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规定,城市公办学校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当具有在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任教一定年限的经历;新聘任的教师应当到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任教一定年限。在教育医疗和住房成为国民“新三座大山”的今天,“支教农村”无疑是一贴清凉良药,值得推广。
第一,能有效促进教育人力
第二,能促进教育思想的取长补短和“强弱互补”。一般而言,优势学校生源质量高,教师专业发展现代化、信息广、成长快,有更好的知识结构,而农村等弱势学校的生源质量不高,复杂的教育对象要求他们必须在教育调控能力和应急能力方面更强一些。教育要成长,在上述两方面都应该“不示弱”,而平时,教师资源的流动性差,老师、校长根本没有交流和实践机会。
第三,能有效消除教师的职业倦怠。任何人如果单单处在一个环境,所受刺激有限,人际关系和环境单调,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滋长职业性倦怠,进而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和创造性行为方面受到抑制,不利于“育人工程”的尽善尽美。“流水不腐”,“支教农村”能用新环境和新对象对教师提出更新要求,“新官上任三把火”,激活死气沉沉的僵化思想,为新环境带来新生机,为教育注入更多和谐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