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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喜剧美学的现代变异

2006-06-21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刘渊 我有话说

英国当代哲学家怀利・辛菲尔说过,在我们的时代,“喜剧比悲剧更能表达我们所处的困境……更切中要害了”。的确,20世纪西方文学和艺术普遍存在着喜剧化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理论问题也亟待得到解决。比如,20世纪西方文学艺术中的这些具有喜剧倾向的作品与传统喜剧有哪些不同?我们对喜剧美学范畴的理解是否

应有所拓展?西方理论家是如何认识当代喜剧的发展与变异的?苏晖博士的著作《西方喜剧美学的现代发展与变异》对上述问题做出了全面的回答。

在梳理古今中外喜剧美学理论和研读大量作品的基础上,作者首先向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形成的喜剧美学传统发出了诘问。作者认为,从古至今,美学家们对喜剧本质的探讨,大体上可以分为客观论和主观论两条路径:亚里士多德、黑格尔、车尔尼雪夫斯基、鲁迅等主要从审美客体的角度对笑与喜剧作了哲学、社会学的分析;柏拉图、康德、弗洛伊德、朱光潜、林语堂等则侧重于从审美主体的角度对笑与喜剧进行生理学、心理学的研究。这些学说都有其深刻与独到之处,但也存在着各自的片面性与局限性。

作者把喜剧视为人类在笑声中以智慧超越自身的一种重要方式。她提出:“喜剧意识是美学喜剧性的核心。”所谓“喜剧意识”,是指审美主体以鲜明的主体意识,反思人类社会及人类自身的丑恶、缺陷和弱点,发现其反常、不协调等可笑之处,从而实现对自我与现实的超越。喜剧意识通过审美客体、创造主体和审美主体三个方面显现出来:作为喜剧意识的对象化的审美客体应该具有不协调性、矛盾性和反常性特点;创作者的智慧是喜剧意识高度理性化的体现,但其表现形式却是非理性的,主要通过逆向思维和违逆语言常规等方式表现出来;喜剧意识的直觉化表现是受众的笑,这是蕴涵着复合情感的审美的笑,反映了审美主体的审美评价和判断。

作者认为,喜剧意识的鲜明与否,是评判作品是否为喜剧性作品的重要依据。这种观念,在我们认识西方现代派文学,尤其是荒诞派戏剧、黑色幽默小说时,表现出极大的恰切性。

作者还着力从喜剧的客体对象、思维基础、喜剧意识、审美效果等方面阐明了西方喜剧美学由传统向现代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异,即由美本位转向丑本位,以非理性主义为思维基础对传统的价值观、逻辑观、语言观发出挑战,喜剧逐渐泛化、深化和悲剧化。这些论点的提出,都以大量的文学作品作为例证,具有很强的启发性。

该书还对与西方正统喜剧观念并行发展的狂欢化传统给予了高度重视。作者着重考察了西方狂欢化传统,以及狂欢化在当代复兴与发展的原因及表现,认为其复兴的主要原因是狂欢化所强调的颠覆性、相对性、群体性、世俗性以及自由精神,与20世纪西方现代和后现代文化的内核相应和,与现代人的精神需求相一致。这些分析细致深入,令人眼目一新。

(《西方喜剧美学的现代发展与变异》,苏晖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一版,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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