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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打假

2006-04-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田白 我有话说

“造假”记录要进档案。不久前,科技部部长徐冠华明确表示,科技部计划为造假者建立“污点”档案,并加大科研经费申报、管理的监督力度,逐步实行问责制。将对学术造假事件逐一调查,调查结果考虑向社会公布。教育部在今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也宣布,今年将集中查处学术造假事件。

与此同时,对造假的惩处

也明显严格起来。与以前有关单位对造假者作壁上观,或者和风细雨的“批评教育”大不相同。3月25日,中科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撤消胡某的硕士学位,胡某原是软件研究所的学生,2005年3月获硕士学位,最近被发现毕业论文造假。此前,刘辉在申请清华大学职位、职务以及在个人网页中提供的个人履历、学术成果的材料存在严重不实,被清华大学医学院直接撤销了院长助理的职务并解聘。种种迹象表明,今年学术打假的气势很足。

多年来,学术造假可谓常说常新。有四川大学海归教授丘晓庆在《自然》上发表的论文涉嫌造假,被称为“中国版黄禹锡”,有人大教授金元浦一再被指剽窃和抄袭,更有天津外国语学院文化学院沈履伟的论文集《求是集》严重抄袭,却以损害名誉权状告披露他的天津市语言学会。学术造假的根源首先和现行官本位体制有关。一方面,某些官员深入并腐蚀学术界,官场腐败必然导致并包庇学术腐败;另一方面,个别学人追求官位,“跑部钱进”现象不断,曲线谋得学术地位。其次,学术成果评估体系存在严重问题。再次,受到社会转型期浮躁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缺乏有效的舆论监督体制和道德自律也是重要原因。

其实,学界的打假一直在进行。2000年,《历史研究》等首都七家史学刊物共同发表《关于遵守学术规范的联合声明》。2002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2004年,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讨论通过《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被誉为中国学术界第一部“学术宪章”。各个高校也分别设立了有关规定,如清华大学曾讨论制订被称为“清华十戒”的《教师科研道德守则》,《北京大学教师学术纪律规范》则规定:对抄袭和剽窃行为,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或开除等纪律处分。学术打假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

目前,学术打假的舆论阵地主要有三个:海外学者方舟子主持的《新语丝》网站(www.xys.org),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主持的《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上海师大何云峰建立的《好汉网》(www.heyunf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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