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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书修订更须规范

2006-06-2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无锡市北高中 倪林生 我有话说

读《光明日报》教学周刊规范语言文字专版,举双手赞成。然语言文字的规范,更有赖于辞书的规范。

《现代汉语词典》历来受到人们的青睐,特别是2005年第5版,作了较大的修订,新增6000余条词语,扩大了容量,在区分词与非词的基础上给词标注了词性,方便了使用。其新版说明中说:“目前国家语委的重要课题

《规范汉字表》正在研制,原有的一些有关字形、字音等方面的规范标准也正在修订之中。在新的规范没有公布之前,对原有的规范尽可能做到既全面贯彻执行,又对其中学界公认的不妥之处作适当处理,同时做到尽量符合即将出台的新的规范标准。有的字形、字音暂时保持原有的处理办法,俟新的规范标准出台后再作改动。”笔者以为,“有的字形、字音暂时保持原有的处理办法,俟新的规范标准出台后再作改动”的做法欠妥,不利于中小学字词教学,不利于语言的规范化。恰恰是这“有的字形、字音”,其中有些与国家已经颁发的规范不一致。而各地中考、高考已约定俗成地以《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音、释义、用法为依据,如果词典所说与国家规范不一致,就会带来混乱。

辞书编撰、修订是以国家已经颁发的规范为依据呢,还是以所谓“学界公认”为依据呢?“学界公认”属于学术讨论范畴,并不具有法规的效力。一个规范的出台需假以时日,从2005年5月《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面世至今,已近一年,所谓的新规范并未出台,辞书所说与

原有规范不一致而造成的混乱倒时有发生。这不能不提醒我们高度重视辞书的编撰和修订的规范问题。在新修订的规范未出台的情况下,辞书修订理应遵守原有规范的规定,维护法规的权威性,方可避免辞书所说与原有规范的不一致,从而真正切实地为语言文字的规范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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