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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学》斥资12万设立大奖 获奖者发表作品时不得超过40岁

2006-07-19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舒晋瑜 我有话说

本报讯 《人民文学》主编韩作荣近日透露,《人民文学》杂志社将设立人民文学利群(阳光文化传播)文学奖,奖金总额达12万元。

人民文学利群(阳光文化传播)文学奖由人民文学杂志社与浙江利群阳光文化传播公司共同设立,旨在推动中国文学在新世纪的发展和创新,发现和褒扬中

国文学的新生力量。该奖设置小说、散文、诗歌三个单项。每单项奖下设大奖1名,奖金2万元,新浪潮奖2名,奖金1万元。大奖的获得者,应自2001年第1期到2007年第3期期间,曾在《人民文学》发表重要作品;而新浪潮奖的获奖者,则从2006年第1期到2007年第3期期间在《人民文学》发表重要作品的作者中评出,这两个奖项获得者其作品发表时年龄均不得超过40岁。

自2006年第5期起,《人民文学》新浪潮栏目特别注明为“人民文学利群(阳光文化传播)文学奖特约栏目”,集中发表新浪潮奖候选作品,还将在人民文学网站和中国作家网设立投票平台,随时列出候选作者及候选作品目录,请广大读者投票评选,评选结果将作为评奖初选的基本依据。

韩作荣说,奖项的设立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方面希望通过这个奖重点奖励文学新人,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这个奖在较长的时间尺度内观察和评鉴中国文学在各领域的进展和成就。他希望通过《人民文学》的“茅台杯”文学奖和“利群”文学奖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评奖体系。“《人民文学》的作品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反响,比如我们的小说,转载率在全国各文学期刊中是最高的,同时在各种全国性文学奖中,我们的作品的得奖率也是最高的,在这种情况下,茅台杯作为年度奖确实是难于取舍,现在通过利群(阳光文化传播)文学奖作了区隔,这有利于更公平地对待新作者,有利于推出新人。”

《人民文学》杂志社和浙江利群阳光文化传播公司将联合成立评奖组织委员会,负责有关评奖组织事宜。首次颁奖将在明年四月于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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