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境庐诗草》校勘底本的选择上,两种黄遵宪集竟然前仆后继,犯了同样的错误。实在令人无法缄默不言。之所以出现这样严重的犯规现象,是躲懒心理作祟。
黄遵宪像 |
正所谓“后来居上”,黄遵宪集的中华书局版胜过天津人民版多多,自不在话下。特别在资料搜集的详备上,《全集》本充分利用了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贡献良多。其中由在日本工作的陈捷博士专门根据手稿,整理了黄遵宪与宫岛诚一郎、冈千仞、增田贡等日本友人的笔谈,为国内首次发表,最为难得。单是函电一类,《全集》本辑录的226通,即比天津本的117封多出将近一倍,其他已可想见。细微处,如笔者《晚清社会与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书中引录的《过答拜石川先生》,《诗骚传统与文学改良》中抄录的《黄参赞答社长中村敬宇书》,亦为编者采及而无遗漏。凡此,征之《前言》所述,此书乃“历时二十余年”始克编竣,良有以也。
不过,翻阅一过,笔者仍感到不少遗憾。尤其是在《人境庐诗草》校勘底本的选择上,两种黄遵宪集竟然前仆后继,犯了同样的错误,实在令人无法缄默不言。
先说天津版的《黄遵宪集》。编者在《整理说明》中已交代,系选用钱仲联先生1981年笺注本为底本。由于笔者在撰写《黄遵宪〈朝鲜策略〉的写作与接受》(分刊2000年8月16日、2001年1月17日《中华读书报》时,编者另拟两题)一文时,曾经偶然发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钱仲联先生所作《人境庐诗草笺注》,对原文有若干出于政治原因、未加说明的删节。当时文中指证的一例,是与《朝鲜策略》有关的《续怀人诗》咏金弘(黄遵宪写作“宏”)集一首。《人境庐诗草》1911年初版本诗后有长注:
朝鲜金宏集。光绪六年曾上书译署,请将朝鲜废为郡县,以绝后患,不从;又请遣专使主持其外交,廷议又以朝鲜政事向系自主尼之。及金宏集使日本,余为作《朝鲜策》,令携之归,劝其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彼国君臣集众密议,而闻者哗噪。或上书诋金为秦桧,并弹射及我,谓习圣教而变夷言,盖受倭奴之指使,而为祆教说法云。
而《笺注》本只保留了“朝鲜金宏集”五字,其他一概删去。在更早一年写成的《黄遵宪与日本明治文化》(刊《学术界》2000年1期,收入《晚清社会与文化》一书时,改题《黄遵宪与日本明治社会》)中,笔者也指出过,《续怀人诗》为“琉球马兼才”所作者也有类似的删节情况。取此两处为示范,与《黄遵宪集》比照,因编者未参校他本,完全照录《人境庐诗草笺注》,故毫不知中有阙失。
本来自期以“重视著作底本选择,增强可信度”(编者《前言》)为一大特色的《黄遵宪全集》,可惜也未能尽如其言。关于《人境庐诗草》的底本,在《编辑说明》中却是含糊其词:
据刻本,参照钱仲联先生的《人境庐诗草笺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本,原诗夹注从页末注移至正文,长诗分段有所归并,每首诗加编序号。整理时参考了高崇信、尤炳圻校点的《人境庐诗草》(1930年版)。
读了这段让人糊涂的“说明”,仍然无法弄清编者所用的底本到底是哪个“刻本”。而关于“原诗夹注”、“长诗分段”的改动处理办法,则应该全部是针对《笺注》本而言,因为在初刊本中并不存在此类问题(顺带提一下,钱注本的出版者实为上海“古籍”而非“人民”出版社)。
其实,仍以上举《续怀人诗》二首作标本,即可明了,《全集》所取的底本并非编者语焉不详的任一“刻本”,而实在是《人境庐诗草笺注》这一现代铅排本。因此,与编者的“参考”本对勘,才会在“朝鲜金宏集”之后的校记中出现“高崇信、尤炳圻校点《人境庐诗草》下有:‘光绪六年……’”诸语(《黄遵宪全集》130页)。
