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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书”仅靠曝光还不够

2006-03-29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上海第二军医大学 傅新 我有话说

炮制、出版、销售“伪书”,相当于制假贩假,形同于商业欺诈,侵害了广大读者的权益,这是铁板钉钉的事,无可辩驳。而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从《没有任何借口》、《执行力》开始,“伪书”一直在国内图书市场上泛滥着,并不断有“伪书”被曝光、被禁止销售,可是,却很少听说哪家出版社、哪个书商因为制假贩假受到

了惩处,甚至于,“伪书”名单由几家媒体而不是由图书出版部门公布,这说明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力度还不够。读者刘明状告出版社等单位胜诉,也只是国内首例“伪书”诉讼案,艰难漫长的诉讼也只得到了区区200多元的赔偿。而绝大多数出版“伪书”的出版社、炮制贩卖“伪书”的书商,他们的欺诈行为即使被曝光,所受到的“惩罚”也不过是书卖不出去了,不能继续欺诈了。

据悉,由于不需支付任何版税,一本“伪书”的发行量若达到20万册,就可净赚100万元至120万元。而这些年国内出版的“伪书”,销售量在20万册以上的有不少,有些“伪书”销售高达百万余册。待到“伪书”被识破之时,出版商、书商已经将大把银子揣进了腰包,当“伪书”名单被曝光、读者不再购买之时,出版商、书商们恐怕正躲在某个角落里偷着乐吧?他们的笑声,既是对盲目追随新潮的读者的嘲讽,更是对无序图书市场、对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的嘲讽。

打击“伪书”,不能仅靠单个消费者维权,有关政府部门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制止“伪书”泛滥,不能仅仅停留于曝光、禁止销售,更要对这些制假贩假者进行打击,追究他们的责任,要让他们得不偿失、永不敢再犯,并警示其他人不敢铤而走险。在“伪书”这个利益链条上,拴着“伪书”作者、出版商、销售商、出版社等诸多“蚂蚱”,他们都是制假贩假的责任人,都应该被追究责任,一个也不能少。不加强打击力度,没有责任追究,仅靠曝光不仅无法让“伪书”从市场上消失,反而会纵容“伪书”进一步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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