审美疲劳”了之故。

第二次接触《洛丽塔》是在15年之后了,那时我已经染上了亲近电影的毛病,于是看了库布里克导演的《洛丽塔》(有一个表面风雅其实恶俗的中文片名《一树梨花压海棠》),是一部黑白片。库布里克一生导演的影片不过17部,除了1950年代那几部早期作品之外,从1962年的《洛丽塔》开始,每一部作品都享有极高声誉(有些是后来才得到的),他被认为是大师们心目中的大师,确实不算言过其实。《洛丽塔》的故事经他用电影语言来表现,叙事极有张力,让我开始对这个故事有了一点感觉。

但是,真正的感觉,来自这次主万的全译本。我想这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主万老到而奔放的译文。这是迄今已出版的最好的《洛丽塔》中译本。

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1899-1977)

1954年,纳博科夫完成了长篇小说《洛丽塔》。小说托名一个瘐死狱中的名叫“亨伯特・亨伯特”的人,以亨伯特自白的形式写成,而在小说的序文中又再托名一个“小约翰・雷博士”来“编订这部手稿”。

小说讲述一个40岁的男人对一个12岁女孩的恋情。亨伯特对“九岁至十四岁”这个年龄段的女孩中的“性感少女”有着特殊迷恋,在他看来,这样的少女显露出来的“那种本性,不是人性而是仙性(也就是说,是精灵般的)”。偏偏他那寡居的女房东的女儿洛丽塔,就是一个这样的“性感少女”。亨伯特于是顺水推舟地接受了女房东的追求,和她结了婚,这样他就可以和洛丽塔朝夕相处了。然而这也就使得他和洛丽塔之间的恋情,变成了继父与继女之间的有着乱伦色彩的恋情了。后来女房东发现了他们的恋情,在疯狂和痛苦中死去。后来洛丽塔离开了亨伯特,和别的男人结了婚。亨伯特去报复那个曾经帮助洛丽塔离开他的剧作家――也曾经是洛丽塔的情人,他枪杀了剧作家,自己也因此入了狱。

亨伯特自述他之所以会有这种“情欲增盛”的变态(nymp鄄holepsy,该词词根源于希腊神话中的水中仙女宁芙),是因为童年时代恋爱经历的影响。亨伯特又是博学的,他谈到《圣经》中的喇合10岁就做了妓女,而被但丁狂热地爱上的比阿特丽斯当时才9岁,被彼特拉克狂热地爱上的劳丽恩当时是个12岁的金发美少女,等等。

这样一部小说,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美国,一时还是难以被接受的。书稿先后被几家美国出版社拒绝。后来于1955年由巴黎的奥林匹亚书局出版,初版印刷5000册。但是好书终究不会埋没,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在《泰晤士报》上发表评论,推许《洛丽塔》为1955年最佳的三部小说之一,于是《洛丽塔》声名鹊起,很快成为国际畅销书,跻身于文学名著之列,也给纳博科夫带来了世界声誉。

美国也回过头来接受了它。1958年,女作家伊丽莎白・珍妮维在著名的《纽约时报书评》上发表文章,推许《洛丽塔》是“多年来所见最有趣的书之一”,又是“所读书中最悲哀的一本”。她还说:“纳博科夫先生在结语中告知读者,《洛丽塔》没有道德观在内。笔者只能说,亨伯特的命运是古典的悲剧,完美表达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的道德灼见:‘肉欲的满足乃是精力之可耻浪费……’。”不过这位女作家很可能误读了莎士比亚的这首十四行诗――据近年学者们的研究,在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颇有咏叹男性手淫自慰的篇章,细读这首编号为129的诗,应该也属此类。而珍妮维显然是根据以前老式的解读,将这诗的宗旨理解为指斥肉欲。

在纳博科夫的小说中,亨伯特是一个勇于剖析自己的“真小人”,他也不回避对自己进行道德谴责。他对自己这个故事的判断是:“如果我站到我自己的面前受审,我就会以强奸罪判处亨伯特至少35年徒刑,而对其余的指控不予受理。”不过在库布里克的电影中,给我的感觉似乎是,洛丽塔更坏了一些,而亨伯特更善良了一些。其实判“强奸罪”也未免过分严厉了――毕竟,在他和洛丽塔的性关系中,洛丽塔都是自愿的。

如果亨伯特不和女房东结婚,那他和洛丽塔之间的恋情虽然年龄悬殊,但是至少没有什么乱伦色彩。不过这并不会使得亨伯特这个人物在道德上有多少提升,至少对于许多老派的中国读者来说是如此,因为亨伯特原本就是生活相当放荡的人。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洛丽塔》这样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不道德的”(至少在道德上不是无懈可击的)人物及其故事,这种行为本身该不该被批评?特别是,小说使用的文学手法又是如此高明,将人性中隐秘的部分赤裸裸地揭示出来,而且用深厚的文学修养将它们描绘得栩栩如生,这是不是更坏?或者说,讲述这样的故事,文学手段越高明,对世道人心的危害就越大?

这个问题恐怕无法圆满解决。就表层言之,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出发,我们不可能不珍视优秀的文学作品,哪怕作品对世道人心有消极作用,就好比珍稀动物即使可能会吃人,也还是要尽量保护。而就深层言之,则深刻揭示人性――不管是好的部分还是坏的部分――的作品,本身就有积极意义,就有思想价值。况且,“世道人心”也是会随着时代而改变的。随着宽容、多元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中国读者对《洛丽塔》这样的作品,也将会越来越容易接受,越来越重视它的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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