按说,整理已刊古籍最基本的做法,是以作者自定本或初刻、初刊本为底本。实在因一本难求,退而求其次,也应选择比较好的校勘本,将其与自定或初印本反复核对,改造为接近善本的工作底本。在此基础上,再与他本合勘,出校记。这里现成有梁启超1911年10月10日(辛亥八月十九日)为刊印《人境庐诗草》,写给黄遵宪从弟遵庚谈校勘的信,可为范例:
示敬悉,谨手校一过寄还。此中讹误尚二三十字,大约所校必不谬,即与原文不合,亦钞者笔误耳。其余有数处,未敢自信者,一一批列眉端,请再一查原文为盼。每卷末写初校覆校名极宜。吾侪既附骥,且亦当负责任也。朱古翁(引者按:即朱祖谋)所校之纸,别批缴。其中有商及韵脚者,吾侪万无奋笔擅改之理,听之。又有所不安适,欲在该句下用一注云“□□按:某字疑误,姑从钞本”字样,公谓何如?此按语,或用尊名,或用贱名,皆可。
按照这样的规矩编校出来的《人境庐诗草》初印本,有“弟遵庚初校,梁启超覆校”的保证,可以信为此中善本。何况,原稿(即信中所言“原文”)十一卷,本是黄遵宪“手自裒集”(《人境庐诗草》1911年初印本黄遵楷《跋》),属于作者生前自定本。
两种黄遵宪集的编者当然也知道应以1911年初版本为底本,却又不约而同均直接以《人境庐诗草笺注》取而代之,这自然是由于《笺注》确是目前通行各本中的善本。钱仲联先生尝自述其编校原则,“原刊本为辛亥日本排印(线装四册)。其孙能立于一九三W年六月再版行世(线装二册),原刊误字,再版中有已改正者,则从再版。原卷一至卷四钞本及卷五至卷八稿本,以及他家选本及诗话等,载黄先生诗,字句间有不同处,注于每句之下,不另为校勘记”。其博采多家,精审毋庸置疑。于是,二集编者既震于钱先生的大名,过于信赖其完善度以及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校对水平,且此本又最易得(这点或许更为重要),便径以钱本作为工作底本,才会出现上述失误。而《全集》所“参考”的高崇信、尤炳圻校点本,依据钱先生的意见,则是“率意妄改,兹不复赘引加驳”(《〈人境庐诗草笺注〉发凡》)的劣本。引为参校本是谨慎,但竟据此而不回勘初印本以作校记,则是大不应该。
实在说来,1911年在日本印行的《人境庐诗草》初版本并非难见之书,之所以出现这样严重的犯规现象,还是躲懒心理作祟。殊不知百密一疏,此一“疏”对于点校古籍又是至关重要的底本选择,便很容易动摇读者对该书整体的信任。而两部黄遵宪集,一标注为“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资助项目”,一属于“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竟也出现了如此常识性的错误,更让人倍感失望。
对于《黄遵宪全集》,还有几句话想说。一是此书校记多有遗漏。最明显的是其依据《人境庐诗草笺注》“钞本无此诗,盖后来补作”之言而加的说明,不知何故,时有时无。以卷三为例,其中只有《不忍池晚游诗》与《近世爱国志士歌》有记,在钱本中属同样情况的《由上海启行至长崎》、《西乡星歌》、《樱花歌》、《都踊歌》、《赤穗四十七义士歌》、《罢美国留学生感赋》、《流求歌》诸题却均付之阙如。二是此书印装为十六开本,两大厚册,放在书架上足够壮观,却是拿在手中阅读,极感不便,莫非也落入了“清史编纂”项目“形象工程”的窠臼?最后,此书连同“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其他各种,均采用简体字排版,也令人不解。但此事说来话长,不说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