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卧虎藏龙》作者王度庐的儿子正在加拿大应接讼战,与好莱坞大片商争夺其父作品影视改编权的归属。
电影版的《卧虎藏龙》由李安执导,赢得四项奥斯卡奖,并在中文影坛掀起一窝蜂拍摄高成本武侠
法新社7月18日的报道说,急于拍摄《卧虎藏龙》前传的好莱坞片商,将不得不等待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法庭先就版权归属做出裁决。
卷入官司的片商为哥伦比亚影业和韦恩斯坦两家公司。前者声称去年已与王度庐之子,目前移民加拿大的王宏(HongWang)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达成了版权协议,但王否认了这份协议的存在。他表示,自己在2005年12月就王度庐其余作品的电影版权与韦恩斯坦签约。哥伦比亚据此将王与韦恩斯坦公司诉上法庭。
王在接受法新社的电话采访时表示,虽不愿卷入诉讼,但看到两家好莱坞片商一起争夺他爸爸的作品,“说老实话也很不错。”
《卧虎藏龙》的票房高达2.28亿美元,但好莱坞仅仅向1997年去世的王度庐的家人支付了3万美元。
王宏说,他和家人当年对电影业一无所知,那份协议他们签得处处被动。但是如今的“萨斯喀彻温没有虎,也没有龙,”王说,“但这儿有律师。”